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處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不少承包人都面臨一個難題:發包人遲遲不結算,導致承包人無法正常收到工程款。發包人采取這種方式不付工程款,承包人是不是就束手無策了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2025年,如果想要盡快要回工程款,如下幾個策略記好了:
第一,早日放棄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會主動結算給錢的幻想。提交結算資料(一定要保留書面記錄)后,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完成結算的,早日啟動訴訟程序,別再當那種工程款多年不結算還不起訴的大冤種;
第二,訴訟中同時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訴訟中凍結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銀行賬戶或者未售房產,避免轉移財產的同時,以訴訟手段促進結算,實現最終回款。
第三,如果訴訟中建設單位、總包單位仍不配合結算,直接申請工程造價鑒定。確定結算造價后,可以要求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承擔鑒定費、訴訟費等。
我們除了期待法律制度能不斷完善,也要做好充分的事先準備。因此,我們特別建議:
1、必須重視簽署的合同內容承包人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結算的時間和逾期未結算的法律后果,以便在發包人拖延結算時能夠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主張權利。
2、保留證據親自到對方公司上門找項目負責人簽字或者加蓋項目公章,所有與工程項目相關的文件和證據,包括施工合同、工程簽證、會議紀要、竣工結算文件、郵寄憑證等,均可能是證明施工關系、工程量、工程價款及工程竣工情況的重要證據,應予妥善保存。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的舉證責任在于承包人,承包人應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已將竣工結算報告資料遞交給發包人,結算文件的遞交方式必須是書面的。
3、及時發函催告通過發函的方式催告發包人進行結算、索賠等,若發包人收到函件后仍然不予答復或拖延結算,此類函件或可起到保護訴訟時效的作用。必要時委托律師代為催收,委托律師以律師事務所名義發送竣工驗收報告,要求發包人在法定時間內予以驗收,發包人拒絕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4、及時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若催告無果,承包人可以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免債權落空。
同時建議可以采用財產保全措施查封、凍結甲方的財產,以免對方公司轉移財產,同時保全對方財產也能促進對方來結算、協商。在訴訟中,法院通常會根據合同的約定和實際履行情況來確定工程款的結算依據,如果發包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結算,法院可能會支持承包方的訴求。
如果你有被拖欠工程款,可以關注公眾號聯系我們,我們有專業團隊幫你們免費評估,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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