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電動車
由于可以遮風擋雨
引來大批中老年使用者
這類迷你型“汽車”容易上手
但也因為車體過輕
容易導致失控
部分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
違規(guī)駕駛、路面亂竄已成常態(tài)
逆向行駛
無牌無證
亂停車
闖紅燈
開車上路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
行車安全不能保證
三輪、四輪載客低速電動車(以下簡稱:“低速電動車”)傷亡交通事故多發(fā)、易發(fā),給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危害。在日常的出行中,不時有標注“接送自家小孩、老年人代步”等字樣的“低速電動車”違法上路行駛,部分駕駛人既沒有駕駛證又毫無安全意識,隨意在機動車道或非機動車道上亂竄亂行,影響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
一、所謂的“低速電動車”主要是指以蓄電池或者燃油驅動的非法組裝、拼裝的三輪或者四輪,且內部剎車、油門等一應俱全的車輛。目前,市場銷售的“低速電動車”大部分未申報國家工信部汽車產品公告,不符合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法規(guī)要求,不能辦理牌證,不準上路行駛。
二、“低速電動車”安全性能差、防護性能低,車型設計不合理、工藝簡單、材質低劣,質量沒有保障,上路容易發(fā)生危險,由此引發(fā)了較多的道路交通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巨大損失。因“低速電動車”不能購買交強險,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及時的經濟賠償,駕駛人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害人害己。
三、“低速電動車”部分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不強,對交通法規(guī)掌握不足,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亂停亂放、隨意變道、穿插、逆行、拐彎掉頭、亂闖紅燈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隨處可見,在埋下安全隱患的同時,擾亂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目前市場銷售的“低速電動車”大部分未列入國家工信部《機動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目錄》,不符合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法規(guī)要求,無法在公安交管部門辦理牌證。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嚴禁駕乘“低速電動車”上路行駛,更不能用于接送學生及兒童!同時,堅決抵制無牌無證、逆向行駛、闖紅燈、超員、隨意掉頭轉彎、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關于“低速電動車”危害
“低速電動車”突然左轉 幾乎被大貨車“擠爆”
“低速電動車”在快速路逆行
“低速電動車”任性地開到門口臺階處發(fā)生側翻
“低速電動車”穿插行駛,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黑色轎車
1
設計不合理
為了迎合消費者“隨意穿插”的需要,“低速電動車”車身往往設計得很窄,但底盤很輕,高度又比較高,所以不僅視覺上比例很不協(xié)調,而且重心也較高,穩(wěn)定性極差,在行駛中很容易發(fā)飄、傾斜。
剎車構件的設計多采用抱剎,要用很大力量踩到底才能剎住。這對反應慢、力道不足的老年人來說十分危險。另外,這些車輛出廠后一般不會進行碰撞測試,安全性能根本無法保證。
2
簡陋的安全配置
現如今在市面上出售的低速電動車,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連最基礎的安全帶都沒有,更不用提安全氣囊等這些“高大上”配置了。
3
保障能力差
因“低速電動車”無法上牌,無法購買有關的車輛保險,車輛、所有人、駕駛人等信息無法輸入交通管理系統(tǒng),無法進行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檢驗。
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將得不到相應的賠償。如低速電動車一方負事故責任,將由駕駛人自己按責任比例承擔相應民事賠償。
各種“不可預見的走姿”
讓人心驚膽戰(zhàn)
三輪、四輪低速電動車因其價格便宜、實用、方便、操作簡單的特點深受群眾的喜愛。但是由于有的三輪、四輪低速電動車駕駛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亂闖紅燈、逆行、占道行駛、隨意變道、掉頭等交通違法行為突出,成為擾亂道路交通秩序、引發(fā)交通事故的交通安全隱患之一。
便捷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廣大駕駛人務必選擇
合法、合規(guī)、安全的交通出行工具
對于三輪、四輪載客低速電動車
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
近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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