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消息,媒體發布消息,云南省大理州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楊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和監察調查。
令人感到驚訝的是,僅僅就在半個月前,當地有關部門發布干部任前公示顯示,楊坤擬任州(市)委常委。這是馬上就要高升的節奏啊,怎么會有主動投案的事情發生呢?
頗令人為玩味的是,同日公布的還有云南省人大環資委原副主任委員楊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楊健長期在大理州任職,一步步從基層走上州長的位置。在任期間,楊健曾因洱海生態環境問題被誡勉問責。2020年2月,又因違法扣押征用途經大理的口罩,被給予誡勉問責。
至于倆人同日被查是否有關系,目前不得而知。但楊坤從被公示到主動投案僅過去半個月左右,這一罕見現象還是引發了人們的好奇。
官員的任免和公示通常是一個正式的程序,旨在確保透明度和合法性。然而,在這種情況下,楊坤在公示擬任新職后不久就主動投案,這確實容易讓人產生疑問。
一般來說,如果官員在公示期間或之后被發現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可能會導致公示結果的撤銷或調整。然而現實中,這種情況并不常見。
李較瘦認為,楊坤的主動投案可能是出于對自己行為的深刻反省,也可能是為了配合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在某些情況下,官員選擇主動投案可能是為了避免更嚴重的后果,或者是為了爭取從輕處理的機會。
不過,這些只是推測,具體的動機需要等待官方的調查結果。
針對楊坤的主動投案,網友也紛紛給予支持。網友“足球寶貝”表示,主動投案是明智選擇,接受調查,洗清自己,也是對社會負責。
也有網友通過留言,表達了對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肯定。有網友認為,公示制度允許干部群眾對擬任人選提出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對于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這不僅有助于及時發現和糾正可能存在的問題,還能有效防止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等違紀行為的發生。
通過公示,可以促使擬任干部公開自己的工作實績,接受群眾的評價和監督,進一步促進了公平競爭,確保真正優秀的干部能夠脫穎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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