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消費的措施頻出,不可謂力度不大,但是為什么消費仍然萎靡不振,為什么百姓卻不買賬呢?
在2025年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通知中,將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等3類數碼產品納入其中。截至目前,數據產品更新、家電產品以舊換新、汽車置換更新、汽車報廢更新、家裝消費品換新、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一套健全的刺激消費措施體系已經形成。
細則上,數碼產品含括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等3類產品,補貼措施: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按產品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人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
家電產品以舊換新包括冰箱、洗衣機、電視等原8項產品,新增了微波爐、凈水器、洗碗機、電飯煲4項。補貼措施方面,2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補貼產品銷售的15%,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補貼產品銷售價格的20%,除空調最多可補3件外,其他產品每人每類只補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其他的產品大概都措施大同小異吧,比如汽車置換更新中新能源車單臺補貼最高不超1.5萬元,燃油車單臺補貼最高不超1.3萬元等等。
措施是好的,我們不能說不好!從過去的2024年看,刺激消費的措施貌似對擴大內需,拉動消費,建立經濟內循環,加速經濟觸底反彈,拉動經濟增長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理想。
2024年全年,CPI指數(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方面最高增速0.7%,最低增速-0.8%,全年加權平均只有0.24%。環比方面最高增速1.0%,最低增速-1.0%,全年加權平均只有0.0%,且3月、5月、6月、10月、11月處于負增長狀態。消費低增速,甚至沒有增長,CPI數據已經說明一切。
作為普通人可能還是有一些不理解,刺激消息的措施目的不就是刺激消費嗎?既然是為了刺激消費,為什么積極措施中還要加那么多的條條框框呢?還要“猶抱琵琶半遮面”,還要“欲拒還羞”呢?這就像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說“來,我讓你占個大便宜,但是你得先給我6000元(或者更多)”。除非是那個人確實有需要,沒有這個東西不行,他會占這個“大便宜”。但是,絕大多數人都會抱以“呵呵”一笑,轉身就走。
或者,更直接一些來說,這就是在刺激“沒錢的人”去消費,大概是因為“沒錢的人”更愿意去占這些“小便宜”的原故吧??纯创胧热缡謾C、平板和手表手環吧,15%的售價補貼,最高補貼500元,單價不超6000元。
這個賬很好算啊,500元除以15%就等于3333.33元。也就是說消費者消費一件這三類產品中的某一項,花3333.33元恰恰滿足最高500元的頂額補貼。超過3333.33元以外的部分,沒有便宜可占了。超過6000元,不但沒便宜可占,連500元的補貼都沒有了。冰箱、洗衣機等家電也是如此。
我們就以6000元的電子產品作為一個分界線吧,手持單價超過6000元電子產品的大多數是有錢人,嗯,別抬杠我說的是大多數,而不是全部。為啥要加這個門檻?是因為有錢的人不需要刺激嗎?或者說,這是典型的赤裸裸歧視有錢的人啊。
為什么超過3333.33元以上的電子產品就沒有了15%的補貼呢?是因為單值越高的產品利潤越低嗎?或者說,單值越低的產品利潤越高?所以,要讓單值低的產品讓利?這好像不符合市場規律和商品規律啊。大家都知道,科技含量越高的產品利潤越高啊。這不就是給那些想“占便宜”的人劃定了一個價格范圍嗎?顯然,對超過這個價格范圍的商品是不公平的。
或者說,我們可不可以理解為,這與提倡的“消費升級”背道而馳呢?這是變相的鼓勵消費降級啊,是想讓低端產品繼續“卷”,直到卷死為止。
為什么要限定每人只能買1件產品呢?家里有未成年的小孩,就不能買兩件,自己用一件給小孩用一件嗎?或者自己不能買兩件,一件放家里用,一件放辦公室里用?這讓人又想到商場中的促銷游戲,商家會說,我們的商品供應數量有限,所以每個人只能買一件,而事實是他們的商品已經堆滿了庫房,形成積壓,以“饑餓營銷”方式去促銷。
又讓人想到了“清倉甩賣,明天關門”,結果是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啊。所以,刺激消費的措施沒少出,但是效果卻不是很理想,這方面的因素有沒有?我覺得是應該考慮下所有人的感受了。對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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