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公安部會在其他部門設立相應的警務工作機構,比如向海關總署派駐海關總署緝私局、向中國民用航空局派駐民航公安局,而海關總署緝私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同時也分別列入海關總署、中國民用航空局內設機構序列,接受雙重領導(但以公安部領導為主,在業務方面則分別接受海關總署、中國民航局的指導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目前除了向海關、民航派駐力量外,還向國家稅務總局也派駐設立相應的警務工作機構,那就是“公安部派駐國家稅務總局聯絡機制辦公室”(簡稱“駐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聯絡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官網顯示,“駐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聯絡室”列入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內設處室序列,對標正處級規格,接受公安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雙重領導。客觀而言,駐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聯絡室的設立運行,對于統籌整合稅務、公安兩部門力量共同防范和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具有重要作用。
圖為 孟慶豐、孫瑞標共同為“公安部派駐國家稅務總局聯絡機制辦公室”揭牌
據公開資料顯示,“公安部派駐國家稅務總局聯絡機制辦公室”揭牌儀式于2016年5月24日在國家稅務總局舉行,該職能機構也是依據《公安部派駐國家稅務總局聯絡機制運行暫行辦法》而設立的,為此公安部精心選派專門人員任聯絡員。當時,時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孟慶豐,時任國家稅務總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孫瑞標共同出席儀式并發表講話。
實際上,早在2015年,當時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聯合印發了《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方案中明確要求健全公安部派駐稅務總局聯絡機制。因此,“駐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聯絡室”的正式掛牌設立,不僅標志著稅警聯絡機制進入實體化運作的新階段,同時也意味著稅警協作形成了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的效應,進而為新形勢下開創稅警兩部門協作配合的新局面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而在“公安部派駐國家稅務總局聯絡機制辦公室”設立之前,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其實就已經在積極探索稅警協作模式了,并且積累了豐富的協作經驗、形成了比較成熟穩定的工作運行機制。據《中國法院網》的報道,2005年底,公安部就已主動商請國家稅務總局向后者派設聯絡員,至2016年5月24日“駐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聯絡室”掛牌剛好10年時間。
那么,“駐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聯絡室”主要承擔什么職責呢?據公安部官方披露,公安部派駐國家稅務總局聯絡機制辦公室主要負責“聯絡溝通、組織協調、分析研究、情報研判、督導指揮以及常態化推進信息共享、推動警稅協作、提升打擊防范涉稅違法犯罪效能”等職責。例如,僅在2015年,國家稅務總局便和公安部深度合作、積極協作,成功查辦了一系列重大涉稅案件,為國家挽回了上百億的稅收收入、有效打擊了各類稅收違法犯罪行為,為營造健康公平的稅收環境和營商環境做出了積極貢獻。目前,省、市、縣三級的稅務、公安部門也設有相應的溝通聯絡機構或警稅協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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