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等相關規定,為維護法律尊嚴,及時實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申請執行人申請,現本院對下列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發布懸賞公告,查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1被執行人:
胡光禹,男,漢族,生于1964年03月03日
居住地:
四川省達州市通川區金蘭路559號
公民身份號碼:
執行標的:
300000元
懸賞金額:
若所提供的財產線索真實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該線索,或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的,使申請人的債權得以全部實現,本院將依申請人的承諾,自愿向提供線索者支付3000元賞金。
懸賞時效:
案件執行完畢之前。
本院鄭重承諾將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相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嚴禁使用不正當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舉報電話:
0818-2977869
聯系人:
廖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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