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次高規格的會議安保。
2024年8月29日,隆鑫通用(603766.SH)在重慶市九龍坡區隆鑫國際寫字樓23層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有關董事會與監事會換屆的議案。
下午14時,我以小股東身份帶著身份證抵達隆鑫國際寫字樓1層,欲進入23層參會時遭到一大批黑色制服保安阻攔。
保安們非常敬業,他們一度手拉著手,圍著了一堵人墻,堵在了電梯門口。
我出示了持股證明。
但現場一位橙色衣服工作人員表示,沒有23樓上面的人同意,不管你是不是隆鑫通用股東都不準入內。
我再三強調,我不是涂建華的下屬,也跟涂建華沒有親戚關系,但未起到任何作用。
期間,一位隆鑫通用證券部人士來到1樓,該人士解釋道,沒有在8月26日進行參會登記的股東,一律不準進入會議現場。
我多次要求,請股東大會的見證律師確認我是否有現場參會的資格。
隆鑫通用證券部人士顧左右而言他,不愿意聯系見證律師。
我多次強調,隆鑫通用是一家堂堂正正的上市公司,既然是一家上市公司,那么就要遵守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不能讓保安們攔住股東不允許參會。
下午15時,我仍然無法進入會議現場,由于投票時間已過,沒有投出選票。
下午15時5分,隆鑫通用董秘來到1樓,我明確告訴這位董秘,隆鑫通用此舉違規。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4.2.1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表決等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本所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應當平等對待全體股東,不得以利益輸送、利益交換等方式影響股東的表決,操縱表決結果,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隆鑫通用公司章程》第4.5.2條規定,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所有股東或其代理人,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行使表決權。
《隆鑫通用公司章程》第4.5.3條規定,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
我很詫異,為什么一家上市公司敢公然違反上交所規定和公司章程?難道不怕監管部門處罰它嗎?
我對保安沒有多少怨言,他們只是奉命行事。
15點10分,我離開隆鑫國際寫字樓時,我告訴保安們,他們忠于職守,有效攔住了隆鑫通用小股東到現場開會,應該向上級申請每人發100元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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