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們時常能聽到這樣的聲音:“貧困生就該安分守己,刻苦學習,怎么能去追求那些看似奢侈的夢想呢?”那么,貧困生到底該不該外出旅游,拓寬視野,享受生活的樂趣呢?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則并不簡單。
最近,浙江大學的一名貧困生就在朋友圈曬出了自己國內外多地旅游的照片,一時間引發了輿論的廣泛關注。這名學生不僅在學業上取得了不俗的成績,還利用課余時間兼職打工,賺取了不菲的收入。然而,當他將這些旅游照片分享到朋友圈時,卻意外地引來了不少質疑和批評。有人指責他“忘本”,認為他不該在領取貧困補助的同時還如此揮霍;也有人替他辯護,認為他憑本事賺的錢,有權利自由支配。
據校內論壇上自稱該生的人介紹,他除了領取學校的貧困補助外,還通過兼職和獎學金等方式獲得了額外收入。自述出示的收入明細顯示,其中勤工助學1100小時,收入22021元;獎學金6000元;學校資助累計12800元;暑期家教所得11900元。這些收入加起來,除了日常生活外,確實有一定余錢,支撐他完成一次次的旅行。自己憑本事賺的錢,為什么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支配?
從個人角度來看,領取貧困補助并不意味著就要放棄對生活的追求和享受。貧困生同樣有權利去拓寬視野,增長見識,而旅游無疑是一個很好的方式。通過旅游,他們可以接觸到不同的人和事,學習到更多的知識和文化,這對于他們的成長和發展無疑是有益的。而且,這名學生也是通過自己的努力和本事賺取了旅游的費用,他有權決定如何支配自己的收入。
但是,從家庭角度來看,父親因生意經營失敗欠款超300余萬,母親名下仍有數10萬元債務,家庭每月入不敷出。而在這種家庭全員負債背景下,毅然決然地外出旅游,確實顯得有些不夠理智和負責任。貧困補助的本意是幫助那些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雖然個人有能力賺錢了,也有多的盈余,是不是應該考慮為父母分擔一點點。可能幾千元對于上百萬的欠款杯水車薪,起碼是一種擔當家庭責任的態度。
當然,我們也不能一概而論地認為這名學生的行為就是錯誤的。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也許在他看來,幾千元對于上百萬的欠款可能真的杯水車薪,但對于旅游卻是一個馬上就能實現的生活方式。但是,我們也應該提醒他,作為一個有責任感的人,他需要在追求個人夢想和承擔家庭責任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
所以在我看來,一邊領取貧困補助一邊消費環游世界的行為,并非完全不可取,但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這名學生真的能夠在保證學業和家庭經濟負擔不受影響的前提下,通過旅游來拓寬視野、增長見識,那么他的行為無疑是值得肯定和鼓勵的。但是,如果他只是盲目地追求個人享受和刺激,而忽視了家庭的責任和擔當,那么他的行為就需要進行反思和調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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