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
一句“您裝修,我們送家電!”
讓眾多業主心動不已
仿佛只要簽約,就能輕松省下大筆費用
然而,當裝修“搞定”后錢款交付
裝修公司“沉默”了……
一起來看看業主小皮是如何“踩坑”的
因施工進度緩慢,延期至2024年7月完成。后雙方達成補充協議,小皮付清尾款后,裝修公司應于2024年8月15日前安排所有贈送的家具家電進場,逾期支付違約金。然而,裝修公司因經營場所突遭火災,大部分物品被燒毀,無力繼續兌現承諾。小皮遂起訴至法院,要求某裝修公司退還裝修款并給付違約金。
“坑”已經踩了,法院會怎么處理呢?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
現場對質
小皮與裝修公司之間簽訂的《裝修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合同中贈送家具家電的條款是《裝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均應依照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裝修公司履行合同過程中即使發生意外事故致使履行能力降低,亦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相應的義務。
現場對質
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在查明未安排入場的家具家電的數量、型號、價值基礎上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相體諒,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共護消費權益、同享公平市場”“共筑滿意消費”,是消費維權不變的主題。裝修送家具家電背后可能存在“陷阱”,業主在簽訂裝修送家具家電的《裝修合同》時需要注意:保持頭腦清醒,謹慎消費“騙局”,房屋裝修無小事,約定贈送家具家電的品牌、型號、數量、質量以及售后服務等應清晰明了,明確違約責任及損失計算方式等,簽收時應逐一核對所贈家具信息是否與約定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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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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