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男孩作業(yè)沒完成,被父親批評后,舉報父親藏毒,警方在其家里找到8個罌粟殼。那是他父親治病用的。
從目前的消息來看,理由是無意義的,因為該父親“持有罌粟殼”屬于違法行為,拘留和罰款,是最低的處罰。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熱搜的詞條下,大量網(wǎng)民在議論這個10歲男孩的出發(fā)點:如果是大義滅親,值得鼓勵;可他是被父親批評后才舉報父親,就屬于報復了……
當然,還有另一些人直接夸贊該10歲男孩做的對。
說實話,這些看上去貌似很理性的討論,讓我感到極其荒誕諷刺,就是不知道有一天他們自己的孩子站出來舉報他們自己時,還會不會在那里假裝冷靜和客觀的去討論什么“大義滅親做的對”了。
“親親相隱”這個詞我不止一次在文章里提到了,就算是古代,是封建時期,也沒人會鼓勵子女舉報父母。唐律更是明確了這種情況:親屬有罪相隱,不論罪或減刑;控告應相隱的親屬,要處刑。
父母只要不是謀反,子女知情都可以不舉報,而且不舉報不算知情不報,更不算同謀,不會被處罰。反而是舉報父母,直接判刑。
為什么要這樣?其實很簡單,一個國家的人民,倘若連親情都能可有可無的拋棄,那還指望他們有其他什么原則?他連父母都可以舍棄,還有什么是他不能舍棄的?所以一些比較牛逼的朝代,基本上不會鼓勵這種行為,養(yǎng)一群樂色,無異于自掘墳墓。
可這年頭竟然有人在那里侃侃而談大義滅親是多么正義的行為,簡直不是荒誕,而是天方夜譚。
并且這種天方夜譚,還多得很。兩個多月前,媒體就報道了“爺爺床頭柜里放著罌粟,被孫子舉報”的消息,之后爺爺告訴民警,那是10多年前朋友給的,一直沒使用。
我不知道那名爺爺受到了怎樣的處罰,但孫子卻得到了表彰:民警特地去孫子的學校里,公開給他頒發(fā)了“禁毒小衛(wèi)士”獎狀。
賭博和毒品,當然是應該唾棄、禁止、惡而遠之的東西,打擊賭博和毒品的警察當然也是值得尊重的。可這并不代表,鼓勵孩子舉報父母涉及這些問題,也是值得尊重的。
一個能舉報父母的孩子,指不定還能干出比賭博和毒品更惡劣更可怕的事情。還是上面的那個邏輯,為了達到某個目的,而鼓勵人們?nèi)ネ黄埔环N人性的底線,得不償失,只會制造出更多的新問題。
今天看到個很惡心的事,一火鍋店店長直接在后廚小便。這事情已經(jīng)有官方回應了,屬實。無數(shù)網(wǎng)民破口大罵這種行為……可卻鮮少有人去問一問,底線、人性為何低劣到這種境地了?
至少在我看來,這不是監(jiān)不監(jiān)督的問題。或者說,即便沒監(jiān)督,你特么也不能在鍋爐旁邊撒尿吧?
就像“凡有井水處,皆能歌柳詞”一般明顯,有舉報父母這種突破底線和三觀的現(xiàn)象,才會有在后廚里撒尿那么惡心的行為。因為本質上而言,這是一類人。
我想說的大概就是這么個簡單的意思,也知道必然有人要用什么“難道父親、爺爺藏了罌粟,你知道卻不舉報”的言論來反駁,或者理中客的“話雖如此,但是怎樣怎樣”……
可那又如何?縱然你說破天,我也不可能去舉報自己的父母,這不是底線不底線的問題,也不必任何討論。
至于什么原則、精神等等,就更沒意義了。用王朔的話來講,一群連街邊小偷,都不敢呵斥的人,卻勇于高呼滅了島國。一幫連活著的人的痛苦都漠不關心的人,卻有臉說不忘死去的同胞。
同理,連父母都能舉報的人,他有多大的腦容量分辨是非,他有多高的底線和道德原則,他又還有什么事做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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