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年8月1日,清政府頒發上諭對日本宣戰。同一天,日本天皇下詔對中國宣戰。中日甲午戰爭全面爆發。
日本宣戰詔書
清政府在宣戰詔書中稱:“該國(日本)不遵條約,不守公法,任意鴟張,專行詭計,釁開自彼,公論昭然。用特布告天下,俾曉然于朝廷辦理此事,實以仁至義盡,而倭人渝盟尋釁,無理已極,勢難再以姑容。”
清政府指責日本“逾盟肇釁”,是因為日本的一系列“不遵條約、不守公法”的挑釁舉動,讓中國忍無可忍才付諸武力,對日開戰。
日本則在宣戰的詔書中宣稱:“茍不違反國際公法,即宜各本權能,盡一切之手段,必期萬無遺漏。”聲稱是中國首先破壞東亞和平,所以日本才動手,要求臣民竭盡全力對中國作戰,并要求“不違反國際公法”。
為了用國際法包裝侵略,標榜“文明之師”,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后,日本軍方將法學教授由賀長雄在陸軍大學校授課的講義編印為《萬國戰時公法》,同時編印原敬《陸戰公法》、藤田隆三郎《海上萬國公法》等手冊指導日軍作戰。
日軍第二軍司令官大山巖指令由賀長雄擔任隨軍法律顧問,主要負責向軍隊普及戰時國際公法知識,并起草與法律相關的文件等。
在公開宣戰之前,日本秘密聘請美國《紐約論壇報》記者豪斯,擔任輿論戰方面的總指揮,豪斯熟悉西方媒體的運作方式,是個宣傳方面的行家,在他的策劃下,美國報刊發表的文章,絕大多數都是有利于日本,幫助日本塑造“文明”形象,使得美國媒體的親日傾向最為明顯,甚至把日本人稱為“東方美國佬”,而把中國人稱為“東方黑鬼和猶太人”。
在戰爭期間,日本國內共有66家報社派出隨軍記者114人、畫師11人、攝影師4人,其中以《朝日新聞》《中央新聞》記者最多。同時,日本軍隊要邀請《紐約世界》《倫敦時報》《黑白畫報》等西方有影響力的媒體記者17人隨軍采訪。
為了拉攏和利用國際輿論,日本政府不惜用金錢收買西方媒體。根據日本文獻記載,為了讓英國中央通訊社發表1次有償新聞,日本需要支付2000日元;通過路透社發布有償新聞,日本每次需要支付606英鎊。
1894年11月21日,日軍攻陷位于遼東半島的旅順,制造了慘絕人寰的四天三夜大屠殺,中國死難者近2萬人。英國《泰晤士報》、美國《紐約世界》相繼報道了旅順大屠殺事件,《紐約世界》先后發表以“日軍的殘虐行為”為題的社評和“旅順大屠殺”配圖報道,成為轟動一時的新聞,引起歐美各國媒體相繼轉載。
為扭轉國際輿論,日本《時事新報》《日本》先后發表社論,對大屠殺進行辯解,日本外相陸奧宗光傳達應對的統一口徑,提示國內媒體不要跟歐美媒體強硬對抗,必須講究策略。同時,收買《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舊金山紀事》等歐美媒體,發表文章為日本辯護。
1895年2月12日,北洋艦隊投降后,日本軍隊在威海做了一場表演,為受傷的清軍“提供醫療服務”,并把自殺身亡的北洋艦隊司令官丁汝昌的靈柩“以禮送回”。在西方媒體記者的公開報道和軍事觀察員私下傳播下,日本人通過作秀表演扭轉了大屠殺帶來的負面形象。英國所謂的國際法泰斗胡蘭德更是宣稱“這是日本作為成熟的文明國家的標志性事件”。
與日本人積極操控現代傳媒工具,反復傳播戰爭謊言達到影響社會公眾和國際輿論相比,滿清政府幾乎毫無作為,清政府不僅不允許國內外記者隨軍采訪,甚至發生兩名西方記者因為誤闖清軍陣地被砍頭的事件,平白生出外交風波。
當西方媒體因為旅順大屠殺出現論戰時,滿清政府甚至沒有發布過任何的正式聲明,好像旅順大屠殺跟它沒有任何關系一樣,僅限于國內的譴責和謾罵,沒有向歐美媒體主動提供任何信息,眼睜睜地看著原本同情中國的西方媒體倒向日本。
日軍在旅順口拍攝掩埋尸體的宣傳照
1895年,甲午戰爭結束后,有賀長雄在法國用法語發表《日清戰役國際法論》,罔顧日軍在旅順實施四天三夜大屠殺(死難人數近2萬人)的事實,宣揚日本軍隊真的遵守了戰時國際公法,而中國軍隊卻沒有,一時引起國際輿論的關注。
有賀長雄利用自身的外語優勢,在國際輿論上為日本爭奪“文明戰爭”的話語權,為日軍殘暴的戰爭行為辯護,得到日本政府的褒獎,獲得“勛四等旭日章”,民國初年還被袁世凱為首的北洋政府聘請為憲法顧問。
參考資料:《甲午戰爭時期日本對國際法運用的歷史考察》,海軍陸戰學院、秦海俠、張傳江,《蘭臺世界》2015年5月下旬。
《路透社發布有償新聞:甲午戰爭中日本收買國際媒體》,闞延華,《史海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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