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舜財經
國慶節前夕——9月30日晚間9點47分,男子林某某在上海松匯中路的沃爾瑪超市內持刀行兇,已造成3人死亡,另有15人受傷送醫。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通報稱:據初步偵查,林某某因個人經濟糾紛,來滬泄憤。
顯然,這是非常明確的跨區域犯罪,性質屬于“無差別襲擊”,是對全社會的犯罪。這類犯罪,在任何一個正常的國家都不可能得到一丁點的道義支持。人人欲得而誅之。
這宗有備而來的案件,應該引起高度重視,上海方面應該徹查并公布這宗案件方方面面的信息,用法律將犯罪人治之以法,用常識清掃犯罪土壤。
我認為,犯罪人已被捉拿歸案,治之以法只是時間問題,因此后半句更加重要。
類似的事件今年已經在吉林、蘇州、深圳等地多次發生,但是常識均沒有被恢復,更沒有被尊崇,反常識反人類的內容邏輯反而經常在網上鼓噪成勢——而這,就是最危險最容易隨機點燃的犯罪土壤。
一些糊涂的人、反智的人、心地骯臟的人,不僅沒有以犯罪為恥、以傷害無辜的人為恥,反而給犯罪人鼓掌叫好。這極大地污染了社會風氣,并且對于犯罪行為形成了模仿效應,按起葫蘆起了瓢,給社會生存環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
為什么會發生這種惡性的循環?
這是因為,犯罪活動不僅需要從法律上處罰,更加需要從道義上貶斥。法律往往是滯后的,犯罪活動快要結束了,執法者才能及時趕到,起到了一個收拾殘局的作用。
是的,法律在一個案件當中的作用就是如此微弱。
法律,說到底和世道人心是互為鏡像的。
我非常遺憾地看到,在中國,法律與世道人心的互動,已經出了非常大的內分泌失調。
這種失調,中國歷史上的糟糕年代也經常發生。
出于正面的引導,我這里要舉一個法律引領道義正向發展的案例。
有個富人夜里發現有人翻墻入室欲行盜竊之事,他以為是普通竊賊,持刀將其殺死,結果檢查尸體殺的竟是自己的父親。
歸案后,斷案的官員分析,兒子明明是有錢人,卻不贍養老父親,使他窮困不堪,無以養老,不得不向兒子盜竊,于是將這不孝之子處死。
多年來我一直忘不掉那句經典的判詞:殺賊可恕,不孝當誅。
你想想,這樣的案子判下來,大家服不服?它對于社會道德風氣會起到多大的良善教育作用?
現代人一定會有種種的理由來批判這件古代的案子。畢竟今天的人們,法律的理念更加豐富和多元。但是站在古早的歷史時點,它就是非常經典的判例。
法律是社會調控的基本手段。有怨報怨,有恩報恩,這就是法律底層抹不掉的基本正義。
法律要發揮更大更深遠的作用,必須從最寬廣的道義人心入手,順應、鼓勵并放大“為善去惡”的人性特點,在每一起案件當中去思量如何懲惡揚善,凈化健壯有力的社會風氣。
拿上海殺人事件來講,正是因為過去不斷地發生見義勇為、正當防衛被法律定性為“互毆”,所以當人們遇到了真正的極惡之事,人們非常“理性”地選擇了躲避,而不是奮起反擊,這就客觀上造成了更大的傷亡,尤其是體力更弱的婦女兒童更容易傷亡。
否則的話,傾一個超市的人力物力,不可能斗不過一個犯罪人,造成如此大面積的傷亡。
《陶舜財經》認為,徹底公開犯罪人的信息和作案動機,讓整個社會的各個圈層都能夠從常識道義上徹底否定反人類的思維和行為,才是終結此類無差別的隨機犯罪。
像吉林、蘇州、深圳那樣,基于任何的理由對犯罪人信息的惜墨如金,都會給反常識反人類的行為留下邪 惡 的 閘釋空間,都是對世道人心的污染和犯罪。
當一個社會總是能夠把所有這些反人類反社會的行為,毫不例外地釘上恥辱柱,安全感才有堅實的地基。
現在中國已經出臺一攬子救市政策,希望提振經濟,重振雄風。經濟行為在人群里面發生,安全感是經濟繁榮的前提條件。恢復常識、守衛常識,更是經濟機器健康運轉的根本依靠。
趕緊鏟除那樣的犯罪土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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