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 在陽光網《陽光法治文化大講堂》欄目舉辦的“強化法律職能 防范國有資產流失”法治文化學術交流會上,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會副會長、陜西省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法學博士、西北政法大學二級教授、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學科首席專家王周戶與律師代表、國企代表就如何提升司法質量與效率、 加強法律監督、 保護國有資產進行了深入探討,針對如何提升法治思維能力,護航國企高質量發展開展了學術交流活動。
如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如何?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如何?保障國有資產權益,以及促進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是當前國有企業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
王周戶教授與來自法治實踐一線的崔善佳、單鑫等5名法律工作者及3名國企代表進行了交流,針對國有資產管理風險點的預判、國有資產流失的預防、國有企業的主動維權等子課題開展了深入討論。
陜西某律師事務所王凱律師提出,如何定性“公房”和“公租權”的定義。
王周戶教授說,在法理和實踐當中,嚴格權屬意義上的“公房”僅指兩類房屋,一是直管公房,即所有權歸屬于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并由其直接管理的房產;二是公共租賃住房。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該類公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而“公租權”一說,經檢索現行有關房地產法、合同法、行政法以及行政機關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并無“公租權”這類權利的存在,也沒有關于這類權利的任何權能和行使程序、條件的任何規定。學術交流活動還?探討了法律實踐中司法定義的“歷史遺留問題、行政指令”等專業題目,分享了經典案例,參加法治文化交流活動的人員對國有資產管理風險點及防控措施有了清晰地認識。
王周戶教授指出,國有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分離現象是法律實踐中存在的國有資產流失風險點之一, 國有企業的經營、改制行為缺乏有效監督、監察,也是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點,國有資產投資者、管理者和法律工作者應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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