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浙0382破60號之三
2025年5月22日,大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請稱:大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已執行完畢,請求終結大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破產程序。
本院認為:大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經破產企業債權人會議審核、表決,確定了債權人身份和債權金額,本院依法作出裁定予以確認。
根據大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調查被申請人資產狀況,該公司的破產財產金額為1,934,292.82元。
破產財產在扣除破產費用、共益債務、預留費用、管理人報酬等費用后,余款用于清償普通債權,普通債權清償率2.9069‰。該企業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認可后,管理人依法執行了該分配方案。現破產財產已分配完畢,債務人目前已無可供分配的其他破產財產,管理人提請本院終結破產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本院于2025年5月28日裁定終結大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大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大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月23日,總部位于“中國電器之都”—溫州柳市,注冊地位于樂清市柳市鎮捷達路,企業注冊資本15000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包括對實業投資;高低壓電器、汽車電器、家用電器、建筑電器、防爆電器、節能電器、終端組合電器、成套電器、包裝機械設備、儀表儀器(不含計量器具)、電子元器件、電線電纜、通訊設備(除衛星地面接受裝置)、母線橋架、電纜橋架、燈具制造、加工、科研開發、銷售;銅材、銅棒機械加工;化工原料(不含危險品)、建材、鋼材、燃料油銷售;閥門、氣動元件、液壓元件制造、加工、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終結破產程序
終結破產程序是指在破產清算過程中,當破產財產已經分配完畢,或者確定無財產可供分配時,由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終結破產程序是破產過程中的最后一個環節,它標志著破產程序的正式結束。
破產程序終結后,債權人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予以清償,破產企業的法人資格歸于消滅。但在某些情況下,如發現有可供分配的財產等,債權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申請恢復破產程序。
來源:浙江法院網、樂清人民法院、愛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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