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5月是我國沿海水域霧季,其中3-4月份是海霧出現最多的月份。當前,我國東海、南海水域冬去春來,晝夜溫差逐漸變大,冷暖氣流也頻繁交匯,東海、南海、臺灣海峽水域進入多霧季節,大霧天氣多發頻發成為常態,將給該水域內海上船舶航行、停泊和作業安全帶來嚴重影響。需引起航運界各方高度重視,船舶海上航行須“霧”必小心。
事故案例1
事故概況
2020年3月9日0400時,福建省泉州市祥芝鎮個體漁船M輪從祥芝漁港開往釣魚島附近水域途中,在烏丘嶼附近水域與錨泊散貨船H輪發生碰撞。事故造成H輪進水翻扣,未造成人員傷亡,未造成海域污染,屬于海上交通小事故。事故發生時,現場有霧,能見度約300米。
原因分析
事故發生時,能見度情況不良,M輪未嚴格遵守《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的關于瞭望、安全航速、能見度不良時使用規定的聲號等相關規定,以及H輪錨泊時未安排人員值班,未使用一切有效手段提醒過往船舶碰撞危險,是導致本起碰撞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M輪應急處置措施不當、未按照海洋漁業船舶職務船員最低配員標準配備足夠的職務船員,以及H輪船舶所有人和安全管理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的企業主體責任、對該輪未實施有效的監控和管理,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事故案例2
事故概況
2019年12月30日0557時許,S輪(本航次載運黃砂898.9噸由泰興駛往南通)長江福姜沙北水道由南向北橫越航道過程中,與W輪(本航次載運煤炭約6140噸由舟山駛往靖江)在FB#14黑浮下游約300米處的航道內發生碰撞。事故造成S輪及所載貨物沉沒,在船2人落水,其中1人獲救、1人失蹤。
原因分析
事故雙方均未遵守船舶在能見度不良時的行動要求,疏忽瞭望,事發時事故水域能見度約為150米,事故雙方在能見度不良情況下冒霧開航,同時未按規定發出聲響信號。S輪橫越過程中未履行主動避讓義務以及W輪未能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協助避讓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海上大霧對船舶航行的影響
當大霧降臨,能見度顯著下降,駕駛員難以在足夠遠的距離上清晰辨認周圍船只及動態,航標與岸邊參照物也從視野中消失。在這樣的環境下,尤其是對于航道狹窄、通航條件復雜的航道而言,船只之間的會遇和避讓變得困難。
此時,船舶主要依靠自動識別系統(AIS)、雷達以及其他電子導航輔助工具來進行定位與避碰。然而,這些技術手段雖然有助于提升安全性,但在極端天氣條件下也可能存在局限性和誤判風險。此外,惡劣的天氣狀況還可能導致船員心理壓力增大,焦慮情緒上升,進而影響其對周圍環境的判斷能力,增加了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大霧航行注意事項
01
“霧”必采取安全航行方法
濃霧來臨,船舶應立即采取霧航措施,開啟航行燈、霧燈霧號,通知船長上駕駛臺;打開駕駛臺的門窗,守聽他船施放的聲號,識別他船的行動;使用VHF定時播報本船的船位、船速、航向和當時的能見度,守聽并與附近的船舶交換情況,協調避讓意圖和行動。
02
“霧”必服從海事指揮
大霧來臨時,在航船舶應第一時間將能見度情況報告當地海事,服從海事指揮。在無法保證繼續安全航行時,應及時向當地海事申請安全水域拋錨;非在航船舶,應耐心等待能見度好轉,注意收聽當地海事主管機關播發的安全信息,遵守交通管制指令,避免冒險開航發生船舶航行事故。
03
“霧”必保持高度警惕
大霧期間,錨泊船舶應按規定加強錨泊值班,主機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值班員應實時觀察周圍船舶動態,必要時使用VHF等設備對船舶間產生的危險局面進行溝通聯系,勤測錨位,根據風向、水流的變化做好應急措施,防止走錨、碰撞、擱淺等事件的發生。
溫馨提醒
欽州海事局在這里提醒廣大船員朋友,霧季已經來臨,駕駛船舶務必注意交通安全,要加強值班瞭望、謹慎駕駛,保持AIS的正常開啟狀態、加強VHF的值守,備車備錨,嚴禁冒險航行,遇到水上險情請及時撥打水上遇險求救電話“12395”。
來源 | 中國海事微信公眾號、欽州海事局
審核 | 魏月星
責編 | 徐碧苑
編輯 | 鐘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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