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評論員:仙人指路
七月的第一個午后,一封來自南昌中院的彩信《受理告知書》在代理人朱佳先的手機屏幕亮起——“(2015)洪中執字第53號違法執行案正式納入司法審查程序”。短短三十余字,卻似驚雷劃破十年陰霾:這起涉及12.82億元資金黑洞、歷經無數次程序空轉的陳年積案,終于掙脫行政化處理的泥潭,駛入司法審查F治航道。
一、破冰立案:十年信訪困局的法治突圍
當某些地區還在用“信訪轉圈術”消解公民訴求時,南昌中院此次立案展現出難能可貴的司法擔當:
擊碎“程序空轉”魔咒:近十年間,此案反復流轉卻始終未獲實體審查,此次“突破”標志著法院終于從“程序守門人”轉變為“實體正義的審查者”;
升級為司法審查程序:區別于以往“領導批示”“部門協調”等行政化處理,告知書明示將采用“司F審查或政法專項法律程序”,使案件回歸到以法律為準繩的專業軌道;
啟動剛性監督機制:嚴格依據《信訪工作條例》第35條設定60日處理期限,并主動接受上級F院監督,為公正裝上倒計時器。
這份告知書不僅是一紙公文,更是地方F院對“訴訪分離”改革的躬身實踐——當公民權利在行政迷宮中撞得“頭破血流”時,司法終以程序正義接住了沉重的訴求。
二、標桿意義:司法審查激活法治生命力
此案從信訪死水躍入司法活水,其示范價值遠超個案本身:
破解“執行黑箱”的密鑰
執行領域長期存在“暗箱操作”“程序失范”痼疾。南昌中院主動對八年前執行案啟動司F審查,等于向執行腐敗亮劍——通過審查執行程序合法性、追蹤12.82億元資金流向,有望揭開地方執行亂象的冰山一角。
重構司F公信的切口
當某些F院對陳年舊案“捂蓋子”“踢皮球”時,南昌中院選擇直面歷史遺留問題。這種“刀刃向內”的勇氣,恰是修復司F公信力的最佳“粘合劑”。正如法諺所云:“正義不僅要實現,更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倒逼責任追究的引擎
告知書隱含重大信號:審查結果或將指向執行瀆職、財產侵吞等違F犯罪。相較于某些地方對涉案官員的“柔性處理”,此次審查可能成為追究司F責任的“破冰船”。
三、居安思危:謹防正義停留于“程序起點”
我們在肯定突破的同時,更需以理性目光審視前路險灘:
警惕“審查爛尾”風險:若最終僅出具一紙不痛不癢的《程序合規認定書》,而無實質資金追索與問責,則司F審查將淪為高級版“程序空轉”;
嚴防地方干預陰影:12.82億資金背后往往盤根錯節,能否頂住“打招呼”“遞條子”的壓力,考驗F院的脊梁硬度;
突破取證困局挑戰:時隔八年,財務憑證可能滅失、關鍵人員或已離崗,需借助審計偵查等手段穿透歷史迷霧。
維權者的聲明振聾發聵:“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程序性結案!”——這既是公民對司法的鞭策,也是法治社會應有的清醒。
四、走向深水區:從程序正義到實體正義的躍遷
要讓此次立案真正成為法治標桿,需三重攻堅:
1. 資金追蹤雷霆行動
立即組建審計+經偵+金融監管聯合工作組,沿著銀行流水主線,繪制12.82億元流失路徑圖。對于轉移至腐敗官員賬戶的資產,啟動刑事司法追繳。
2. 責任追究刺破面紗
司法審查結論須直指核心:
執行法官是否涉嫌《刑法》第399條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侵吞資金者是否觸犯《刑法》第382條貪污罪?
協助洗錢機構能否按《反洗錢法》頂格處罰?
3. 全域監督陽光照射
引入“人民陪審員參與審查聽證”,打破司法神秘主義;每階段進展在法院官網公示接受全民監督;
邀請“權威財經媒體”全程見證資金審計。
結語:從南昌出發,照亮中國司法的未來
南昌中院的“一小步”,可能是中國法治史上的“一大步”。當某些地方還在用“維穩邏輯”壓制訴求時,南昌選擇用“法治邏輯”化解矛盾——這不僅是技術層面的程序升級,更是司法理念的深刻蟬變。
此案恰似一塊試金石:若能徹查12.82億資金、嚴懲違法者,則公眾信仰的法治豐碑將在此澆筑;若虎頭蛇尾無疾而終,則司法公信將再添新傷!
正如彩信抵達時那束穿透烏云的光——正義或許會繞行,但永不缺席。而此刻我們感覺到正義之劍正加速抵達,心潮澎湃之際賦詩一首,作為此評的結束語:
《破冰·致南昌中院受理告知書》
洪都舊卷鎖玄冰,
忽有驚雷掌上鳴。
十載塵封終見刃,
八旬法槌待追鯨。
墨痕浸透千鈞諾,
銀流深藏十二星。
莫道春江遲汛信,
終裁云裂見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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