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為全力打擊震懾違法犯罪
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阿克蘇交警
持續查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
現公布一批典型違法案例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引以為戒
案例一
2025年03月13日08時50分許,艾某駕駛新QV***2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阿克蘇市水韻路信合大夏路段附近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交警現場查獲。經司法鑒定中心檢測,艾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24.0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二
2025年03月14日04時04分許,麥某駕駛新N5***T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阿克蘇市紡織工業城庫車西路前路段,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阿克蘇市交警現場查獲。經司法鑒定中心檢測麥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6.58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三
2025年03月13日17時30分許,圖某駕駛新N9***S號小型轎車,行駛至阿克蘇市華金路三角地某路段,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阿克蘇市交警現場查獲。經司法鑒定中心檢測圖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94.52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四
2025年01月24日01時25分許,邴某駕駛新N0***E號小型普通客車,在阿克蘇市前進路阿克蘇市四小對面前路段,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阿克蘇市交警現場查獲。經司法鑒定中心檢測,邴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09.51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目前,該案正在接受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五
2025年01月29日23時34分許,袁某駕駛豫PU***0號小型普通客車,在阿克蘇市某小區前路段,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阿克蘇市交警現場查獲。經司法鑒定中心檢測,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49.13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目前,該案正在接受進一步處理中 。
案例六
2025年01月29日02時09分許,徐某駕駛新N7***5號小型普通客車,在阿克蘇市某小區前路段,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阿克蘇市交警現場查獲。經司法鑒定中心檢測,徐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33.60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接受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七
2025年01月30日23時50分許,曾某駕駛新N1***V號小型轎車,在阿克蘇市光明巷前路段,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阿克蘇市執勤交警現場查獲。經司法鑒定中心檢測,曾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2.21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目前,該案正在接受進一步處理中 。
案例八
2025年02月01日00時30分許,岳某駕駛新N3***9號小型普通客車,在阿克蘇市健康南路某路段,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阿克蘇市交警現場查獲。經司法鑒定中心檢測,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1.11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接受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九
2025年03月10日13時16分許,拜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輔警在資源路118連鎖酒店前面路段巡邏時,發現前方一輛車牌號為新NF9***小型普通客車行駛緩慢并呈現“蛇形走位”,執勤民警立即攔停車輛,示意駕駛人塔某接受檢查,降下車窗后發現駕駛人塔某面色紅潤且散發出濃濃的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血液酒精濃度為109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十
2025年03月08日04時許,尼某醉酒駕駛新NJ7K13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阿克托海鄉13村4組路段處,被烏什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55mg/100ml,因尼某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將其帶至縣人民醫院進行提取血液樣本檢驗,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十一
2025年03月08日4時許,麥某醉酒駕駛新N9229U號小型轎車行駛至烏什縣濱河路1714燈箱處,被烏什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15mg/100ml,因麥某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將其帶至縣人民醫院進行提取血液樣本檢驗,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十二
2025年03月13日0時50分許,康某醉酒駕駛川JDF389號小型普通客車在烏什縣永寧路菜市場倒車時與劉某車輛發生碰撞后逃逸現場,隨后車輛行駛至農業局十字路口被烏什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68mg/100ml,因康某涉嫌酒后事故逃逸將其帶至縣人民醫院進行提取血液樣本檢驗,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十三
2025年03月16日01時52分,韓某醉酒駕駛新N8038P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新華御園小區門口處,被烏什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61mg/100ml,因韓某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將其帶至縣人民醫院進行提取血液樣本檢驗,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十四
2025年03月16日04時22分許,艾某醉酒駕駛新N3795M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北京路迎賓大隊執勤點處,被烏什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79mg/100ml,因艾某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將其帶至縣人民醫院進行提取血液樣本檢驗,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這些酒醉駕違法駕駛人將會承擔什么后果?
一圖帶你了解
來 源丨 各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編 輯丨宋 玲
審 核丨王 丹
簽 發丨劉 雙 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