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日,揚州市檢察院檢察官就“在具體案件辦理中如何通過落實‘三個善于’提高辦案質效”,接受《檢察日報》記者采訪。
護林員被打成重傷,誰是真兇?面對“隔空猥褻”的罪惡,如何斬斷伸向孩子們的“黑手”?芯片產業被國際商業間諜盯上,司法如何保護?八旬老人心結難解,怎樣找到60年前的卷宗……
“司法實踐中,并不是每個案件都能輕輕松松查清看懂弄透,有的事實證據撲朔迷離,有的法律界定爭論不一,有的法理情存在沖突。”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在2024年第8期《人民檢察》上發表的署名文章《學思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 以“三個善于”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曾這樣闡述檢察機關的辦案日常。
近年來,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推動解決實踐中存在的“就案辦案、機械司法”問題,引導檢察人員提高正確運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最高檢黨組提出善于從紛繁復雜的法律事實中準確把握實質法律關系、善于從具體法律條文中深刻領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機統一中實現公平正義,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檢察官在具體案件辦理中如何通過落實“三個善于”提高辦案質效?記者采訪了十位檢察官,他們來自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他們奔走在祖國的山川湖海,他們是“三個善于”的踐行者。
善于從紛繁復雜的法律事實中
準確把握實質法律關系
2024年7月底,最高檢黨組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再一次重申,檢察機關各項具體工作都要聚焦到法律監督職能上,落腳到檢察履職辦案上,做到“三個善于”。
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主責主業,“善于從紛繁復雜的法律事實中準確把握實質法律關系”意味著檢察官辦案時,要全面準確把握“以事實為根據”,依靠證據確定法律事實、區分法律關系,在證據審查中強調親歷性原則,調查核實要從案卷中走出來,從辦公室走出來,從檢察機關走出來,準確界定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一罪與數罪,準確把握捕與不捕、訴與不訴的標準等。
然而,探尋之路、攀峰之途往往崎嶇。檢察官如何撥云見日,找到證據,發現真相?
“讓有罪的人受到懲罰,還無罪的人以清白。 ”
——檢察官張忠芳
“我還記得,楊某滔被刑事拘留后,他的兒子和愛人焦急的眼神。”貴州省三穗縣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張忠芳的回憶來自一起故意傷害案。
護林員老楊在巡山時被人打成重傷昏迷。案發后,老楊數次陳述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都與同村的楊某滔一致,然而,他卻在公安機關組織的犯罪嫌疑人身份照片辨認及人物活體辨認中,指認楊某學為打人者。
老楊的陳述和辨認為什么指向不同的人,是記憶模糊還是有別的原因,誰又是真兇?三穗縣檢察院在對申請逮捕楊某滔的證據進行全面審查后,發現“被害人陳述與辨認不一致”“犯罪嫌疑人未作有罪供述,除被害人辨認外,沒有其他證據證實其作案”兩個疑點沒有完全排除,于是作出了不批準逮捕楊某滔的決定。
險些深陷官司的楊某滔不知道,就在他回家團圓的前一天——2023年3月17日,全國檢察機關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全國兩會精神,剛剛履新的最高檢新一屆黨組首次提到“三個善于”相關要求。
三穗縣檢察院沒有止步于不批準逮捕,而是將該案列入重點督辦案件,持續跟蹤監督一年多。辦案檢察官在明察暗訪中了解到,楊某學在與人閑聊時,透露是他打了老楊。至此,真相終于水落石出。
“我們常說,檢察官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在辦理這起案件中,我們用好調查核實權,防止冤錯案件的發生,同時查清案件真相,讓有罪的人受到懲罰,還無罪的人以清白。”張忠芳說。
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岑鞏縣大有鎮塔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鄭培坤在了解該案后說:“司法是守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鄉村是熟人社會,村民之間親戚關系復雜,像該案中被害人這種‘辨認錯誤’是非常可能發生的。三穗縣檢察院檢察官在審查證據時,沒有偏聽偏信,而是秉承客觀公正立場,不枉不縱,切實防止了冤錯案件的發生,讓我們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許法治以初心,為正義而跋涉。”
——檢察官陳英
“不枉不縱”四個字,說來容易,做來萬難。
2023年10月的一個黃昏,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某交叉路口,肺癌晚期患者張某在過馬路的時候,突然暈倒在斑馬線上。隨后,陳某駕車左轉進入路口,他回憶說:“當時我車速大概時速5公里,突然感覺軋到了一個東西,下來一看,是一個人躺在地上。”
張某被碾壓骨折,就醫42天后不幸去世。偵查機關根據司法鑒定意見,認為陳某應負刑事責任,陳某也自愿認罪認罰。
案情看似簡單清晰,但當卷宗擺在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陳英面前時,陳英經過仔細審查,疑問揮之不去:“張某事前暈倒在地,她的傷是否全部由車禍造成?其死亡原因是呼吸衰竭,與經治療基本愈合的骨折傷情究竟關聯度有多少?”
福州市、鼓樓區兩級檢察機關隨后開展自行補充偵查,解析現場監控,判定車速和碰撞點,并協調開展偵查實驗,舉行專家論證會進行專業鑒定意見論證,揭開事故的層層迷霧,同時還組織公開聽證,與偵查人員、原鑒定專家逐一論證疑點。最終,各方一致認為原鑒定意見有誤,車禍造成的骨折傷情在張某死因中占比低,達不到刑事追責的標準。
“許法治以初心,為正義而跋涉。”陳英動情地說,“我們落實最高檢‘構建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的工作要求,對本案作出絕對不起訴決定,在檢察環節杜絕了錯案發生。”
“厘清案件實質法律關系是成功辦案的法寶。”
——檢察官張曉飛
兩年前,四川省檢察院向眉山市檢察院移送了一條涉嫌虛假訴訟的監督線索:甲公司拖欠乙公司工程款過億元,在執行的關鍵時刻,卻被另外幾家公司起訴存在巨額借款糾紛。這到底是正常的民間借貸,還是原被告“手拉手”提起民事訴訟,以逃避、對抗對乙公司的債務呢?
檢察機關經審查發現,該案從借款合意、數額、用途、憑證和還款證據、資金往來、關聯公司的轉款以及訴訟費和代理費的支付、庭審對抗情況、提起訴訟時間節點等方面來看,均不符合日常習慣,看起來處處違背常理。
這無疑屬于典型的“紛繁復雜”的案情——案件涉及5個關聯公司,十幾個存在親屬關系的當事人。
“按照‘三個善于’的要求,厘清案件實質法律關系,是成功辦理該案的‘法寶’。”承辦該案的眉山市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張曉飛介紹說,“我們從及時發現當事人證據上的各種矛盾和瑕疵,到更深一步揭開涉案5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同一人以及涉案借款系閉環轉賬的事實,最終發現當事人以虛假訴訟逃避他案執行。我院通過制發再審檢察建議,促使法院依法再審改判,有效維護司法秩序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對犯罪細節和漏罪漏犯的情節要時刻保持警惕。”
——檢察官呂強
資方、組織者、配資人、操盤手、薦股“黑嘴”……當這些人串聯起來,案情會是何等的紛繁復雜?這是山東省青島市檢察院辦理的操縱證券市場系列案。
該系列案包括4件犯罪手法如出一轍的個案。這些案件中,犯罪鏈條涉及證券市場的多個環節,各方分工明確,形成了較為固定的專業團隊和具體的執行人。組織者一般都是出資人,配資人則提供大量資金和他人證券賬戶,通過操盤人、交易員等具體執行,并且較為普遍地出現多個出資方互相勾結的情況。
其中,網絡“大V”葉某通過組織相關機構到上市公司調研、聯系財經記者撰寫相關利好報道等手段,配合操盤方拉升股價;有人通過“黑嘴薦股”等方式,在操盤方出貨時推薦散戶大量買入,使操盤方能在高點套現獲利。
最終,檢察機關在查明全部犯罪環節的基礎上,共起訴涉案人員24人,涉案金額43億余元,被告人被判處六年九個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在復雜經濟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會虛假供述或避重就輕,如果檢察官對犯罪細節和漏罪漏犯的情節不能時刻警惕,就無法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承辦該案的青島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副主任呂強談及該案時指出,“我們在查明犯罪事實過程中,發現其他犯罪線索,在多環節犯罪中查明參與的人員,準確界定他們的行為和發揮的作用,全鏈條打擊犯罪并做到罪責相適應,才能取得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善于從具體法律條文中深刻領悟法治精神
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時曾深刻指出,“法治精神是法治的靈魂”“使法必行之法就是法治精神”。
最高檢黨組要求“善于從具體法律條文中深刻領悟法治精神”,是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進一步踐行。這要求檢察履職辦案既要對照具體條文研判適用法條是否正確,又要對照原則規定研判內在價值判斷是否一致。只有樹立全面系統觀念,防止照本宣科、斷章取義,才能確保案件處理結果與法律內在精神一致。
如果說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條文是檢察官的基本功,那么深刻領悟法治精神就是防止“就案辦案、機械司法”的一劑良方。
“以‘三個善于’法律邏輯錨定公益保護核心。”
——檢察官張磊
躉船,一種無動力裝置的矩形平底非自航船,通常固定在岸邊作為“浮碼頭”。然而,在過去30余年間,它始終困擾著黃河沿岸的運輸安全和環境治理。
聚焦這個歷史遺留難題,甘肅省、蘭州市兩級檢察機關開展行政公益訴訟,厘清各行政機關職責,督促交通、水務等行政機關協同履職,助力黨委政府拆除違停躉船,構建黃河岸線躉船防治長效聯動機制,推動躉船治理問題從“各自為政”到“齊抓共管”。
“我們以‘三個善于’法律邏輯錨定公益保護核心,以法治精神指引治理創新,以民生溫度平衡執法效能。”辦案檢察官、蘭州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張磊說,該案最終實現了復雜環境治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全國人大代表、蘭石集團能源裝備研究院副院長范飛評價該案認為:“檢察機關充分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蘭州時實地查看黃河治理和生態保護后作出的‘先發力、帶好頭’的重要指示精神,敢于攻堅克難,主動擔負起服務黃河蘭州段高質量發展的歷史使命,以‘河長+檢察長’制度為依托,積極發揮公益訴訟牽頭、綜合協調聯動的作用,有效保護了黃河岸線河道安全和生態環境,實現公益保護的雙贏多贏共贏。”
“將靜態的法律條文和鮮活的辦案實踐緊密結合。”
——檢察官王新新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新的社會問題不斷產生,法律條文也“與時俱進”不斷修訂。
2024年3月,某公司的部門經理范某收到一家著名國際咨詢公司的邀請,以電話會議形式參加有償咨詢活動。范某在明知咨詢方為境外人員的情況下,仍然在訪談中提供公司制造芯片原材料的采購情況等經營信息,獲利3600余元。
三個月后,范某被國家安全機關抓獲,并被移送上海市檢察院第三分院審查起訴。
這是一起敏感的案件。范某所在公司從事集成電路芯片制造,是當今國際競爭最激烈的領域之一。近年來,某些西方國家竊取我國經濟金融領域情報活動日漸猖獗。2021年3月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罪”。
“辦案時將靜態的法律條文和鮮活的辦案實踐緊密結合,首要是把握罪名構成的核心。”上海市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官王新新介紹,該案有兩個關鍵詞:商業秘密、境外。“我們一方面加強證據的審查與論證,多次去權利人企業查看涉案信息的原始載體,對鑒定意見進行實質性審查并逐一計算比對,明確被告人將涉案信息提供給境外人員,確保證據確實、充分;另一方面了解被告人的行為給企業帶來的潛在危害,也聽取辯護人、被告人的意見。”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罪判處范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在法律框架內最大限度破解行業監管和社會治理難題。”
——檢察官李志強
液化氣是很多家庭離不開的“人間煙火”,民生基本所需。
自從幾年前,江蘇省揚州市5家公司合并成立了新的提供瓶裝液化氣服務的公司后,作為合法許可經營的“獨一份兒”,開始給用戶提出各種要求:只能使用本公司鋼瓶,否則不予充氣;單方面制定鋼瓶押金和舊鋼瓶置換標準;通過供氣合同格式條款規定,用戶使用液化氣必須達到一定期限和數量;等等。可想而知,該公司在12345的投訴量居高不下。
2024年年初,揚州市檢察院接到相關線索后初查認為,該公司的獨家經營模式已經涉嫌濫用壟斷地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屬于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范圍。
但這類案件很少有先例,究竟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還是利用橫向協議,抑或是以其他方式影響市場競爭秩序?檢察官必須研判事實證據,抽絲剝繭厘清事實,并且在法律框架內最大限度破解行業監管和社會治理難題。
“善于從具體法律條文中深刻領悟法治精神,要求檢察人員自覺更新法治理念、提升司法履職格局。既要依法開展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又要尊重行業發展規律,找到涉企辦案最優路徑。”辦案檢察官、揚州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主任李志強在接受采訪時說。最終,在法院審理認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前提下,經調解,經營者主動調價還利于民,實現了修復公益的目的。
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機統一中實現公平正義
“情理相準”“執法如山,情法兩盡”“順天理訟”“情理聽訟”……在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特別強調“法理情”的有機統一。習近平總書記曾在強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時特別要求“堅持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最高檢提出“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機統一中實現公平正義”,是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法治精神相結合。檢察官在辦理每一個案件時,既要堅持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又要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并且努力讓公正司法與老百姓心中的那桿“秤”同頻共振。
“辦好案子就得要‘死磕’。”
——檢察官李思瑤
“聊過多少個?”“我記得有40多個女孩,太多記不清了。”
“都多大?”“八九歲吧,十歲不到,也有大一點的。”
“為什么專門找這個年齡段的?”“因為好騙。”
上述這段對舒某的提訊對話,至今仍深深地印刻在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副主任李思瑤的腦海里。
舒某在網絡平臺冒充10歲左右的女童結識被害人,通過交換個人信息、隱私照片、隱私視頻三步自創的“閨密考驗”,誘騙、脅迫被害人向其發送裸露隱私部位、洗澡等照片、視頻供其觀看,并在互聯網上發布或向他人傳播。這種行為被稱為“隔空猥褻”。
任何一個人看到海量的幼女隱私照片、視頻,都會非常憤怒。但檢察官還需要同時保持一份冷靜:這些未成年人是誰?照片、視頻里真的是她們本人嗎?
“求證之路”漫漫。一方面海量電子數據有待恢復、篩查,另一方面被害人家長出于各種顧慮,存在抵觸情緒,不愿配合取證。
迎難而上。辦案檢察官通過數字賦能查找被害人線索,通過異地協作、檢警協作在全國9省14個市16個區縣開展調查取證,同時對被害人開展心理疏導,以情感人,最終從1起犯罪事實追加認定20起犯罪事實,將舒某繩之以法。
以該案為啟發,海淀區檢察院推出“隔空猥褻”未成年人治罪與治理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目前已成功立案查辦其余19件“隔空猥褻”案。
“我一直覺得,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辦好案子就得要‘死磕’。這不僅是檢察官的職責所在,也是踐行‘三個善于’的內在要求。”李思瑤說。
“在法理情的有機統一中實現公平正義,就是老百姓想要的公道。”
——檢察官孫璐怡
四年前的一個夏天,一個三口之家跌入深淵。
某日,這家的“頂梁柱”老李胸悶難受向單位請假,到家后病情加劇,經搶救無效死亡,前后不過一小時。然而,當老李的愛人和兒子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為老李認定工傷時,卻得到了“不予認定”的結果。家屬不服,與行政機關對簿公堂。此后,由于相關部門適用法律不一致,該案歷經法院三次審理,爭議持續四年。
母子四處求助無果之下,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內蒙古自治區某市檢察院依法受理該案,并向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提請抗訴。檢察機關在查明老李發病、返家至死亡詳細過程的基礎上,結合《工傷保險條例》立法精神,認為在極特殊情形下,勞動者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因對病情嚴重性未能正確判斷而未及時就醫,在短時間內即死亡,這一連續過程未發生中斷,符合“視同工傷”的認定條件。
2024年2月,老李的兒子和愛人拿到《工傷認定書》,激動地表示“終于為老李討回了公道”。
什么是“公道”?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行政檢察部主任孫璐怡在談到這個案件時說:“辦案時準確把握法律關系中的主要矛盾和法條背后的立法精神,在法理情的有機統一中實現公平正義,就是老百姓想要的公道。我們依法抗訴糾正法院不當判決,督促行政機關依法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守護了群眾心中的公道。”
“以‘三講清’消解積怨,彰顯法律權威與溫度。”
——檢察官達娃噸珠
2023年,80多歲的格桑來到西藏自治區檢察院12309民族團結進步“央宗熱線”,提及因在60多年前被判刑,心里始終有個“疙瘩”無法解開。
初步對這個刑事申訴案件進行研判后,辦案團隊認為,想要弄清原委,必須找到60多年前的卷宗。
然而,60年的時光磨滅了很多痕跡。有人說,能不能不找了?但最終大家決定要堅持找:“當時老人的身體狀況已經很不好了,作為檢察官,我們要確認案件是否存在問題,盡可能不讓老人留遺憾。”
辦案團隊跑了好幾趟法院,費盡千辛萬苦,最終找到60多年前的一本原始卷宗——紙張已經很脆,有些手寫字跡褪色不清,只能根據前后語句來推斷還原當年的案情。
辦案人員將案情梳理清楚,確認案件在當時的法律規定下辦得并無問題后,逐字逐句地給格桑做結案答復和釋法說理十余次,直到老人說:“沒有疑問了。”2024年9月,格桑老人沒有遺憾地走了。
西藏自治區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部主任達娃噸珠說:“團隊在辦案中著力貫徹‘三個善于’要求:一是在跨越60多年的舊案中把握法律實質,不避繁雜,調取原始卷宗還原事實,錨定原案適用法律無誤;二是深植法治精神,通過十余次釋法說理,以‘三講清’(講清法理、事理、情理)消解積怨,彰顯法律權威與溫度;三是融通法理情,堅守法律底線的同時,以人文關懷疏導心結,讓司法既有力度更顯溫度。”
韓磊在歌曲《公正之路》中唱道:“這里沒有假設,只有無聲證據和真理;這里沒有英雄,只有平凡人民檢察官在前行。”最是一年春好處,20余萬檢察干警將在追求公正的道路上,繼續抒寫“三個善于”的實踐篇章。
來源:檢察日報
文字:張羽
編輯:吳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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