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律協的一份《法律分析意見函》,贏得了很多律師的點贊,有的說,廈門律協站著為律師維權,有的說,這才是律師的律協。
發(fā)生了什么事?廈門律協的函說了什么?
2024年11月12日上午,福建晉江市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鄧慶高律師是原告的訴訟代理人。
11點左右,休庭,書記員打印筆錄,律師核對筆錄簽字。
這期間,被告的母親吳某跟律師發(fā)生言語沖突。
吳某從旁聽席步入審判區(qū),走到鄧慶高律師對面,向律師豎中指,打臉。
鄧慶高律師偏頭躲閃,左手作出格擋動作,右手反手揮向吳某。之后二人被勸阻分開。
就是下面這段視頻。
詳見“以法度之”視頻號
幾天后,吳某一方報警。
2025年1月20日,鄧律師收到晉江市公安局處罰決定,行政拘留三日,罰款500;豎中指+扇耳光的吳某,罰款500元。
處罰下來前,鄧律師向廈門市律協提出維權申請。2025年1月10日,廈門市律協會員權利保障工作委員會代表到晉江調查了解情況。
2025年1月11日,廈門市律協分別致函晉江市公安局、晉江市司法局,認定鄧律師正當防衛(wèi),“根據本案情況結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建議對鄧慶高律師不予行政處罰”。
應該說,廈門律協的這份意見函查明了事實,尊重的事實,遵守了法律。
一段時間以來,律師執(zhí)業(yè)權益被侵犯事件屢屢發(fā)生,有的引起了廣泛關注,即使如此,也難以得到糾正。
這種情況下,廈門市律協權保委認真履職,旗幟鮮明地表明態(tài)度,勇于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當然會贏得律師的點贊。
在點贊廈門律協的同時,也要關注這個案子本身存在的問題。
廈門律協正式發(fā)函,也沒能改變晉江方面對律師作出處罰決定。
律師當然不服。
2025年5月28日,鄧慶高律師與晉江市公安局行政罰款糾紛案,鄧慶高律師與晉江市公安局、晉江市政府行政拘留與行政復議案,兩案合并審理。
王才亮,李貴生、李愛軍、趙琮四位律師,無償代理原告。
法律層面的事不展開了,說一個重要問題。原告方提出,立案登記表中的辦案民警,在與糾紛雙方逐幀查看視頻時,民警對雙方講,吳女士打到了鄧律師。
后來,警察接到了一個電話,口稱對方“大師兄”,電話中向對方講,正在辦理這個案件,涉事律師(鄧慶高律師)在場查看視頻。
接完電話后,案件走向發(fā)生了變化,對吳某打鄧律師的動作描述發(fā)生了根本性變化,從“打到”到“勾劃”,再到“比劃”,最終變成了“侮辱”。
原告方質疑,這是人情案、關系案。
開庭前,原告方提出了調查取證,調取相關通話記錄、通話錄音以及通話時的現場監(jiān)控視頻等證據,但被告方拒絕提供。
這個案子的事實方面,有法庭的現場監(jiān)控視頻,是非曲直一目了然,實在不行,多看幾遍。
前兩天,有一個游客到安徽涇縣游玩,遭人毆打。一個明顯的尋釁滋事,派出所處理各打50大板。引發(fā)輿情后,5名公職人員被處理。
晉江這個“2025行拘律師第一案”,結果尚未可知,我看正在向安徽涇縣的方向發(fā)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