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的魯B路虎女,欠收拾!
原創 李萬卿
魯B路虎女打人事件,本不想摻和。
看看事態的走向,不寫手癢,不吐不快。
先簡單回顧。
8月28日,青島嶗山風景區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駕駛白色路虎越野車女司機試圖逆行插隊,追尾了前方車輛。
女司機立即下車,對正常行駛的男司機一頓臭罵,并狂扇耳光。
女子打人時,一口一個“你多壞呀”,隨后就是一句鄉音濃重的國粹輸出。
這樣的女人,自己壞得都一敗涂地了,還恬不知恥的說別人“壞”。真是“馬戶”不知道它是“驢”,“又鳥”不知道它是“雞”。
這個完整視頻,我是看了多遍。女子動手打小伙子,一共是4次.
前兩次,她都是從副駕駛那邊拉開車門,探進身子,對小伙子進行拳擊。
后兩次,她竄到駕駛員一側,透過車窗狂扇小伙子耳光。
她第4次狂扇小伙耳光時,邊扇邊說:我就打你了,打你,你得挨著,你報警啊!
小伙子終于忍無可忍,下車了......
此時此刻,錄視頻的路人勸慰小伙子說:你千萬別動手,你要還手啊,就理虧了,再忍一忍!
路人一句話,讓小伙子忍了下來。
退一步海闊天空,也等來了青島警方的一個警情通報:女子被拘留了10天,罰款1000元。
事情就這么個事情,經過就這么個經過。
有人說了,好在小伙子沒有還手,一還手就成了“互毆”,說不定“進去的”不是那女人,而是挨揍的小伙子了。
我看,也未必。
5年前,重慶“帽子姐”李月橫空出世。
一日,“帽子姐”駕保時捷開“飆”,違規調頭時,與奇瑞男司機“接火”。
“帽子姐”霸氣側漏:下車,開罵。
“乒!”一耳光扇向男司機。
“乓!”男司機秒回一耳光。
“帽子姐”被打了個趔趄,帽子“噌”地被扇飛了。
“乒乓”兩聲,一打一還,李月被一巴掌打得不是李月,變成了國人津津樂道的“帽子姐”。
交巡警開出罰單:“帽子姐”未按規定掉頭,罰款200元;駕車戴帽、穿高跟鞋,記2分,罰款50元,一共是250。
男司機呢,打出了志氣,打出了豪氣。
我想,青島魯B路虎女,違規逆行,毆打小伙子,挑釁在先。
我只想責怪小伙子一句:一味隱忍,只會導致情況更糟,你為什么不回敬她一耳光?像“魯提轄拳打鎮關西”,打得他鮮血迸流,眼棱縫裂,烏珠迸出。
惟其如此,才不枉你貴為退伍軍人,才能打出男人的尊嚴。
列位,如果誰再遇到這種情況,該出手時就出手。
特別特別重要的是,警方對魯B路虎女的處理,很多人都不滿意。
魯B路虎女打人,不管對方傷情如何,她“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哪一條,都符合“尋釁滋事”的定罪標準。
怎么只拘留了10天、罰款1000元就了事呢?
2018年7月,欒川的常某堯遇到了20年前的初中班主任張老師,想起上學時被其毆打的經歷,攔下對方、連扇多個耳光,并拍下視頻。
僅僅幾個耳光,常某堯就因“尋釁滋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對比一下,張老師的臉沒有明顯傷,被魯B路虎女毆打的小伙子卻口鼻嘴出血。
我想問一句:學生常某堯掌摑昔日初中老師,被指尋釁滋事,判了一年半;但是,逆行砸車打人逃逸的魯B路虎女,“尋釁滋事”怎么不見了?
都是“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結果怎么就不同了呢?
這種人,欠收拾。
這次不“法辦”她,她就會有“辦法”繼續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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