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四川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四川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川財規〔2021〕5號)《成都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 成都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成都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成財規〔2021〕1號)等規定,現就辦理2024年度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聯網認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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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審核對象
錦江區行政區域內2024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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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審核時間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逾期中殘聯關閉系統無法申報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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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申報方式
用人單位通過法人賬號登錄四川政務服務網(http://www.sczwfw.gov.cn),搜索并進入“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事項,選擇稅務登記地所在區(縣),然后點擊“在線申請”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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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申報材料
用人單位注冊(首次辦理用戶需要)、登錄系統后,按系統提示填報和上傳相關材料。系統未能數據比對成功的用人單位需要另外提供:工資申報個稅憑證(應包含每月收入、申報單位等信息,并由稅務部門加蓋業務章)、社保憑證、醫保憑證以及其它系統要求提交的材料,拍照或掃描后上傳至系統,并保證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申報材料需加蓋本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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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相關說明
(一)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由稅務機關按規定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未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可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用人單位提交申報后,可隨時登錄年審系統,獲取告知信息、了解辦理狀態。已辦結的,可以下載打印電子認定書。
(三)用人單位提交申報材料時,若殘疾人證不在有效期內,不得計入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殘疾人證有效期以全國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推送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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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聯網認證,只能通過中國殘聯開發的“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辦理,不能直接在稅務系統填報安置人數。
聯系方式:028-86662541 王老師
(群文件有申報流程指引)
錦江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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