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5日消息(記者 雷妍)在備孕期、孕期使用生殖毒性藥品,會導致兒童出生缺陷。如何盡可能防范?全國政協委員、揚州大學副校長龔衛娟在提案中提出:制定生殖毒性藥品清單,完善警示手段,同時推動立法,加強監管。
龔衛娟在她的提案中提到,建議由國家相關學會協會組織藥學和婦產科及管理專家共同制定生殖毒性藥品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新藥研究時應加強藥品生殖毒性研究和上市后再評價,發現具有生殖毒性的藥品應進行臨床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建立評價結果應用關聯機制,不斷優化藥品使用單位用藥結構。通過大數據和真實世界研究,幫助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使用單位等發現一些藥物的生殖毒性,并有效完善藥物不良反應獲取渠道。同時,應完善警示手段,防止誤用生殖毒性藥品,建議在處方前記中增加妊娠情況項目,醫生診療時必須詢問妊娠情況,藥師審方時審查藥品妊娠期安全性,可有效防止醫療中誤用生殖毒性藥品。
龔衛娟建議國家藥監局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對生殖毒性藥品使用與流通管理進行立法或制定相關管理規范,明確各行政部門、藥品生產企業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使用單位等主體的責任、義務,責令加強生殖毒性藥品使用與流通的監管,在法律上規定有生殖毒性的藥品的使用范圍。在立法的基礎上,加強對具有生殖毒性藥品的監管,減少公眾隨意購買和使用生殖毒性藥品的機會。對適齡生育男女因治療需要而使用生殖毒性藥品時必須告知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對違規出售具有生殖毒性藥品的藥品使用單位,依法進行處罰。
文章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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