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看到她的眼神,都會感到害怕,她不僅販賣別人,狠起來連親生的都賣,余華英的販賣,導(dǎo)致17名兒童的12個家庭,支離破碎。
2023年一審,余華英被判處死刑,楊妞花來到父母的墳前,告慰他們的在天之靈,而被判死刑后的余華英卻不知悔改,反問楊妞花:
“我用開水澆你頭,你還會有頭發(fā)嗎?”
如何喪心病狂的人販子,是如何在30年后落網(wǎng)的呢?這一切都要歸功于楊妞花。
余華英是云南鶴慶縣白族人,1984年,21歲的余華英與男友王嘉雯結(jié)婚后,生下一個女兒,在鄰居眼中夫妻倆的風(fēng)評并不好,他們兩口子都是好吃懶做,王加文還在外面搞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不久后王嘉雯因涉嫌盜竊被抓,此時余華英為了生計只能外出打工。
打工期間,他結(jié)識了龔顯良,并與他開始同居,不久后,余華英為龔顯良生下一子,但由于兩人的生活貧窮拮據(jù),無力撫養(yǎng)孩子,便將自己的親骨肉,以5000元的價格賣到了河北邯鄲,自此之后,兩人便開啟了拐賣兒童的罪惡之路,就連出獄后的王嘉文也加入到了其中。
而楊妞花就是其中被拐賣的一個孩子,然而五歲的他憑借驚人的記憶力,在二十多年后親手將自己拐賣的人販子送上法庭……
1995 年,余華英伙同龔顯良在貴陽市南明區(qū)將 5 歲的楊妞花拐帶至河北邯鄲市,經(jīng)人介紹以 2500 元賣給一戶聾啞家庭,在 “新家” 她被取名為李素燕。
在這之前,1994年7月19日,貴州的一位名叫陳炳蓮在百子橋上擺攤,由于家里沒人,他11歲的大兒子肖正套濤,帶著5歲的弟弟肖正俊在百子橋附近玩耍。
然而僅僅幾分鐘時間,小兒子肖正俊便被余華英龔顯良王嘉文三人用一根冰棒拐走了,此后二十余年,夫妻倆幾乎走遍了全國各地,花光了自己所有的錢財尋找兒子,但是始終杳無音訊,而陳炳蓮的丈夫遺憾去世。
余華英等人嘗到了拐賣兒童獲取錢財?shù)奶痤^后,便更加肆無忌憚地瘋狂作案。
之后,他們相繼拐賣了多數(shù)兒童,基本都是兄弟或者兄妹一起被拐走的,余華英的手段像極“中國第一人販子”陳蓮香,她心腸歹毒,她哄著聽話的孩子,太機靈的孩子就搶,大人不留神就直接下手。
她兩年內(nèi)共拐賣了46個兒童,經(jīng)過她手的孩子,最好的結(jié)果就是被收養(yǎng),而更多是淪為乞討的工具,而罪大惡極陳蓮香落網(wǎng)后也被判處死刑,而余華英是拐賣了17名孩子......
余華英每次作案的時候,大多都是瞄準(zhǔn)父母整日在外工作,家中無人照看的孩子,楊妞花就是其中一位。
而楊妞花被拐到河北邯鄲,她也是最特殊的一名,楊妞花的家,在美麗的貴州織金洞,站在楊妞花的家門口,可以看到對面山上的大溶洞,之后楊妞花在采訪中說道:“我小時候記憶中就有這個山洞,2021年5月我第一次回家,看到這個山洞,就知道這是我的家。
自1995年5月被拐賣起,楊妞花歷經(jīng)整整26年才得以歸家。
當(dāng)時年僅5歲的楊妞花被鄰居余華英以買織毛衣簽字的借口牽著她出門,一路上余華英不斷恐嚇楊妞花,輾轉(zhuǎn)1800公里來到了河北邯鄲。
在等待買主之時,余華英滿心煩躁,她用滾燙熱水給楊妞花洗頭,楊妞花疼得跳著喊叫,卻被余華英抓住狠揍了一頓。在等待買主的期間,
一位老婦人以2500元的價格買下楊妞花,楊妞花從此有了“奶奶”,有了新的名字“李素燕”,并且“奶奶”對他反復(fù)強調(diào),她是“父母不要的”,是被父母不要的孩子。
然而,來到新家的她經(jīng)常在夢中夢見自己的父母,父母喊她“妞花,妞花”,也是從這個夢里他知道自己叫楊妞花,并且牢牢記住。
在邯鄲農(nóng)村,她努力適應(yīng)北方的生,下地干活,在屋頂玉米和花生,每天割草喂豬,然而來到新家的楊妞花,依然會遭受“奶奶”的挨打,而且她還要天天做飯。
楊妞花學(xué)習(xí)成績很好,她還幫同學(xué)做作業(yè),掙一點生活費,她的課本鉛筆都是自己買的。
到了上初中的年紀,村里面開始謠傳,楊妞花時買過來做童養(yǎng)媳的,對她來說這些謠言是一種折磨,而家里也不讓她去讀書了,她總想要逃離這個家,也下定決心要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13歲她開始輟學(xué)打工,19歲便和相親認識的男友成家了,而樸實厚道的婆家和老公讓楊妞花感到安心,而她的“奶奶”也在2008年去世,楊妞花用當(dāng)年買他時的價格2500元將“奶奶”安葬了。
結(jié)婚后,楊妞花將童年的記憶告訴了老公,老公鼓勵她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她也因此開始了艱難的尋親之旅。
2012年楊妞花將自己的身世上傳到網(wǎng)絡(luò),便去公安部門采血,卻屢次石沉大海。
而楊妞花繼續(xù)在平臺錄制一個尋親視頻,她用自己記憶中的方言向廣大網(wǎng)友尋求幫助,尋親視頻發(fā)出后,半個月后,被貴州的堂妹看到,立即與楊妞花聯(lián)系。
而姐姐楊桑英得知后第一時間對比了信息,在通電話期間,楊桑英泣不成聲,她告訴妹妹因為尋找她39歲的爸爸抑郁而終,32歲的媽媽也緊隨著爸爸離去,姐姐桑英在11歲那年成為孤兒。
得知真相的楊妞花,在2021年5月15日,回到了貴州省織金縣自己真正的家,她跪倒在父母墳前,發(fā)誓自己要找到人販子。
回到邯鄲的楊妞花隨即向警方報案。她提及,此次報案最初針對的是村里的拐賣中間人,而在中間人供述過程中,“余華英” 這個深埋于她記憶深處的名字被喚醒。
24天后,2022年6月余華英在重慶大竹被抓捕歸案,然而這并不是余華英第一次被抓捕落網(wǎng),早在2004年,余華英在云南作案時被抓捕,但她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被判八年后減刑三年,于2009年執(zhí)行期滿獲釋。
面對警方的審訊,余華英竟然異常冷靜,她承認自己的確拐賣過一些孩子,稱自己并不是主謀,而是龔顯良逼著她做的,然而通過警方深入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龔顯良和余華英曾是情人關(guān)系。
2023年9月,貴陽中院公開對余華英案審判,余華英雖然文化水平低,但是此人太過狡猾,整個案件審理過程中,她一直想方設(shè)法保護同伙,隱瞞各種信息,法庭上余華英被控,拐賣17名兒童,沒有一人是她主動供述,一直不肯主動交代犯罪事實。
不僅如此,余華英還不承認虐待被拐兒童。
面對楊妞花“以開水澆我頭”的指控,余華英反問道:“若我用開水澆你頭,你還能有頭發(fā)嗎?”
在她的眼神里,滿是輕蔑。
最后法庭宣判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而余華英也結(jié)束了罪孽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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