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家都知道兩名身穿警服的男性毆打一名小孩時,自然都會義憤填膺非常憤怒!
你兩個成年人毆打一個小孩,這本身就很欺負人了,更何況還是警察呢?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不過,在寧夏固原發(fā)生的這一幕,忽然有了戲劇性轉變。
原來,當?shù)嘏沙鏊拥綀缶Q有孩子在學校被同校學生毆打,因此派出所副所長和值班民警一起出警。
到了現(xiàn)場后,有兩個三年級的孩子,指認一名六年級孩子毆打他們。
結果在處理該事時,六年級孩子自行離開了。
等到兩位民警找到該學生,忍不住毆打了這名學生。
由此可見,兩名民警對這個喜歡霸凌他人的小學生,也是感到非常惱火,以至于動手替家長“教訓”他。
廣大網(wǎng)友在知道情況后,紛紛為兩位民警叫好。
而該地警方發(fā)布通告,對涉事打人的派出所副所長給予撤職處分。
對此,很多人替打人民警叫屈。
大家的反應,充分說明對霸凌學生有多么厭惡。
事實上,從情理上講,相信很多人都覺得兩位民警“教訓”得好。
這種喜歡霸凌他人的孩子,就要打上一頓,否則都不知道天高地厚。
但話說回來,民警打人是不對的,依然涉嫌違法。
且不說對方還只是一個孩子,哪怕是“罪犯”,你也不能無故毆打對方,這是一個人的合法權利。
其實,以暴制暴終究不是一個好方法。
特別在一個法治社會,用野蠻和粗暴的方法對待他人都有違法律。
因此,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
至于霸凌的孩子,在找到后,同樣應以法律為準繩,給予適當懲戒。
不僅如此,還要找到霸凌孩子的家長,要求其肩負起監(jiān)管職責,對被霸凌的小學生給予一定的賠償。
總之,警察毆打小孩肯定不對。
哪怕在感情上,我們都覺得那個霸凌他人的孩子該打。
但假如警察習慣于以“正義”來毆打他人,那么很有可能就會造成假借“正義”之名行暴力之事,甚至可能會造成“冤假錯案”。
退一步而言,有些時候“正義”也會出現(xiàn)錯誤,也會是你所看到的正義卻并非隱藏真相背后的正義。
就像此次孩子被打事件一樣。
當知道被打背后真相后,很多人的怒氣也就消除了。
你所看到的真相,不一定就是真相。
既然我們是法治社會,我們就要依法行事,作為執(zhí)法者都不依法行事,社會豈不亂套?
法律需要人人遵守,而不只是普通老百姓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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