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馬泮艷的母親精神病發作,打死了丈夫。雖因病免于刑罰,但很快便離家出走了。
失去了雙親,馬泮艷和她的兩個姐妹只能由伯父馬正松代養。那一年,她9歲。
在伯父家的四年里,她砍柴、割草、喂豬,一刻也沒閑著,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正勞力,沒有吃白飯。」
即便如此,她依舊沒能留下。2001年初,13歲的馬泮艷被伯父以3000元代養費和1000元戀愛金,賣給了陳學生做童養媳。
春節過后,陳家人帶馬泮艷去福建打工,陳學生強奸了她。由于年齡過小,3個月之后她被送回了巫山縣老家。
2002年,14歲的馬泮艷生下了第一個女兒。5年后,她又生下了一個男孩。
她不是沒逃跑過,但總被抓回來毒打。她還曾在二姑的陪同下報過警,做過證實處女膜破裂的檢查,但警察以家庭糾紛為由沒有介入。
不僅如此,2008年,在民政部門的系統中,還憑空出現了她和陳學生的婚姻登記記錄,盡管沒辦理過任何手續。
就這樣,馬泮艷在非人的毆打與強奸中熬了14年,2016年才終于被媒體曝光。
這就是震驚全國的「巫山童養媳事件」。
之所以舊事重提,是因為在馬泮艷和走失碩士花花的事件中存在一個共同點,她們的遭遇雖各不一樣,但相關部門在處理方式上卻驚人地一致。
馬泮艷是未經本人同意「被結婚」,花花則是在缺乏自主同意權的情況下成了「合法媳婦」。
事件曝光后,馬泮艷被認定既不是拐賣,也沒被強奸,更不存在所謂的民警瀆職,只是給了負責辦理婚姻登記的工作人員一個嚴重警告處分。
花花則一度被描述為收留,關于拘禁、強奸一概不提,直到輿論嘩然,才宣布需要進一步調查。
很多人覺得匪夷所思,為什么登記結婚如此積極,積極到不管當事人是否自愿、有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要知法犯法,將這些女性跟人強行配對。
而調查真相卻如此消極,消極到忽略了這種現象的普遍性,回避了這種行為在道德與社會層面的嚴重性,刻意淡化了事件的惡劣性,調查跟分析更是缺乏充分性和嚴謹性。
道理其實很簡單,對于負責婚姻登記的相關部門而言,他們不僅不覺得自己正在把無辜的女性推向地獄,說不定還洋洋得意,認為自己又幫助一位大齡農村男性解決了婚姻問題。
畢竟給單身漢找老婆有什么錯,這可是好事兒。當地新聞起初在報道花花事件時就是以正面典型宣傳的,根本沒意識到其中存在道德和法律問題。
之所以會這樣,說白了有很大的歷史原因。
幾千年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讓女性權利喪失,與長達四十年的計劃生育結合之后,又讓中國的男女比例嚴重失調。
尤其是偏遠農村,單身男性數量極多,儼然成了新的社會問題。各地都在嘗試解決,又是摸排單身漢,又是政府請紅娘。
湖南湘陰縣還提出過一個「暖被窩工程」,目的是教育和引導農村女青年熱愛家鄉、建設家鄉,鼓勵他們留在家鄉,與當地大齡男性結婚,以降低男女青年失調的比例。
更令人咋舌的是,如此封建的提案竟出自一位農村問題專家、政協委員之手,可見農村單身漢問題有多么嚴重,女性在某些地方是多么不被當人看待。
地方政府急,單身漢家屬更急。
2014年,《愛情公寓》里陳美嘉的扮演者李金銘參加了一檔綜藝節目,內容是去農村體驗當兒媳婦。
且不說她在這個家庭的遭遇有多么恐怖窒息,單說節目尾聲時,這家人竟一口咬定,李金銘就是他們的兒媳,不讓走了,遭拒后還問多少錢能買。
事后,李金銘的「婆婆」不僅把社交頭像改成了當初拍的全家福,從發布的內容來看,也儼然把她當成了離家出走的兒媳婦,據說還為此跟節目組打了官司。
這還是有節目組跟隨、攝像機全程拍攝下的公眾人物,要換成那些被拐賣或者走失的女性,后果可想而知。「收留」她們的家庭不會將其當成受害者,只會認為是自己花錢購買的私人物品或撿到的無主之物。
在多重的背景與壓力下,對既定的、尤其是年代久遠的拐賣、強奸和拘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才是最佳選擇,這不僅為大齡男性解決了婚姻問題,還避免了村民鬧事,就算曝光,也罪不及自身。
本該是被拐女性救命稻草的相關部門,就這樣成了變相的幫兇。這就是為什么,在嚴厲打擊拐賣案件、刑偵手段與過去不可同日而語的當下,此類悲劇的時間跨度卻動輒長達十幾年乃至幾十年。
就像網友諷刺的,困擾警方13年的「疑案」,志愿者兩小時就解決了。
像馬泮艷和花花這樣的女性能被解救出來,與其說是正義使然,不如說是萬分幸運。天知道還有多少女性被困在「盲山」,又有多少女性在過完痛苦的一生后埋骨她鄉了。
如果說這些悲劇都是以女性為代價在還歷史的欠債,是涉及到過去農村結構、經濟發展和文化觀念的復雜問題,正義遲到實屬無奈。
那經過了這么多年的社會發展、思想變遷,到了為受害者們討回公道的時候了,正義總不能缺席了吧。
話雖如此,可正義似乎還沒做好走上審判席的準備。
今年10月份,北京千千律師事務所根據2014年到2020年的671份裁判文書,發布了一份研究報告。報告顯示,約10%的被拐婦女存在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礙,而司法實踐中對此類犯罪普遍輕判,收買人平均刑期僅9個月,高達74%的案件適用緩刑,96%的收買人獲得從輕或減輕處罰。
2016年6月4日,經法院調解離婚,馬泮艷終于從這個折磨了她14年的男人手中逃離,她說:
「我總覺得還沒有結束,要不到一個說法,我完全做不到重新開始。」
在女碩士花花的「收留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之后,馬泮艷發了一條微博:
「太好了...在我心底,始終懷著一種希望,盼望著能有一天,正義也會降臨到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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