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茂名化州,土壤富藏礞石,氣候溫暖濕潤,生長著一種神奇的樹木——化橘紅,其果素有“南方人參”之稱,已有1600余年的食藥使用歷史。2023年,化橘紅種植面積逾13萬畝,年產鮮果高達6萬噸,干果亦有1.2萬噸之巨;從事種植、加工、銷售的企業多達1542家,已研發出200余種覆蓋藥品、保健品、工藝品、食品等多個領域的化橘紅衍生產品,產值更突破了100億元大關。今年8月,據國家衛健委和國家藥監局聯合宣布,化橘紅正式納入“藥食同源”物質目錄,化橘紅產業前景更加廣闊。
隨著化橘紅產業規模不斷發展擴大,相關法律糾紛隨之而來。如何運用法治力量保障化橘紅產業高質量發展,成為化州法院以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百千萬工程的重要課題。
直播帶貨起紛爭
調解服務“新農人”
“秋冬季養喉潤肺,推薦試試我們化州的這款‘南方人參’。”鏡頭前,平定鎮一名村民拿起一片陳年化橘紅,熟練地在直播鏡頭前講解起來。
如今的化州市平定鎮,每隔數米就有一間賣橘紅的商鋪,不少商戶積極擁抱新潮流,帶著化橘紅開啟直播“新農人”旅途……
(圖片來源于“茂名發布”,侵刪)
2024年3月里的一天,化州某化橘紅有限公司(A公司)梁經理拿著合同等資料來到化州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法官!我要起訴!”
早前,為擴大產品知名度和銷量,A公司選擇了“直播經濟”賽道,但由于缺乏經驗,選擇與某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店鋪直播合作推廣協議》,約定由A公司負責化橘紅商品的生產、加工、運輸和售后等,科技管理公司安排網絡主播直播帶貨,銷售化橘紅商品,雙方按照銷售額進行比例分成。為此,A公司向科技管理公司支付50000元履約保證金,并約定合作期滿后除A公司未支付分成傭金外,應退回保證金。
然而,合同簽訂后科技管理公司既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合同期終止了亦不退回履約保證金。多次追討無果后,A公司無奈之下起訴到化州法院,請求判令科技管理公司退還50000元履約保證金。
周靖云法官閱卷時發現,“這個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科技管理公司確應將保證金退還A公司。我們先去了解一下科技管理公司的情況,試試用調解方式解決問題。”
周法官先后多次聯系A公司以及科技管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向雙方正言明確合同履行的相關法律、調解解決的好處和便捷以及判決結案對企業形象的影響等。最終功夫不負有心人,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科技管理公司分兩期返還50000元。梁經理收到錢后,興奮地打來電話,再三感謝法官傾力調解,也表示今后要冷靜考察,避免盲目投資。
“近年來,化州法院不斷強化司法服務,始終堅持將‘如我在訴’的理念落到實處,將調解效能發揮到最大化,在保護好新經濟業態的同時,引導矛盾糾紛在法治軌道上及時高效解決,為維護群眾權益、保障社會穩定、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積極作用。”化州市人民法院院長劉浩江如是說。
積極作為調查研究
巡回審判“巧示范”
前述直播帶貨化橘紅案引起了化州法院關注,該院服務保障化州高質量發展工作專班及工作組當即行動起來,組織調研組對近三年受理的涉化橘紅糾紛案件進行全面梳理,研究糾紛成因、特點和規律,提出前端化解糾紛的對策。調研組了解到化橘紅糾紛多集中在買賣合同、勞務糾紛、售假制假、直播帶貨等糾紛類型后,又逐一進行實地走訪,了解具體情況。
“經我們認真調研,這些糾紛并不復雜,多因涉案當事人法律意識較弱而引致訴訟,加強以案釋法很有必要。”調研組組長在黨組會上建議。
設立巡回法庭,選取一批涉化橘紅糾紛典型案件到化橘紅產業重鎮平定鎮集中公開審理,源頭強化釋法說理,發揮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化州法院決定這樣做。
“法官,你快幫我看看,我未收到過任何供貨通知,也不知道到哪里交貨,B公司怎么還說我違約了?”長期在本地收購和種植化橘紅的村民陳某到化州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訴苦道。
三個月前,陳某與橘紅采購商B公司簽訂了一份《化橘紅鮮果購銷合同》,約定陳某向B公司供應化橘紅鮮果,供貨期為一個月內分三批供貨,B公司提前支付訂金10萬元。到期后,B公司一直沒有收到化橘紅果,一氣之下便向陳某郵寄了《溝通函》,要求陳某退還訂金10萬元并支付違約金2萬元。
經審查,涉案合同未明確約定交貨地點,雙方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應認定履行義務一方即陳某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B公司應到陳某處提取貨物。據此,B公司的訴請不僅得不到支持,還面臨部分定金被沒收的風險。
承辦該案的李津東法官詳細審查了雙方的證據材料,“考慮到涉案雙方作為化橘紅產業的供貨商和銷售商,背后還關系著成百上千類似的化橘紅種植戶,如果貿然下判決必然導致供貨商與銷售商合作關系破裂。”
“走!我們到村里巡回審判去!”橫幅一拉,桌椅一擺,在莊嚴的國徽下,巡回法庭現身在平定鎮那平村村委會廣場。周邊商戶和群眾紛紛聞訊而來。
庭上,李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分別對B公司負責人和陳某釋法說理、分析利弊。在李法官的幾番努力下,B公司和陳某最終達成調解:雙方同意解除涉案合同,陳某當天退還10萬元給B公司。
庭審結束后,李法官結合案情就地開展普法教育,對村民、企業反映強烈,呼聲較高的問題予以耐心解答,在一審一判、一問一答中釋法明理、答疑解惑、示范引領,讓群眾通過直觀的庭審現場、鮮活的案例提高法律意識。
從“巡回審判”到“送法上門”,化州法院累計開展化橘紅巡回審判10余場,調解涉化橘紅產業發展矛盾糾紛90余件,開展涉“橘”專題普法活動30余次,受眾1700人,以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主動上門“把脈問診”
精準施策“治未病”
“除了實質性化解糾紛外,我們還要將司法服務前移,做實‘抓前端、治未病’。”2024年11月,化州法院到化州市化橘紅產業協會開展調研,與全國人大代表、化州市化橘紅產業協會會長廖志略等企業代表針對化橘紅產業法律工作進行調研座談,聽取企業代表的意見建議。
“買家拖欠貨款不還,導致企業資金周轉困難。好幾次化橘紅鮮果上市時我們都沒錢收購。”“請律師維權,即使打贏了官司,拿回的款項還不夠支付律師費。”……
座談會上,好幾名化橘紅企業代表紛紛表達無奈。
同時,化州法院在辦案中發現,化橘紅產品線上線下交易頻次高、金額小,如果所有矛盾糾紛都要到法院解決,群眾需要承擔較高訴訟成本。
如何減輕群眾訴累,回應化橘紅企業對司法提出的新需求,化州法院主動出擊,先后指派30名法官掛點各鎮街司法惠民服務中心,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訴前化解、便捷訴訟和以案普法;創新打造“1+1+6”調解網格,推進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司法惠民服務中心與鎮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國土所、勞動所、村建辦資源整合,合力深度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格局,聯動提高涉化橘紅矛盾糾紛化解質效。
此外,化州法院還組織干警走進平定大嶺村等化橘紅主要產區,設置臨時司法服務工作站,通過派發宣傳資料、以案釋法等方式,開展文明旅游法治宣傳,教育商家誠信經營,主動把司法服務送到商家、游客身邊,高效化解旅游糾紛,保障游客乘興而來,盡興而歸。
2021至2024年間,僅有10余件化橘紅產業發展相關糾紛進入化州法院進行實質審理,平均每年約3件次。
如今,化橘紅產業已逐步擴展出化橘紅茶、化橘紅咖啡、化橘紅啤酒等多元化市場新品,更通過舉辦化橘紅文化節、開展賞花活動、打造主題美食街等形式,實現了從農業到文游產業的深度融合與華麗蛻變。
欣賞化橘紅花、品嘗化橘紅茶、看化橘紅主題民俗戲……每年3月化橘紅花開時節,全國各地的游客遠道而來。化州市平定鎮大嶺村日均接待游客上千人,卻沒發生過一起糾紛案件。這背后離不開化州法院的司法護航。
(來源:化州市人民法院)
編輯:龍小敏
初審:林柳青
復審:林華善
終審:鄒夢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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