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由深圳廣播電影電視集團、創意十二月組委會指導,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全國文化大數據交易中心聯合主辦,深圳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研究院承辦的“文化數據交易場景創新研討會”在深圳舉行。會上西沐教授作了主旨發言,發言的題目是《探索中國方案、貢獻中國智慧, 聚力文化數字資產交易大市場建設》,主旨發言釋放了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大量極具指導性的信息。我們征得西沐教授的同意,《藝術經濟》編者就文化數字資產交易這個主題,對西沐院長進行了專訪。
西沐院長在會上發表了題為《探索中國方案 貢獻中國智慧 聚力文化數字資產交易大市場建設》的主旨演講
問:我們為什么要關注文化數字資產交易這個話題?在目前這個話題有什么戰略意義?
西沐:數字經濟新形態的發展使我們認識到文化要素市場需要快速轉型、轉態,文化數字要素市場是一個新形態市場,文化數字資產的交易是一個新的交易形態。對此,要認真研究文化數字資產的特質,認清文化數字資產的本質規律,從而進一步探索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內在邏輯與規律,真正地從理論與實踐兩個層面形成與文化數字資產的特質相適配的交易系統、交易結構、交易模式及交易生態,建構全新的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模式與中國方案,建設文化數字資產的交易國內國際大市場。在目前,數字經濟發展的非常迅猛,數字經濟發展規模已經占到GDP的40%多,可我們對一些基本問題還沒有一個共識,還沒有形成關鍵領域的突破,特別是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方面尤其如此,亟需要新的探索,創新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適配模式與方案。
問:什么是文化數字資產,我們為什么要對其進行特別的關注與研究?
西沐:研究與探討文化數字資產相關的問題,必須要研究文化數字資產本身的基本特性。那么,什么是文化數字資產?我們說凡是文化資源,基于數字基礎設施,在區塊鏈系統體系里利用數字資產鑄造機制NFT鑄造出來的新形態資產,這種資產就是文化數字資產。其特質是非標準化,但它的鑄造與生產是有機制的,它有自己的流程、標準與生態。文化數字資產與其它數字資產相比較有自己的特質,那就是它在交易的過程中,標的物有內容價值的賦能,不用再在權益細分,而是建立在復用基礎上獨立資產形態的交易,可以說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更容易進行,是天然的電子化交易標的物。問題的關鍵是我們如何圍繞這種文化數字資產的特質,從標的物的附著、融合及為其交易服務的綜合服務平臺等方面,進行創新探索,這種創新的空間非常有意義,空間非常大。
問:在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過程中,我們要特別重視一個取向,那就是將數字化作為一種賦能手段,而不是一種全新的經濟形態,您怎么看待這種現狀?
西沐:是的,這一點非常重要。數字經濟是一種全新的經濟形態,這是我們探討與創新的基本出發點。我們知道,在文化數字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核心是要重視數字化場景建設,而數字場景建設要重點抓好二個層面的內容:一是公信力數字化,沉浸體驗數字化;二是數字場景要以客戶為中心,以信用為核心。創新數字場景是探索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前提。過去我們一直講數字化賦能,講的是數字化為別的產業、行業賦能,似乎數字化是配角,今后我們更多地講雙向賦能,即既有數字化賦能,又有為數字化賦能。直到過渡到為數字化發展主體的賦能,賦能是為了更好地發展文化數字經濟,數字經濟是發展的主導。實體經濟要主動附著與賦能文化數字經濟的發展,這個方向是數字經濟發展的新形態決定的。
問:在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探索創新方面,國家有關部門做了很多布局,有試點實驗,有創新探索,但從全國方面看,全國文化大數據交易中心是由國家有關部門專門批復的建構,可以說它就天然的肩負探索創新文化數字資產交易中國方案這一使命。
西沐:是的。在這方面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全國文化大數據交易中心作為國家層面的研究、創新與實驗基地,當仁不讓。這就要求全國文化大數據交易中心不僅要探索創新基于本身的交易規則、交易模式、交易結構、交易生態,以及交易的內控與標準,還有義務通過實踐將這些內容上升為行業的共識,成為國家的標準,從而為構建文化數字資產交易全國大市場服務,為實現國家大戰略服務。
問:在這個大背景下,全國文化大數據交易中心應該如何建構與制定自己的基本戰略呢?
西沐:我想,全國文化大數據交易中心的基本戰略制定至少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基本戰略定位,這個戰略定位至少包涵兩個方面:第一探索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中國方案,構建文化數字資產交易全國大市場。第二發展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新質生產力,引領高質量發展,為2035年建成文化強國貢獻力量。另一個是基本戰略目標 ,它至少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打造先進的交易平臺,建構科學、高效、可持續的交易體系,集聚市場的力量。第二建設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全國大市場。第三為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發展貢獻中國方案。說到底,全國文化大數據交易中心在迅速提高交易規模的同時,探索出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中國方案,為國家戰略服務。這是我們這個大時代為文化大數據交易中心提出的命題,如何回答這個問題,這就涉及到使命意識。
問:當前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探索可以說進入了活躍期,創新探索的局面五花八門,繁雜無序,更無成功案例可供參考,您能概括地談一下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現狀這個問題嗎?
西沐:關于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現狀問題,我在研討會的主旨發言中已有較為全面的概括:
1、理論研究與創新探索缺乏創新,現實文化數字資產領域認知混亂,人們似乎對發明新名詞的興趣大過探索問題本身,導致理論研究與實踐難有突破。
2、文化數字資產交易領域目前交易種類狹窄,交易規模過小,難以支撐文化數字產業發展的大局,小、散、亂的交易現狀與快速發展的文化數字產業格局格格不入。
3、現實層面缺乏引領性的模式與平臺服務,沒能形成與文化數字經濟相適配的機制與格局。
4、決策層門很焦慮,也出臺了不少政策,但很少能夠落地,大多處于懸空狀態,主要的癥結,就是離現實不夠近,缺乏政策抓手。一些研究者,對發明新名詞的熱情超過了對問題本身的研究,造成了理論與實踐的混亂,以至于相關主管部門轉出臺文件來解釋定義相關名詞,在當今的形式探索過程中,可謂是一個奇觀。
5、文化數字產業是一個新生事物,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是一個新的形態,目前的管理體制與體系還形不成共識,政出多門,形不成合力。
6、文化數字資產交易過程中,交易的痛點難點多,且無解,處于停滯與難以突破狀態。
7、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監管與治理沒有形成有效的機制與體系,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是一個新形態的理念還沒有形成,目前還處于對文化數字資產交易同情性監管階段。
8、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風險研究與教育還基本處于空白。投資者和消費者對數字資產的認知不足,容易被誤導,缺乏必要的風險意識,導致市場泡沫和投資者損失。
問: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探索可以說一步步進入深水區,那么它的進一步探索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核心問題有哪些?
西沐:當下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探索進入了核心領域,但與探索的現狀相比較,我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就重大的問題有任何形式上的突破,也就說在實質性問題與領域還鮮有根本突破。關于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探索的核心問題,我在主旨發言中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目前還處于對傳統文化資產交易的路徑依賴狀態,基于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新形態的創新不多,突破性創新更少,有待加強。
2、對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認知,其實還遠沒有跟上數字經濟發展的步伐。在現象層面,已經有人注意到,對這一新經濟形態的發展,雖然其要素市場與資本市場的發展比較弱小,但其經濟規模卻已經拓展的比較大。原因一是需求的巨大拉動使得數字資源富集領域的業態迅速發展壯大,但未在更大的面上啟動業態發展的數據要素市場與數字資本市場。二是數字產業要素市場與數字資本市場由于認知的限制尚不能進行科學有效的頂層設計與一些核心問題的解決。三是數字資產的流轉等方面所面臨的問題較多。
3、文化數字資產的交易不是文化數字資源活化的核心,不能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是文化數字資源的一部分,不能就交易談交易,從流通主體間的供需關系來看,數據流通存在開放、共享、交易三種供需模式,區別在于數據需求方獲取數據所需要支付的對價關系不同。要在去中心化、智能化、便捷化方面發力。
4、數字資源確權過程中存在重大問題需要突破。一是缺失制度支撐;二是數字資源確權過程復雜;三是需要發展新的技術;四是需要建構新的體系。
5、文化數字資產交易風險認知與管控措施薄弱。如法律合規風險、版權保護與侵權風險、技術安全風險、市場交易風險、金融合規與稅務風險等,亟需方法與工具。
6. 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確權、展示與交付難題沒有突破。文化數字資產的確權、登記、展示和交付過程復雜,尤其是在涉及多方主體和跨平臺交易時,確保資產安全和權益保護面臨挑戰。
7.文化數字資產交易行業自律與監管缺失。文化數字資產交易行業缺乏統一的行業標準和自律機制,市場秩序混亂,缺乏風險教育。
問:關于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探索,目前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很多,也很迫切,但就當下的需求來看,文化數字資產交易要解決的幾個核心問題有哪些?
西沐:關于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探索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從當下來看有很多,但最為迫切有以下幾個:
1、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是一個新的交易形態,我們需要創新性構建系統、全面的交易體系與交易生態。
2、文化數字資產存在確權難、展示難、交付難等痛點,需要針對性、創造性地建構交易系統、交易結構與交易模式。
3、要在可信交易問題上建立系統與體系。這個可信系統與體系,是圍繞可信數據與可信交易建構的,目的是實現數字資源經過可信系統,最終實現價值可惜這個目的。具體的可見下面的這個邏輯鏈條:
數字資源——【可信數據--可信交易--可信空間--可信生態】——價值可信。
4、要在確權問題上構建新的模式。
中共中央、國務院于近日發布的《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 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簡稱《數據二十條》),權屬有三種(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而目前確權的方式有兩種模式三種機制(兩種模式:制度性確權模式、技術性確權模式;三種機制:出版機制確權、版權登記機制確權、技術性機制確權),我們要根據數字化發展的進程,逐步過渡到技術確權為主的模式上來,以適應數字化發展所帶來的及時、海量的數據生產現實。
5、要解決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模式的創新問題,在交易結構、交易體系、交易生態上取得突破。
6、要進一步發揮文化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的綜合服務功能問題,解決以往只關注為交易本身服務的傾向,要發揮平臺的綜合服務功能的多元功能。
7、要進一步重視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標準化基礎工作,打好平臺的內控基礎體系。
問:關于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探索的現狀與難點,就試點實驗與創新層面來看,您認為有那些方向可以作為重點,來作為進一步探索關于文化數字資產交易幾個方向?
西沐:就現實層面來說,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創新探索涉及面表較多,但最為關鍵的還是監管與治理。在監管與治理大環境沒有重大變化的情況下,策略性創新就顯得很關鍵。具體來說,以下幾個方面值得去認真關注:
1、搞好數字化賦能的主體建設。進一步明確單向賦能--雙向賦能--主導性賦能狀態轉化問題。
2、圍繞傳統文化資源活化這一主線,以數字文化資源價值發現為核心,探索多元化的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模式及其集成。
3、搞好與資本市場互動的多元化服務模式,重點探索文化數字資產在資本市場上的購并、REITs、RWAT等手段。
4、發揚文交所精神,把創新與規范結合起來,把監管與治理融合起來,關鍵是發展治理的機制、系統、結構與體系。
問:您十幾年來一直關注文化資產交易,在數字化背景下,用力更深,可以說一直在探索的前沿陣地進行理論與實踐的探索,那在今天文化數字資產交易領域有什么希望與期冀?
西沐:我自己一直以來關注與探索文化資產交易的相關問題,特別是文化數字資產交易問題。我自己以一位老兵的身份,呼吁大家在以下幾個方面能有所建樹與突破:
1、圍繞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新形態,基于數智化基礎設施,創新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系統、結構、模式與生態。
2、發揮文交所精神,形成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引領意識,創建發展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的中國方案。
3、文化數字資產交易創新要有問題意識,直面問題,不繞圈子;解決問題,要有手段,要有系統、結構與體系。
4、更新觀念,文化數字資產交易監管靠體系,治理靠生態,關鍵是要落實文化數字資產交易是新形態的理念。
5、強化理論研究,聚焦集成創新,強化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的互動,形成創新優勢。
謝謝西沐教授接受我們的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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