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醫生按:
2019年的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日友好醫院保健部主任張洪春提案——西醫開中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詳見:
對于張洪春委員的這個提案,陶醫生是舉雙手雙腳贊成。陶醫生也堅決避免西醫給自己開中藥,如果不小心開了,也堅決不吃。你呢?
以下文章來自陶醫生的師兄——余向東,一位傳奇西醫醫生,他對中醫的了解程度超過99%的中醫。看完此文,希望你能在留言區發表自己的看法。
西醫開中藥?這個問題要從四個方面來捋。
一、從理論看
所謂中藥,其定義是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生產和使用)的藥物,包括中藥注射劑、中成藥、中藥飲片等。
關于中藥的中醫理論主要包括辨證施治、四氣五味、升降浮沉、君臣佐使、性味歸經、七情和合、18反19畏等等。醫生只有懂得這些理論,才能正確使用中藥。
那么,中國的西醫們究竟懂不懂這些理論呢?
應該說,多少懂一點,因為大學里畢竟也學過一門《中醫學》。
如果畢業后對中醫仍然有興趣,懂的會更多,像棒棒醫生我,該懂的都懂。但是,絕大多數西醫(99.9%以上)并沒有繼續學習中醫的需要和興趣,大學學的那一點東西早就忘記得干干凈凈,可以視作完全不懂。
所以,從理論上來說西醫不應該開中藥,道理很簡單,因為你不懂。
二、從法理看
關于西醫能不能開中藥,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都沒有明確規定。
最高的衛生部2007年發布的《處方管理辦法》屬于部門規章,里面沒有對處方權分中藥和西藥,因此默認醫師只要獲得處方權,就有同時開具中西藥的權限。只對麻醉和精神藥物有特殊的處方權規定,也不分中西醫。
從法理看,毫無疑問,獲得處方權的西醫都可以開中藥。
三、從管理看
醫院對處方權的管理并不區分中西藥,沒有中藥處方權之一說。特殊的只有精神麻醉藥品處方權、抗菌藥物分級處方權,有的醫院還有化療藥物處方權等,這些授權也不分中西醫,通過培訓考核合格的醫生都可以得到授權。
鑒于不合理用藥泛濫的現象,2019年國家衛健委發布了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在《通知》中第一次對非中醫類別醫師開中藥進行了明確規定:
其他類別的醫師(主要是西醫),經過不少于1年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醫臨床基本的辨證施治原則,可以開具中成藥處方;
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學專業學歷或學位的,或者參加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認可的2年以上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總學時數不少于850學時)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者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有關規定跟師學習中醫滿3年并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的,既可以開具中成藥處方,也可以開具中藥飲片處方。
這個規定表明,西醫學中醫1年并合格的可以開中成藥(包括中藥注射劑),學2年的才可以開中藥飲片處方。
目前,絕大多數西醫并沒有參加中醫學習班學習中醫,管理部門也沒有相關強制要求。因此,按衛健委規定不能開中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
四、從現實看
幾乎百分百的西醫都在開中成藥(包括中藥注射劑),用“幾乎”二字是因為確實也有極少數個別的西醫是不開中成藥的,比如2004年后的我。
之所以很少西醫開中藥飲片,并不是因為他們不能開,而是因為他們確實不會開,也沒有意愿開。如果會開的話,藥房是會發藥的;比如我,如果開一副大青龍湯的處方,藥房不會對此進行卡控,因為沒有這個規則。
國家衛健委雖然對西醫開中藥有限制(如上),但管理部門并沒有對執行情況進行監控,似乎是一種放任的態度。
西醫們沒有經過任何中醫培訓照樣開中藥,沒有部門管這事兒。中醫們對西醫開中藥多是不滿的,認為給中藥抹黑了。但巨大的利益鏈(比如廠家)則顯然不同意限制西醫開中藥,認為這種規定限制了中藥的發展。
綜上,理論和法理(衛健委規定可以視為法理)上西醫是不能開中藥的;現實中,西醫開中藥沒有任何障礙,至少目前是這樣的。
我個人的觀點,當然是堅決支持國家衛健委的規定,沒有接受嚴格中醫培訓的西醫必須不能開中藥!如果沒有接受中醫培訓也能開中藥,不僅是對正宗中醫的極大侮辱,也是對病人的嚴重不負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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