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簡稱社零),按照我國統計機構的解釋,是指企業 ( 單位、個體戶 ) 通過交易直接售給個人、社會集團非生產、非經營用的實物商品金額,以及提供餐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金額。
除了實物商品、服務和餐飲外,買房、經營用車不是社零的統計范圍。但如果你買了一輛汽車,用來上下班通勤,則屬于社零的統計范圍。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是從商品的最終流通環節統計的,一定程度上可以說,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多少,是經濟運行景氣與否的反映。
2024年全國經濟運行情況顯示,當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48.78萬億元,比上一年增長3.5%。
有人會說,我在網上買的東西,算社零嗎?自2014年起,我們統計機構開始將網購商品納入社零統計范圍。數據顯示,2024年,全國網購花了15.52萬億元,約占全部社零的31%。
這些指標,看起來都是不錯的好消息。
但如果你將之與其他的宏觀指標結合起來,就不那么樂觀了。
我們將全國歷年的社零,與當年的可支配收入(用人均可支配收入X全國人口)和GDP結合起來,觀察社零這種純粹的消費占收入及GDP的比重在過去的半個世紀變化情況。
1978年以來,社零占收入的比重,在75%到96%之間波動,即有些年份,我們的收入,絕大部分轉化成了消費。
在1978年、1988年和2017年,我們的經濟都實現過這樣的壯舉。
2018年以來,這個比重迅速下降,2024年下降到84%,即全國每收入100元,僅有84元進入了消費環節。剩下的部分,可能是買房花掉了,也可能以儲蓄的形式留在了銀行。
當然,也有另外一種可能,這兩種指標的統計口徑不同,不適合直接對比。
從占GDP的比重看,則在33%到49%之間波動,1988年實現了全國每創造100元的價值,有49元進入了消費環節。
2016年,這個指標也超過了41%,但過去三年始終穩定在36%左右,即全國每創造100元的價值,有36元進入了消費環節。
鼓勵消費,是過去一年社會經濟發展的關鍵詞,從這個指標來看,效果并不是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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