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
近期上海市公安局監管總隊結合上海市各看守所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況與上海市律師協會進行了交流,現就對辯護律師到上海市各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須知事項提示如下:
1. 辯護律師到上海市各看守所會見,可以通過線上預約會見和線下直接到場會見兩種方式。線下直接到場會見的,看守所保證律師在48小時之內會見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 辯護律師預約會見的,需要仔細閱讀隨申辦微信小程序“公安機關保障律師執業一件事”“本市看守所律師會見”內的《監所律師會見預約須知》(下稱《會見須知》,附件一)。特別要注意《會見須知》第六條、第七條關于爽約和取消會見次數的限制規定,防止給工作造成不便。
3. 律師助理協助辯護律師會見,須持《律師執業證》或《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并向看守所提交《律師助理協助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承諾書》(下稱《承諾書》,附件二),經審驗通過后可協助辯護律師會見。律師助理每次協助會見均應提交《承諾書》。《承諾書》不得涂改,且簽署日期不得早于前次會見日期。律師助理手續不到位的,不影響辯護律師會見。
4. 凡在上海市各看守所遇到困難的,均可撥打以下熱線電話求助:
上海市公安局監管總隊電話:
021-28952705
上海律協維護律師執業權益委員會律師電話:
13621718091(馬律師);
13761020669(王律師);
13588875098(徐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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