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中記載,秦始皇臨終前的遺詔,是立公子扶蘇為太子。趙高為了一己之私,多次勸說李斯篡改秦始皇遺詔,將其改成了立胡亥為太子。
《史記》被列為“二十四史”之首,對后世史學和文學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其首創的紀傳體編史方法為后來歷代“正史”所傳承。《史記》還被認為是一部優秀的文學著作,在中國文學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
所以說后世的人們在讀歷史時,首先會偏向于《史記》中的記載,認為只要是《史記》記載的事件,就一定是正史,是真實存在的。
別的文獻所記載,只要跟《史記》不符,就一定是野史,是不可信的。
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史記》記載的事情,就全都是真實發生過的嗎?
答案其實并非如此,事實上對于《史記》中的內容,單論胡亥繼承權是否合法這一問題上,多年以來便一直存在著爭議。
司馬遷的《史記》,說胡亥的繼承是不合法的,是靠篡改詔書得以上位。
而在別的一些文獻中,卻承認了胡亥的繼承是得到秦始皇允許的,也就是說,胡亥的繼承權是合法的。
如果胡亥的繼承權是合法的話,《史記》的公正性就受到了挑戰,更為重要的是,司馬遷究竟為什么非要說,胡亥是篡位登基呢?
一、《趙正書》主張胡亥繼承合法!
《趙正書》是北大收藏的西漢竹簡,該竹簡抄錄于西漢中期,但內容可能源自西漢初期甚至秦末,作者或為六國貴族后代,仍沿用戰國時期對秦王的稱呼。其敘事角度與漢朝官方史書《史記》不同,反映了秦末至漢初歷史書寫的多元性。
《趙正書》中明確記載,胡亥繼承皇位,是得到秦始皇允許的,原文如下:“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頓首言曰:“今道遠而詔期群臣,恐大臣之有謀,請立子胡亥為代后。”王曰:“可。””
二,考古文物佐證!
2013年湖南益陽兔子山遺址出土的《秦二世元年文告》中,胡亥自稱“朕奉遺詔”,強調其繼位合法性,與《趙正書》記載一致。這類官方文告的內容難以被后世篡改,進一步支持了胡亥合法繼位的可能性。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條證據是胡亥自己說的,真實性有待商榷,因為就算胡亥是篡位繼承,他自個也不可能承認不是?
綜上所述,胡亥的繼承是否合法,便由此產生了爭議。要么如《史記》中所說,趙高跟李斯合謀,為胡亥篡改秦始皇遺詔。
要么如《趙正書》所說,胡亥的繼承權是得到秦始皇臨終承認的。
可如果胡亥的繼承權是合法的,那么司馬遷在著作《史記》時,為何要污蔑胡亥呢?答案其實很簡單,各自的政治立場不同罷了。
司馬遷作為漢朝史官,其立場可能受漢朝官方意識形態影響。漢朝以“伐無道,誅暴秦”為合法性基礎,因此將胡亥塑造為篡位者、趙高為奸臣,有助于強化秦亡的必然性。
例如,《史記》中胡亥的形象完全被負面化,而扶蘇則被賦予“仁德”標簽,這種對比或為政治服務。
總而言之,支持《趙正書》的人,認為胡亥的繼承是合法的,并且趙高被污名化。
反觀支持《史記》的,則堅持相信“沙丘政變”。
然而不管爭議如何,對于胡亥的暴政是沒有多大爭議的,強調胡亥的殘暴統治是公認的,無論繼位是否合法,他的統治導致了秦的滅亡。
總結
《趙正書》的出土揭示了秦末歷史敘事的復雜性,但司馬遷是否刻意“污蔑”胡亥仍需審慎判斷。更可能的情況是,司馬遷受限于史料和政治環境,選擇了符合漢朝主流意識形態的敘事。
而胡亥的合法性問題,本質反映了歷史書寫中權力、記憶與真相的博弈——真相或許永遠無法完全還原,但多元史料的碰撞為我們提供了更立體的歷史圖景。
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聯系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