2024年7月4日,寧夏石嘴山。馬某駕駛重型倉柵式半掛車沿302省道行駛,行至某社區路段一個斑馬線路口時,他不僅未提前減速,反而故意闖紅燈通行。
此時在馬某右側路口,12歲的小蘇駕駛電動自行車正準備直行過路口,猝不及防之下,小蘇緊急減速摔倒在地,其電動車則滑入半掛車底被碾壓。現場畫面十分驚險!萬幸小蘇未受嚴重傷害。
交警調查認定:馬某闖紅燈通行,負事故主要責任;小蘇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負次要責任。
交警提醒: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應當提前減速,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輛,遇紅燈亮起禁止通行!駕駛電動自行車須年滿16周歲!非機動車行經路口,在遵守信號燈指示的同時,要仔細觀察機動車動向,即使自己是綠燈也絕不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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