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海上風電競標失利?
【Wedoany 網 12月7日報道】
丹麥最近一輪的3千兆瓦海上風電招標在未出現任何競標者的情況下宣告結束。這一結果令丹麥乃至整個歐洲在能源安全和推進電氣化方面的努力遭受了重大挫折。無人競標的主要原因在于丹麥招標機制的設計問題,特別是其中無上限負面競標規則設計不合理。丹麥政府現在面臨著緊迫的任務,需要迅速重新啟動對失去電量的招標工作。同時,他們必須根據當前市場狀況對招標機制進行調整。整個行業呼吁一個更為合理的定價體系和更為均衡的風險分配方式。
丹麥,作為海上風能的誕生地,自1991年世界上首座海上風電場——Vindeby的建立以來,始終引領著全球風能的發展。目前,丹麥的海上風力發電能力已達到3吉瓦,能夠滿足全國24%的電力需求。此外,海上風力發電與陸上風力發電的總和,占到了丹麥總用電量的55%。
歐盟對海上風電的發展抱有宏偉藍圖。他們計劃將現有的海上風力發電能力從20吉瓦最低提升至88吉瓦。在這一雄心勃勃的目標下,歐盟無法容忍海上風電招標項目出現任何失誤。作為北海能源合作組織的成員,丹麥致力于到2030年實現7.7吉瓦的海上風電目標,并在2050年之前達到35吉瓦。
在最近舉行的海上風電招標項目中,丹麥推出了3個全新的海上風電場項目,單個項目裝機容量達到1吉瓦,堪稱丹麥歷史上規模最大的海上風電招標活動。此外,丹麥還授權開發商在這些指定區域額外建設,額外裝機容量高達1千兆瓦。
昨日,招標結果正式出爐:三個風電場項目均未收到任何投標。
丹麥的招標項目為何未能吸引競標者?
相較于波蘭、荷蘭以及英國的海上風電招標活動所吸引的行業關注,丹麥招標活動的吸引力相對較低,這主要歸因于丹麥招標的設計方式。
丹麥的招標體系并未預設任何形式的國家援助或收入穩定機制。許多其他歐洲國家采用差價合約(CfD),而丹麥則要求海上風電開發商自行支付建造風電場的費用。丹麥實行無上限的負投標,導致了惡性的低價競爭,無端增加了海上風電開發商的初期成本。此外,丹麥不承擔海上風電場的電網接入費用,這部分費用也需由開發商自行承擔。
由于丹麥在交通、供暖、氫氣制備和工業生產等領域對電力的需求增長緩慢,這種不利的招標設計因而變得更加錯綜復雜。目前,丹麥可以憑借可再生能源發電完全滿足國內電力需求。對于海上風電開發商而言,這為他們未來的電力銷售價格帶來了潛在風險。
WindEurope首席執行官Giles Dickson指出:“丹麥海上風電招標的失利令人遺憾,卻也在意料之中。無上限負電價投標機制并非良策。它不僅提升了風電開發商的成本投入,還增加了投資運營風險。當競標者對購買其生產的能源的買家一無所知,且對能源如何傳輸到買家手中也毫無頭緒時,情況更是雪上加霜。丹麥政府需要重新審視并改進其招標機制。丹麥可借鑒歐洲的其他國家,采用雙向差價合約(CfDs)進行海上風電招標。”
缺乏競標的另一個原因在于,通貨膨脹和商品價格上漲導致開發海上風電場的成本顯著增加。與此同時,當前的貸款利率也遠高于幾年前,這給項目的經濟效益帶來了額外的壓力。
丹麥政府正籌劃在2025年4月1日舉行一場規模達3GW的海上風電招標活動。為確保公平競爭,政府需確保在之前招標中未成功競得項目的參與者,在下一輪活動中能夠重新參與競標。同時,政府應審視并優化現有的招標機制,在4月份的招標活動前完成必要的調整。
否則,丹麥將在海上風電市場中落后于他國。若2025年的第二輪招標失敗,丹麥綠色電力的出口規模以及可再生氫氣的生產將受到影響。這將意味著丹麥將繼續依賴從歐洲以外供應不穩定的國家進口化石燃料,長此以往將削弱該國的能源安全。
編譯:謝榕蓉(新能源部)
審校:陳明雪(新能源部)
編輯:謝榕蓉(新能源部)
能源轉型與雙碳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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