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飛公告
2024年11月24日,2024六安馬拉松將在我市舉行。為保障賽事期間所在區域空中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決定禁止未經批準的各類“低慢小”飛行器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現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低慢小”飛行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于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在2平方米以下的航空器,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14種,其中無人機是重點管控對象。
二、禁飛管制時間:2024年11月24日7時至2024年11月24日15時。
三、禁飛管控區域:六安市體育中心及周邊500米范圍內;赤壁路橋—赤壁路—霍山路—西城路—淠河南路—鳳凰河路—鳳凰河公園—嵩寮巖路—霍山路—赤壁路—淠河南路—文華路橋—月亮島環線—文華路橋—淠河中路—淠河北路—壽春路橋—淠河北路—新安大橋—清潭路—濱河大道沿線2公里區域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未經批準使用“低慢小”航空器進行飛行活動。
四、管制航空器類型:包括但不限于《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各類無人駕駛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五、審批程序:單位、組織及個人確有飛行必要的,應提前向六安市公安局提出飛行活動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飛行。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杜絕違規飛行。六安市公安局將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巡查,對于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備案聯系人:余斌
聯系電話:18860490330
六安馬拉松組委會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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