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嶗山風景區的一幕這幾天引發全網關注。
一名女子駕駛白色路虎越野車逆行插隊未果,追尾前方大巴車。追尾后,該女子下車遷怒對向正常行駛的司機,瘋狂辱罵,甚至鉆到駕駛室以及隔著車窗動手,男性司機被打得口鼻流血,始終未還手。
事發后,當地對女司機的處罰是行政拘留10天,罰款1000塊。
這一處罰結果被網友普遍質疑,大家認為處罰得太輕了。
對于被打男子的情況,目前有幾點確定信息:
其一,該男子是一名退伍軍人;其二,他在當地開了個小民宿,事發時車上有民宿的客人,客人中有孩子,這也被猜測為是該男子始終不還手的原因之一;其三,該男子仍在住院,其決定不和解,并透露打人女子至今未道歉。
匪夷所思的是,打人女子在全網如此高度關注的情況下,幾乎沒有任何信息透露出來。此前網傳的城管干部及社區副書記身份都已被相關單位辟謠。而且,有些平臺已經出現刪稿。
但我覺得此事還是非常有必要拿出來討論,并不是因為家國情懷那些高大上的理由,僅僅是因為我們都是路人,都有太大的概率遇上這樣的女子。
因此,我們有責任也有義務一起圍觀和斥責這種人和行為,并使之形成輿論壓力,將一些縫隙投射進去光。
1、必須選擇忍讓,一還手就是互毆嗎?
這個問題是很多讀者擔心的,視頻中也有聲音在提醒被打男子不要還手。真的一還手就是互毆嗎?
是的,極有可能。
目前在我們國家的法律中,正當防衛的定性非常嚴格。如果你在面對襲擊時自衛,既要掌握好還手時間,早了晚了都不行;還要拿捏好力度,出手稍重就可能是防衛過當。如果給打人女子造成了傷害,還要擔負刑責。
只有在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沖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還擊一方造成對方傷害,才會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通俗些講,我們的“正當防衛”的前提,不是被打了,而是被打慘了,而且跑都沒法跑的情況下,你才能急,這時候的還手才能叫正當防衛。
其實就本案來講,如果在漂亮國,當打人女子突然沖過去拉開男子車門的時候,車里人是完全可以舉槍將其當場擊斃的。它強調的是不受傷害,而不是不被害死。
我年輕的時候開車哪都去,車里總放一根螺紋鋼。我當時的想法特簡單,我不欺負人,但遇到人欺負我,我就讓他們去想“正當防衛”的事,我先保證自己不被傷害。后來安檢老查,特別費口舌,再加上已經沒那種較勁兒的心了,現在是能忍則忍,就把粗鋼條扔掉了。
嶗山這事兒,我相信絕大多數人沒有兵哥哥這個忍耐度,都會不自覺還手,最后被認定為互毆將是大概率的事。而且,照這女人的低素質,她躺地上訛人的可能性更大,最后好人還會變成壞人,因此惹上大麻煩。
所以,我們看著兵哥哥慫、窩囊,可是,是什么讓他慫、讓他窩囊的呢?把對捆住,讓錯肆意,這才是最可怕的啊。
2、拘留10天罰款1000,這個處罰輕不輕?
事情已經過去了好幾天,但當地除了行政拘留10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外,再無其他通報。
事實上,我們不從其他角度發問,僅從事情本身看,打人女子逆行、肇事逃逸,都應有相應處罰,當地為何遲遲不作回應?
更重要的是,該女子在公共道路上逆行,下車辱罵毆打他人,踢踹他人車輛,引發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她的這些行為是否構成尋釁滋事罪要件?這些問題需要對公眾有個回應,否則,傳言注定越來越多,越來越甚。
近來一些事特別挑戰社會的公平公正。處理的好是給公信力加分,讓公眾感受到正義之光;躲躲閃閃,沒內幕也搞得像有貓膩一樣,反倒讓人無所信賴。
嶗山這貨到底有沒有背景我不知道,也有可能永遠不會知道,但我知道如此刁蠻的女子絕非等閑之輩,她至少已經安安全全地橫著走了一段并不短的路。
我是晚參君,如果法律無法遏制壞人,我們也只能說一句:善人自有天助,惡人自有天收。
那么,早點兒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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