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培訓、考核、獎懲工作辦法》(法發〔2019〕12號)規定,人民陪審員任期屆滿后職務自動免除。
壤塘縣人大常委會于2019年11月22日依法任命的我院人民陪審員至2024年11月21日任期已屆滿,上述同志的人民陪審員職務自2024年11月21日自動免除,以上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的案件尚未審結的,可履行審判職責到案件審結之日。
現將任期屆滿后職務自動免職的人民陪審員名單公布如下
(排名不分先后):
謝埌、澤旺仁真、壤青、小索旺、鄧曉芳、宋士足、張福明、公木特、求孫、彭措扎西、忠特、曾艷、周波、羅布、江木滾、三楊、卓瑪甲、索朗華青、江木嚴、柔華、尕瑪、索郎多、東升、古慧瓊、張燈、尕熱、旺德東、確四窮、江娜準、鄧祖喬、汪曉燕、華爾初、布果、奪爾吉東周、夏世瓊、東周板、奪布甲、覺戈。
特此公告。
壤塘縣人民法院
壤塘縣司法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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