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返還的地溝油
1998年3月,《南方都市報》調查記者鄧世祥根據自身臥底得來的第一手資料,以《粵湘千里追油記》為總標題,接連推出五組獨家暗訪報道,描述了地下作坊如何從潲水中提煉花生油,從而揭開了地溝油產業鏈的全流程:
數百人專門從賓館、餐館收購潲水,由專人定期定點提貨,送至地下油作坊后,輔之以濃硫酸催化,3桶潲水即可煉成1桶油。
善良的人們這才相信,原來現實比小說還精彩,泔水煉油絕不是都市傳說。
(某學者根據報道,從市場上購買相應的原材料,證實并復原了油作坊利用硫酸,常壓水解煉油的技術可行性)
地溝油的危害,不僅是口感差、不衛生,而且還因為加工中殘留的硫酸反應物,會破壞人們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對消化道與腸胃存在不可逆的破壞力。此外,已經使用過的殘油中含有黃曲霉素、苯類污染物等強致癌物質,可能誘發多類癌癥。
更可怕的是,鄧世祥的報道中明確指出,地溝油的生產已經專業化、專門化、系統化,跨省銷售已是常態,最終流向涵蓋了農貿市場、超市小店、單位采購、個體商販:
誰也保證不了自己吃不到地溝油。
地溝油事件浮出水面后,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多部門接連批示,堅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大于天”的重要指示,強化投入、措施得力,對查處中發現的問題立即妥善處理、絕不姑息…(此處省略500字)。
鐵拳在啟動。
例如2001年3月,朱傳峰三兄弟開辦小油坊,逐漸從山東、北京、江蘇、新疆等地大量收購“泔水油”,加工后向山東、山西等省銷售,規模達5200多萬元。2014年1月,濟南中院公開宣判了這一特大地溝油案,被告人朱傳峰被判死緩,朱傳清、朱傳波被判無期。
在這起引發轟動的判決中,法官解釋了量刑的依據,是2013年5月最高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地溝油的重新解釋:
食品安全罪中“不安全”與“有毒有害”的界限相對模糊不清。此次《解釋》中明確提到,利用“地溝油”加工食品等,同樣屬于刑法規定的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再次然鵝,在巨大的經濟利益驅動下,制假販假者、知假買假者絡繹不絕,地溝油產業鏈逆勢發展,有關部門的專項治理演變為常態化的拉鋸戰。
這一切,可能與某期法制節目中某高學歷犯罪分子的供詞有關:
早些年因為大豆減產,還有耕地紅線的原因,油料經濟作物的供應有缺口,食用油價格一直在漲…而我們煉(地溝)油嘛,1升油的成本大約是3毛錢,賣出去后的毛利有十幾倍…
放眼全球,動輒十幾倍利潤的行業可不好找,這才是地溝油產業鏈屢次被重拳出擊,卻始終幽魂不散的原因。
事實表明,每一年的“315消費者日”,食品安全一定是重中之重,而地溝油總是其中經久不衰的話題,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
因而不難理解,當衛生部于2011年5月向社會公開征集“地溝油”檢測方法時,共收到281個單位和個人提交的315項“地溝油”檢測方法,衛生部從中篩選,確定了4個儀器法和3個可現場使用的快速檢測法。
2016年,中國農業大學胡小松教授公開表示,每年我國有幾百萬噸地溝油流向了餐桌,給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威脅。
國人苦地溝油久矣。
但從2022年開始,幾乎一夜之間,關于地溝油的報道大幅降低,大型制假案更是鮮見披露。那么問題來了:
地溝油這個頑疾是怎么偃旗息鼓的,那么多廢棄油脂最終流向了何處?
讓我們一起,走近科學。
?華麗的逆襲
2011年9月,荷蘭皇家航空公司宣布了一項新的突破,研究人員對炒菜用過的油進行精煉,得到了高質量的航空燃料。這就是大名鼎鼎的:
可持續航空燃料(SAF)。
其實,生物燃油并不是一個新概念。早在上世紀90年代,巴西就采用ATJ工藝,用玉米生產第一代生物乙醇,并供給全國的加油站。
但玉米是重要的農產品與工業原料,原料成本居高不下,而且ATJ工藝始終繞不過“與人爭糧”的輿論問題,因而無法成為主流,甚至不能引發各方重視。
相比之下,SAF采用HEFA工藝,即利用餐廚余油或動物油脂,通過熱解、加氫、異構化及選擇性裂解等技術組合,加工轉化為加氫植物油(HVO),其原料成本極低(甚至還因為享受廢物處理的補貼,成本為負)。
而且,HVO的化學結構與航煤油非常接近,可以1:1用于航空燃料的調和。
(按照ASTM的D7566標準認證,SAF生產工藝有多條路線,其中最成熟的是HEFA工藝和FT工藝,它們的共同點是利用廢棄物生產,不消耗經濟作物)
當然,早期HEFA工藝的流程復雜,成本較高,商業化之路漫漫。
直到2020年,澳大利亞皇家墨爾本理工學院的威爾遜教授在頂刊《自然》上發表論文,提出以一種空間正交型多級孔結構的二氧化硅作為催化劑,可以把甘油三酯(地溝油的主要成分)的轉化效率提高:
14倍。
(傳統催化劑(左)與空間正交型多級孔結構催化劑(右)的差異)
這項研究的橫空出世,大幅降低了HEFA工藝的生產成本,激活了可持續航空燃料(SAF)的市場化空間,開辟了地溝油“變廢為寶”的新道路。
美國材料與試驗學會(ASTM)的一項調查報告顯示:
相比于傳統的石油基航空燃料,SAF全生命周期可實現最高達85%的二氧化碳減排,且無芳烴類排放。
眾所周知,交通運輸部門是全球主要的碳排放領域。根據國際能源署(IEA)數據,2020年全球30%的能源消耗集中在運輸領域,并排放了72億噸二氧化碳,占整體碳排放量的23%。
在交通運輸業中,航空運輸業又是典型的碳排“釘子戶”,一直面臨環保主義者的指控:
2021年,即使是受到疫情影響,航空業對全球GDP的貢獻仍然達到2.5萬億美元,但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占比卻超過3%。尤其是在其他行業去碳化后,到2050年,航空業的碳排占比可能提高到20%。
于是,成本降低到航司可承受范圍內的SAF,瞬間就被業內人士當作“心頭好”。
例如歐盟規定,從2025年起,歐盟成員國的航司必須使用摻混SAF的航空燃料,摻混比例逐步從2%提高到6%,并計劃在2050年達到70%。
歐盟預計,隨著SAF的廣泛應用,到2050年,SAF降為航空業作出50%以上的碳減排貢獻——這樣的期待,妥妥的是“全村的希望”啊。
(歐盟“The EU fit for 55 package”政策白皮書中,對SAF碳減排的可行性分析,預計到2050年,使用SAF可望為航空業作出53%-70%的碳減排貢獻)
美國方面也積極響應。2021年,《美國航空業氣候行動計劃》確定了2050年美國航空業“碳中和”的長期目標,提出到2030年實現美國SAF產量達到900萬噸,到2050年實現SAF產量超1億噸,航空燃油100%加注SAF,同時還規定:
航空燃料供應商在美國本土銷售SAF產生的環境權益,可在市場交易。
這意味著,SAF產生的碳減排效果,可以換成自由流通的美元!
毫無疑問,SAF一旦被確認為航空燃油的未來發展方向,在監管部門的政策傾斜與高額的環境權益補貼激勵下,生產企業愿意投入,需求企業愿意購買,整個市場一片繁榮。
例如根據歐盟頒布的“The EU fit for 55 package”政策,生產和使用SAF的企業將獲得經濟補貼,其中光是對SAF生產企業發放的首期補貼就高達:
16億歐元。
目前,全球約69家機場實現了SAF供應,至少有43家航空公司承諾在2030年使用約1300萬噸SAF。
事實上,哪怕高昂的價格也阻擋不住市場的熱情——在強制摻混政策和高額單位補貼的情況下,2024年8月,歐盟SAF的價格約為28000元/噸(人民幣),是普通航空燃油的2-3倍,但一直供不應求,并由此造成了一個尷尬的現象:
商品銷售太火熱,利潤空間太大,原料不夠用了怎么辦?
根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的一份報告,由于全球SAF行業對原料的需求增長,餐廚余油的供應逐漸緊俏,價格有大幅上升趨勢。
從需求端看,以法國TotalEnergy、荷蘭Shell為代表的SAF生產商,全年大約需要消耗4700萬桶餐廚余油(注:1桶油約為130公斤),其中80%以上依靠進口。
從供給端看,我國是食用油消費大國,每年消費約3700萬噸,因而是當前餐廚余油的主要來源國和出口國,按餐廚余油產生率30%計算,年理論供應量約1100萬噸,但可回收量不到500萬噸,難以滿足全球需求。
資料顯示,2023年,中國向歐盟出口了約120萬噸地溝油,而且在鹿特丹的到岸價格為7100元/噸(人民幣,下同)
更離譜的是,2023年我國還向美國出口了50萬噸地溝油,價格高達9400元/噸,甚至比當地出口的大豆油都貴(2024年11月到底的美國大豆油期貨價格,大約是8400元/噸)。
當然,由于運費原因,離岸價與到岸價不同混為一談,但搭上了SAF之后,地溝油身價暴漲是不爭事實。
更何況,2022年以來,中國石化寧波鎮海煉化廠引入生產線,開始規模化生產首批國產SAF以來,國內企業也開始了地溝油的爭奪。
中石化寧波公司的高管張新華就指出:
近年來,我國餐廚余油產量大,很多都出口到歐美用于生產SAF,有較大的利潤空間。而隨著技術引進,國內SAF產能不斷擴大,加劇了餐廚余油的供應緊張。 從技術經濟性、擬在建項目情況等方面看,預計到2030年,全球范圍內SAF的生產技術路線仍將以HEFA工藝為主。但HEFA工藝受到原料來源的限制,不能滿足中遠期全球SAF的需求。
換而言之,地溝油已經成為搶手的硬通貨,可以用來換紅彤彤的歐元和綠油油的美元,再暴殄天物地給你吃地溝油,這是對自家錢包的不尊重。
難怪有人說:
一想到路邊攤、火鍋店的味道沒有以前足了,我的內心竟然莫名地惆悵起來。
?創造性破壞的力量
隨著地溝油搖身一變,成為供不應求的緊俏商品,“珠混魚目”的奇葩一幕終于出現了。
為了吃到歐盟官方補貼的紅利,馬來西亞成為首批被質疑地溝油造假的出口國,遭到歐盟調查與指控。
根據歐盟的反傾銷報告,有足夠證據表明,馬來西亞出口的地溝油中,極可能摻雜了棕櫚油,甚至就是把純正的棕櫚油貼牌,當成地溝油在賣。
為此,報告中不但列出了調查人員從不同渠道、檢驗各批次原料油中得到的海量造假個案,還特意用整整一節的篇幅,描述了一個顯而易見的邏輯悖論:
2021年以來,馬來西亞地溝油的出口量,是該國可回收量的2-3倍。這多出來的部分如何解釋?
在國內,隨著SAF商業化的前景日益明晰,中石油、中石化、中糧等企業都在生物柴油技術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中國SAF的生產與出口迎來了爆發期。有業內人士指出:
由于我國的烹飪習慣和人口優勢,生物柴油的原料(餐飲廢棄油脂)產量較大,價格也比較低,比歐盟的生物柴油價格每噸便宜大概400歐元。
2023年,我國共向歐盟出口了180萬噸生物柴油,在歐盟的市場占有率為8%,成為增速最大的出口國。
2024年8月,商務部援引一則新聞稱,歐盟對華生物柴油作出反傾銷初裁,決定對涉案產品征收12.8%~36.4%的臨時反傾銷稅。
相對馬來西亞而言,歐盟對中國SAF的指控就沒那么底氣十足。例如報告中只說到中國的SAF成本低,可能與貿易保護的政策有關。但報告中也列出了個案,指控某企業在生產SAF過程中,在地溝油里摻雜了:
初榨植物油。
有朋友可能會問,為什么不能用食物油制造航空燃油啊,各項指標達標不就行了嗎?
因為這涉及一個商業倫理問題,其邏輯歸于五個環節。
第一環,往地溝油里摻食用油,其動機是原料稀缺導致的價格畸高。
第二環,地溝油之所以價格畸高,是因為它生產的SAF可以賣出高價(價格是普通航油的2-3倍)。
第三環,SAF相對與普通航油的溢價,來源于從各國領到的環保補貼,它在發熱量等性能上并比普通航油具有優勢。
第四環,各國通過補貼原料(地溝油),鼓勵SAF的生產與消費,目的是減少全球碳排放量,為環境保護作出貢獻,這個補貼并不是針對食用油的。
第五步,如果允許用普通食用油制造SAF,實質上就違背了變廢為寶、減排環保的初衷,不但存在騙補的嫌疑,而且還導致了過度加工與資源錯配,增加了碳排放。
什么是資源錯配?打個比方,食用油被生產出來后,或是用來餐飲(如花生油),或是用來食品深加工(如棕櫚油),這是第一層效用。而消耗之后形成的殘油再用來制造SAF,這就是第二層效用。如果直接用于造SAF,相當于跳過了第一層效用,屬于典型的資源錯配。
而誘使這種資源錯配的補貼政策,哪怕出發點再好,也會淪落為典型的惡政。
退一萬步說,即使真的有這個鉆政策空子、騙取補貼的機會,當地政府寧可留給本國企業,也不會把銀子撒給外國企業。
所以,不要責怪歐盟各國吹毛求疵,更不要動不動就把反傾銷調查與民族主義聯系起來。讓商業的歸商業,環保的歸環保,這很合理吧。
在地溝油的故事結束之前,讓我們按照語文課代表的要求,歸納中心思想,并增添升華段暨抒情段。
地溝油進入餐桌,這是一起嚴重的食品安全事件,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公共衛生悲劇,為此進行綜合治理是完全合理的。
但我們也要看到,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光是治理還遠遠不夠,畢竟在十倍利潤的刺激下,飛蛾撲火者前仆后繼。
殺頭的買賣有人做,賠錢的買賣沒人干吶。
有趣的是,很多看上去近乎無解的棘手問題,卻是由于偶然發生的創新,而得到意外的解決。
例如,正是由于荷蘭皇家航空公司偶然地驗證了地溝油煉制航空燃油的可行性,以及澳大利亞科學家發現了提高煉油效率的高性能催化劑,地溝油制造的SAF才有機會大規模生產,從而搭上“綠色環保”的概念,從而獲得政策支持,從而創造了新的競爭賽道,最終,在很大程度上瓦解了“地溝油上餐桌”的傳統灰色產業。
創新活動具有的、從更高維度發起降維打擊的特性,就是由熊彼特提出,由菲利普·阿吉翁發揚光大的創新理論,也就是所謂的:
創造性破壞的力量。
隨著“創造性破壞”被融入內生增長理論模型,成為公認的經濟發展的長期動力,其力量之宏偉,影響之深遠,似乎遠超常人的想象。
至少,就遠超黑心油坊主的想象。
正如菲利普·阿吉翁在書中所言:
利益與創新從來都是改革的一體兩面。改革不是發生在既得利益者受挫的時候,而是在于他們運用不同策略追求利益的時候,在于用新觀念、新工藝重新界定利益邊界的時候。
所以朋友們,當你被人問到,為什么要鼓勵科教,為什么要鼓勵創新,請一定要把地溝油的故事告訴他們,告訴他們除了內卷與內耗,穹頂之上還有眾星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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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ov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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