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臺灣一男子為騙保連殺5名妻兒,非法獲利1800萬,得知真相后,警方痛罵他槍斃一萬次都不夠,那么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03年5月11日,臺灣嘉義縣警方接到報案,一對夫婦在大鞍山采藥時發現了一具女尸,警方趕到時發現死者脖子上和手上都有勒痕,應該是機械性窒息死亡。
由于四周沒發現隨身物品,無法確認身份,因此警方發布了公告征集線索,很快死者的兒子就來了。
經過詢問,警方得知死者名叫陳怡玲,是一家小吃店的老板,小吃店生意很好,因此陳怡玲收入不菲,身上經常帶著許多名貴首飾,但她死后這些首飾和她的手提包都不見了。
根據這些情況,警方初步判斷兇手是謀財害命,在繼續追查下去,警方發現兇手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甚至可以說是漏洞百出。
通過死者手上的電話號和沿路的監控,警方很快鎖定了嫌疑人——陳瑞欽,看到這個人警方非常興奮,因為只要抓到他,不僅能偵破此案,之前的五起殺人懸案也都有了破獲的機會,那他是怎樣和這么多命案扯上關系的呢?故事還要從十幾年前講起。
1985年,36歲的陳瑞欽可以說是意氣風發,身為一名公務員,他月薪十分可觀,高達8萬臺幣。
除了事業成功,他的家庭也很美滿,和妻子曾碧霞育有三個孩子,一兒兩女,但是突然有一天意外發生了。
某天,家里的吊扇突然脫落,砸到了曾碧霞頭上,陳瑞欽趕緊將妻子送往醫院,原本治療很順利,可就在出院的前一天,曾碧霞卻突然去世了。
據陳瑞欽表示妻子是從醫院的床上不慎摔下來,導致頭部再次受傷死亡,這個說法引起了警方的懷疑,因為病床離地只有70公分,就算是摔下來,傷勢也不至于嚴重到要死人的地步。
但在審訊中,陳瑞欽對所有的問題都對答如流,警方也沒查到異常,最終只能草草結案,然后陳瑞欽就獲得了235萬臺幣的保險理賠。
此案結束一年后,陳瑞欽再婚,第二任妻子名叫王淑嬰,帶著一個兒子,婚后繼子隨了陳瑞欽的姓,改名為陳一志,但幸福生活沒過多久,1988年繼子陳一志去世,陳瑞欽再次獲得了保險賠償。
據陳瑞欽表示兒子是不小心摔倒,導致頭部受傷,在醫院救治了三天,最終身亡。
這一次警方連調查都無法開展,因為陳瑞欽第二天就火化了遺體,他們根本找不到任何證據,只能再次草草結案,這次陳瑞欽拿到了6萬臺幣的保險金。
1995年,陳家又出了人命,陳瑞欽15歲的親生兒子陳建宏,在外出時突發意外,還是頭部受傷,送去醫院后搶救無效身亡。
同樣的,陳瑞欽第二天就火化了遺體,警方又白跑了一趟,這次陳瑞欽拿到了472萬的保險金。
一年后,悲劇又發生了,陳瑞欽的第二任妻子王淑嬰車禍身亡。
十年間,四個親人接連去世,大家都懷疑他是命該如此,但警方不這么認為,因為這次他們發現了一連串無法忽視的疑點。
據陳瑞欽透露,王淑嬰是獨自駕車外出時撞上了橋邊的墻面,導致頭部受傷死亡,但警方在勘察現場時發現了不對勁。
按理說,一場足以致死的撞擊,現場應該一片狼藉才對,但墻完好無損,車也只有保險杠出現了輕微損壞,擋風玻璃和引擎蓋都沒事,實在是不合理。
由于遺體已經火化,警方只能去查看醫院的記錄,發現王淑嬰的傷只在后腦,這就更說不過去了,因為發生撞擊時,慣性一定會讓人向前撲,傷口應該集中在胸前和額頭附近,怎么會只有后腦受傷呢?
雖然發現了許多疑點,但臺灣警方最終還是沒有找到決定性證據,只能滿懷不甘的再次放走陳瑞欽,而他這次收到的保險金高達1143萬臺幣。
1998年,陳瑞欽再次來到警局,這次死的是他的新繼子,也就是他第三任妻子帶來的兒子陳宗慶。
才過了兩年,陳瑞欽就新娶了妻子,又死了兒子,這人生未免過于豐富了,同樣令人不解的還有案件中的疑點。
據陳瑞欽表示兒子是放學騎自行車回家時,在路口發生了車禍身亡,跟之前一樣死者頭部受傷,遺體早已被火化,但不同的是,這次陳瑞欽無法自圓其說了。
由于事發地沒有監控,警方要求陳瑞欽指出車禍發生的具體位置,而他遲遲說不清楚,最后改口稱自己沒有看見現場,而是回家時看到兒子坐在沙發上不停地喊頭疼,才猜測兒子是出了車禍。
看著死者完好無損的自行車,警方完全不相信陳瑞欽的說辭,他們轉頭去詢問死者的母親——陳瑞欽新娶的妻子顏麗琴。
顏麗琴表示自己是在家里沙發上發現兒子暈倒了,但沒有受傷,然后陳瑞欽讓她去叫救護車,等她回來時,看見兒子頭上出現了傷口,她趕緊問陳瑞欽是怎么回事?但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
兒子死后,顏麗琴一直沉浸在悲痛中,就忘記了這個疑點,直到警方上門詢問才想起來。
顏麗琴還表示后來陳瑞欽曾反復叮囑她,千萬不能說兒子是在家受傷的,要說成在外面受傷的,這樣保險公司才會賠償。
但可能是陳瑞欽拿了太多次保險金,這次保險公司非常警覺,一番研究后最終只賠了25萬臺幣。
聽說陳瑞欽這么在意保險,警方順著查下去,發現他是在三個月前從五家保險公司那里,緊急為妻子和兒子買了多份保險,理賠金額高達上千萬。
他每個月8萬的工資,有兩三萬都要投進保險里,很明顯陳瑞欽是要殺親騙保,但陳瑞欽已經拿過四次保險了,為什么警方直到現在才發現呢?
其實,警方之前也懷疑過,畢竟騙保殺人案并不新鮮,但由于死者里面包括陳瑞欽的親生兒子,警方總覺得虎毒不食子,再惡毒的騙保人也不至于這樣。
同時,之前的四起案件分屬不同的警局,從未結合到一起調查過,因此陳瑞欽才得以在十幾年中一直逍遙法外。
得出這個推測后,警方又有了新的疑問,五起事故的賠償金總計高達1800萬臺幣,可陳瑞欽的生活狀態卻和十幾年前沒什么區別,甚至更窮了,那么這些錢都去哪了呢?
在陳瑞欽家里,警方找到了答案,他們搜出了一個本子,上面記著之前五名死者的死亡日期,再往后翻,是陳瑞欽根據這些日期推算出的六合彩號碼。
至此,警方終于明白,陳瑞欽原來是沉迷買彩票,輸光了錢才要殺人騙保,但只有這個本子還不夠,警方必須找到更確切的證據。
由于之前的案子隔得太久,并且資料不全,陳瑞欽作案時又十分縝密,幾乎毀掉了所有物證,所以警方查了很久也沒有結果,無奈之下只能再次放人。
人雖然放了,但案子警方沒有放棄,他們開始監視陳瑞欽,決心一定要找到證據。
對此,陳瑞欽非常不滿,他開始頻繁接受媒體采訪,稱自己痛失親人已經很可憐了,警方還要污蔑他殺人,簡直沒有人性,說到動情處他甚至還會流下眼淚。
在這般操作下,陳瑞欽很快就出名了,媒體的大肆報道引起了公眾的關注,這給警方帶來了很大壓力。
一段時間后,警方什么也沒監視到,然而就在他們快要絕望的時候,陳瑞欽自投羅網了,就是文章開頭所說的2003年大鞍山女尸案。
終于又能把陳瑞欽帶回警局了,警方非常興奮迅速行動,最終在醫院里找到了他,此時的陳瑞欽躺在病床上鼻青臉腫的,像是被人打了一樣,詢問后才得知他是賭博欠了錢,被催債的人找上門來,情急之下跳樓摔得。
在陳瑞欽的新女友身上,警方找到了死者陳怡玲丟的金表,面對證據陳瑞欽承認了殺人事實。
原來,陳瑞欽認識陳怡玲后發現她很有錢,于是便起了殺人劫財的心思,陳瑞欽先是假意和陳怡玲交往,獲得其信任后便實施起了計劃。
當天,他開車帶陳怡玲上山散心,途中給了陳怡玲兩片安眠藥,謊稱是護肝片,等陳怡玲吃下睡著后,陳瑞欽勒死了她,拿走了所有財物,并把尸體推下了山。
這個案件雖然告破了,但之前的五起騙保案陳瑞欽死活不認,只是叫囂著讓警方拿出證據。
眼看審訊行不通,警方就換了個思路,他們發現陳瑞欽其實一直做賊心虛,害怕自己做了這么多壞事會遭到報應,于是利用這一點,警方多次高強度審訊,最終陳瑞欽心理防線被攻破,交代了所有的犯罪過程。
原來,那五名死者頭上的傷都是陳瑞欽造成的,然后他編造說辭、偽造現場并迅速火化遺體,讓警方查不出真相,只能以意外結案,從而獲得保險金。
最終,法院判處陳瑞欽死刑,但他卻仍不死心,不僅在兩年內上訴八次,還在監獄里欲要賄賂獄警幫他越獄,結果遭到了拒絕和舉報。
2013年,陳瑞欽被執行死刑,在他死后沒有一個親人愿意給他收尸,甚至醫院都不接受他的器官捐獻,這起臺灣治安史上最殘忍的殺親騙保案至此全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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