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11件民主黨派“益心為公”志愿者參與輔助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公益訴訟辦案典型案例,總結推廣各地的典型經驗,彰顯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益心為公”志愿者參與輔助長江生態環境保護的履職成效。其中,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長江岸線環境污染行政公益訴訟案 (志愿者黨派:致公黨)入選。
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位于長江(馬鞍山段)東岸,曾有多家“散亂污”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存在砂石、物料露天堆存、抑塵措施不到位、防污整改不徹底等問題,造成長江岸線生態環境污染。
2022年2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將長江(安徽)經濟帶生態警示片反映的岸線環境污染問題線索逐級交辦至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花山區院)。經初核發現,案涉砂石、物料已基本清理,“散亂污”現象得到初步整治,遂未立案。2022年8月,“益心為公”志愿者(致公黨黨員)應花山區院邀請開展“回頭看”,發現上述問題復發,隨即提出民主監督意見。
2022年8月25日,花山區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再次邀請志愿者赴現場勘查,通過航拍取證等開展調查,查明開發區內有四處砂石、物料堆積群,呈完全裸露狀,揚塵明顯。2022年9月16日,花山區院向轄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環境污染監管職責,對占地污染環境進行整治。檢察建議回復期滿后,該部門既未及時回復,亦未作整改。
2022年11月28日,花山區院依法向花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訴請判令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環境污染監管職責。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收到起訴書后立即開展整治工作。同年12月12日,花山區院邀請志愿者共同開展跟進監督,確認現場污染得到整治。因檢察機關訴訟請求已全部實現,經花山區院建議,法院于當年12月29日裁定終結訴訟。
最高檢認為,此案的典型意義在于,檢察機關在辦理涉長江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件中,邀請“益心為公”志愿者參與調查取證、公開聽證、跟進調查,全流程接受民主監督,有效提升辦案質效。借力志愿者專業優勢解決案件爭議問題,推動以“訴”的確認體現司法價值引領,為打造生態優、城鄉美的長三角“白菜心”貢獻檢察智慧和檢察力量。(記者 徐越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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