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九案。
“愛不能勉強,不能依靠命令。”這句話是《安娜·卡列尼娜》中對愛情最深刻的詮釋,婚姻亦如此。
河北的高知夫妻左啟華和石景蓀的婚姻就應了這句話,2011年1月1日,正是元旦佳節,懷孕8個月的女教師石景蓀死在了河北東方美術大學(現名河北美術學院)的教師宿舍里。
她身中27刀,11刀直接致命,腹中胎兒的頭部有兩處貫穿傷,內臟全部被扎穿,連雙腎都未能幸免。
案件偵破后,這個殘忍至極的兇手竟是她的博士丈夫左啟華,這讓夫妻倆身邊的親人、朋友、同事都感覺不可思議。
案件中究竟有什么隱情才會讓這對在外人眼里的恩愛夫妻反目成仇?下面我們來仔細的梳理一下。
從校園到婚紗
左啟華于1982年出生于河北定州的一個農村貧困家庭,他上面有一個小時候發燒導致智力異常的哥哥。
鄰居們對他的印象是老實、內向,不愛說話、小女娃一樣的性格。
石景蓀是河北欒城人,家里也是務農為生,但她家的整體條件比左啟華還是要好很多。
她從小成績就不錯,一路順風順水,碩士畢業后更是應聘到河北東方美術大學教景觀設計。
兩人的緣分始于河北農業大學,是小左啟華一屆的學妹。
左啟華個子不高,皮膚黑,樣貌平平,石景蓀相貌清秀,身材苗條,在外人的眼里不是太相配。
然而,緣分來了誰也擋不住,左啟華和石景蓀在本科階段就開始戀愛,后來兩人又雙雙考上河北農大的研究生。
在校期間,兩人感情比較穩定,合作了多篇論文。
圖源:知網
2007年,左啟華的碩士論文中,特地感謝了石景蓀,字字句句中都蘊含著對女友的感激和憐愛。
而待到第二年石景蓀畢業時,致謝論文中直接用“親人”二字來形容左啟華。
畢業后,兩人對未來的規劃有了不同的選擇,左啟華留在選擇留在農大任教,并攻讀博士;石景蓀則進入河北東方美術大學景觀設計系任教。
也是在這一年,愛情長跑多年的兩人結婚了,從校園到婚紗的愛情彌足珍貴。
看似體貼的丈夫
然而走入婚姻的兩人卻并不能如在校園時一般無憂無慮,他們面臨著諸多挑戰,這些挑戰也讓他們的婚姻關系一點點分崩離析。
左啟華工作的農大在河北保定,而石景蓀就職的美術大學位于河北新樂,這對小夫妻從結婚就過起了兩地分居的日子。
左啟華在工作上非常努力,據他的兩個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同事說:“他是個很厚道的人,扎實肯干。工作上也很要強,已經是農學院重點培養的學術骨干,將來肯定會有一番學術成就的。”
在他們的印象里,這位出身農村的年輕科研人員左啟華有著充沛的學術活力,從農作物播種到收割,他絕大多數時間都是伴著農作物一起成長,過個把月才回保定或者到新樂探親一次。
石景蓀的工作進展也很順利,她也被評做優秀教師。
事業順利的兩人,很快也迎來了愛情的結晶,這讓第一次將要做父親的左啟華欣喜萬分。
他一點一滴的記錄著跟妻子和胎兒有關的細節,比如石景蓀的體重變化,他還收藏了一些未來可以給寶寶看的帶兒歌的簡筆畫,還發動朋友們給寶寶起名字。
不僅如此,他在生活上也無微不至的照顧著懷孕的妻子,給她做飯、端飯,打洗腳水給她洗腳。
這些行為也被石景蓀的父母看在眼里,他們打心眼里覺得女婿是個貼心的人。
這也是老兩口得知兇手是左啟華的時候,完全不敢相信,甚至覺得會不會是警方抓錯了人的原因,他們并不知道女兒女婿之間的矛盾從何開始。
隱藏的矛盾
據左啟華的同事說,左啟華跟石景蓀之間的矛盾有一年左右的時間,他曾經聽到石景蓀打電話罵臟話,罵完之后關機。
左啟華打電話過去,聯系不到,氣的將手機都摔了。他覺得小左做這樣的事情一定是很受委屈,而且他知道的這樣的事情不止一次。
而左啟華的叔叔說在他們結婚不久,他開車接兩人回家過年,發現兩人之間的關系不太融洽,夫妻之間沒什么交流,也說不上兩句話。
除此之外,石景蓀在婚后開始嫌棄婆婆家臟,嫌棄那個智力有缺的哥哥。
左啟華老家的鄰居也說石景蓀給人的印象總是有種高高在上的感覺,他的的媽媽想去看看自己這個媳婦,給她打了好多次電話都從來不接。
除此之外,兩人之間的收入差距也是矛盾之一。石景蓀任教的大學是一所民辦大學,她每個月有3000多元的收入,而左啟華屬于博士在讀階段,每個月只有1000來塊錢,時不時的還要從妻子那里拿錢補貼自己的家庭。
他始終覺得自己低石景蓀一頭,能娶到這個老婆是自己燒高香了,他一直將自己放在一個弱勢的地位,性格本就不開朗的左啟華,似乎活的很壓抑。
而父親的去世,讓夫妻倆的關系變的更加糟糕,左家只剩下年邁的母親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哥哥,家里的重擔一下子全部壓到了左啟華的身上。
他要養媽媽還要養哥哥,可是石景蓀卻接受不了,她們之間為了此事沒少鬧矛盾。
據左啟華的親戚說,他們之間達成了一個協議:過年在女方家過、孩子跟母親姓石、房子的產權人寫女方。(這份協議左啟華并不能出示,據他說是已經燒了,可后來他的辯護律師又出具了一份字跡模糊的協議復印件。)
此時的左啟華心里知道他改變不了石景蓀的想法,可這又著實傷害了他作為男人的自尊,當初他從另外一個追求者的手里搶到了石景蓀,離婚的話,他覺得在親友師長面前很丟人。
再加上他的內心深處對妻子有心結,這個心結始于他父親剛去世時,彼時的石景蓀剛懷孕,回家治喪期間,因聞不了家里的味道,沒給左啟華的父親守靈,當時的左啟華就說了那么一句話:“我叫她給我父親陪葬去。”
既不想離婚,又無法忍受強勢的妻子,他漸漸萌生出要殺死妻子的想法。
男扮女裝殺妻
2010年12月31日,左啟華買了一件黑色的羽絨服和一雙半高跟的靴子,做足準備后,他開始實施自己的第一個計劃。
他用一個陌生的手機號打電話給妻子,想將她騙到學校的大操場上,那時正是元旦,操場偏僻,沒什么學生,他打算將妻子掐死,給她留個全尸。
然而,偏偏石景蓀并沒有上當,此次謀殺沒有得逞。左啟華又告訴石景蓀元旦自己會回去陪她,這時的他并沒有放棄殺死妻子的想法。
元旦當天,石景蓀的母親周素珍從老家欒城趕到新樂看望待產的女兒。
“我是元旦中午12點多到的學校。我的女兒,我了解,如果她有什么心事,當媽的能看出來。那天,我沒有發現她有任何異常。”
當天下午2點多,石景蓀拿出一件嬰兒服裝,告訴母親,這是她為孩子出生后準備的。
之后,在得知左啟華晚上會回來陪著女兒后,周素珍要趕回欒城,孕期一直照顧石景蓀的表妹也想回老家看看,于是,兩人結伴離開。
周素珍走后,據石景蓀的同事說,她下午6點左右的時候,還在QQ群里聊天。
晚上7點左右,石景蓀的母親周素珍給女兒打電話,手機關機,又過了一個多小時再打,還是關機。
“這樣的情況是從來沒有出現過的。女兒就是再忙再累,也會在晚上抽出時間給父母打電話,如此長時間關機,很反常。”
“第二天9點多,我們接到女婿左啟華的電話,電話那頭,他一直在哭,一句話都沒說,還是旁邊一名男子接過女婿的手機,告訴我們,女兒被害了。”周素珍回憶說。
聽到這個消息,石景蓀的家人迅速趕往東方美院,到達后得知女婿已經報案,并且他是第一個發現石景蓀出事的人。
從案發現場看,房門沒有撬砸跡象,室內擺設整齊,惟一值錢的臺式電腦原封不動地擺在桌上,死者身上衣著完整,警方猜測應是熟人作案。
一位在公寓4樓住宿的老師回憶說,事發當晚,他沒有聽到樓上有明顯的響動。
另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師則說,平時石景蓀很和氣,從來沒有得罪過人。“聽到石老師的事情,大家都覺得這種事情不可能在她身上發生。學生們對她的評價也非常好。”
“法醫將女兒尸體拉走前,曾經讓我看了一下女兒的面容。她的頭上全是血,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有什么話要說。我的女兒死得慘呀!”周素珍泣不成聲。
偵查的過程并不復雜,石景蓀的社會關系簡單,警方一開始鎖定的嫌疑人有孕期照顧石景蓀的表妹,還有一個則是她的丈夫左啟華。
在經過仔細偵查后,石景蓀的表妹因沒有作案時間被排除了嫌疑;左啟華則因一個舉動暴露了自己。
根據樓道中的攝像頭記錄,左啟華進入房間9秒鐘后,就跑了出來,很鎮定的報了警。
按照常理來說,妻子被殘忍殺死,作為丈夫,絕不該是如此冷靜的走出房間找人幫忙并報警。
據此警方推斷,左啟華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果不其然,他很快就扛不住招供了,他是因為婚后的家庭瑣事殺死了妻子石景蓀。
2011年7月19日上午10時30分,此案迎來了第一次庭審,左啟華胡須很久沒刮,戴著眼鏡,臉色平和。
一審時,左啟華當庭翻供,否認自己是蓄意謀殺。法院最終判決左啟華故意殺人罪名成立,死刑緩期執行并賠償原告石家喪葬費16153元,原因是左啟華是初犯、偶犯且認罪態度良好,還有自首情節。
死者家屬表示不服判決,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認為量刑畸輕,提起抗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檢察院同意抗訴。
2012年6月6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石家莊市中院二審。
石景蓀的代理律師又拿出了新的證據,證明左啟華是有預謀的殺人,他購房需要貸款12萬元,恰好他曾先后兩次給妻子石景蓀辦理保險保額,加起來正好是12萬元,受益人均是他本人。
原告律師還出示了保險公司出具的證明材料,用以證明左啟華1月2日上午曾用他手機打電話報險。
另石景蓀的律師還找出了他在第一次庭審時供述的漏洞,他說兇器是宿舍里的水果刀,實際情況是,“事發現場有一把水果刀,但用來殺人的水果刀卻不是這一把。”
而關于原判決中的左啟華有自首情節,原告方律師則出具了東方美院保衛處負責人證言,證明在左啟華報案后,警方很快將其列為重點懷疑對象,沒收其手機,有兩名刑警跟隨,限制其人身自由。
盡管如此,左啟華仍未很快交代罪行,直到案發第三天,也就是被警方限制自由第二天下午,才向警方交代了所有罪行。原告認為,這種情形下的“自首”不能稱得上自首。
“屢次翻供,難以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這也是為什么被害人家屬不服一審判決的原因。”律師拿出多個證人證言稱,石景蓀性格溫和,生活簡樸,還犧牲自己深造的機會掙錢供丈夫讀博,絕非無理取鬧之人。
面對種種指控,左啟華仍堅稱殺人是因為妻子的強勢,絕沒有想過殺妻騙保,但他也承認,自己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未能合理處理家庭內部矛盾,一手制造了這樁人間慘劇,毀了兩個家庭,“我表示道歉”。
二審過后,被害者家屬拿到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判決書中稱,撤銷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判決,改判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左啟華賠償受害者家屬喪葬費16153元。
寫到這里,我被人性的復雜震驚了,也許一開始左啟華是因為生活瑣事中的矛盾對妻子石景蓀生了不滿,可后來他的種種行為卻讓人極為不適。
即將臨盆的妻子,被捅27刀,其中11刀刀刀致命,就連腹中的胎兒都難以幸免,這不該是一個即將為人父親的人該干的事情,這是為了達到自己的某種目的而完全抽離了性格中的善。
即便是因為妻子所謂的“強勢”讓他失去男人尊嚴,他完全可以選擇離婚,而非是以如此殘忍地方式奪走他人性命。當然這并不排除他殺妻的目的確為騙保。(公開資料沒有顯示二審判決書內容,騙保罪名未知)
辦案民警曾詢問左啟華:“既然過不下去了,為什么不離婚呢?”
左啟華答:“離婚讓我無顏面對老師和同學。”
警官反問:“你殺了妻子,就能面對了?”
左啟華嘆了一口氣:“起碼,我見不到他們了。”
這個回答很有意思,頗有些如釋重負的感覺,我猜測也許是原生家庭的重擔壓得他喘不過來氣,才會鋌而走險做下惡毒之事。既能讓討厭的妻子消失,又能解決經濟的壓力,一舉兩得。
然而,這終究只是猜測,所有的算計和仇恨都隨著左啟華的死亡而消逝。所有的傷痛留給的是還活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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