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通過王星事件,喊話吳京,不是讓人家趕緊拍戰狼3,就是讓人家別用戰狼2騙人,我不知道這群人是咋想的,別說吳京只是拍了個商業片,就算是一個國家宣傳片又如何?難道美國人就沒有死在外國的嗎?以色列針對恐怖組織可以發動戰爭,我就不相信他們為了一個詐騙綁架就發動國家戰爭。
我在上一篇文章中,就闡述了詐騙園區的人員組成,也就是最后一種該被救,另外的大部分都是參與者,以及異想天開的人,還有一些想賺錢被沖昏頭腦的人,他們去的時候都興高采烈,這其中還有一部分人,還是偷渡過去的,讓國家怎么管,管了你們,這不是影響你們發財嗎!
不是不應該解救他們,不是不應該懲戒電詐分子,只是捎帶上吳京,以及相關的宣傳,予以針對、貶低、嘲笑就太過了,世事難料,就算是營救,也要分清是非,也要摸清底細吧,拿著飛機大炮,一頓亂轟是正常國家該干的事情嗎?救出來的是好人還是壞分子?誰能分清楚。
對于個體來說,無論是因為私利,還是被綁架過去的,都是極為痛苦的事情,但是畢竟是極少數事件,讓一個十多億人口的大國,迅速采取措施,是太難的事情了。賺了錢沒看見回饋社會,賠了錢、賭上命,想起祖國母親了。
我覺得從個案出發,有理有據由國家定調子,私營武裝組織,去解決也就是最快的方法了,電詐已經改變了人們的通信方式,破壞了我們互信的基礎,影響了民族核心價值觀,必須要徹底解決電詐,任重而道遠,不要自己亂了陣腳,還沒打仗,先自己人打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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