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貧,潔白樸素的生活,正是我們革命者能夠戰勝許多困難的地方!”
這是方志敏烈士用一生實踐的誓言。而這樣清貧的家風也影響了他的家人的一生。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后,各地共產黨員處境危險,遭到逮捕。當時,為躲避國民黨右派的搜捕,方志敏秘密隱蔽在我黨在南昌的機關。期間,繆敏被派來當他的交通員,兩人因此相識。
在頻繁地工作接觸中,兩個年輕革命者的心逐漸走到了一起。繆敏原名繆細祥,方志敏贈給了她一個“敏”字。她當即決定將自己的名字改為“繆敏”。這個“敏”字也成為了兩人革命愛情的開始。
6月的一天,彭湃也來到了南昌,但他得知方志敏和繆敏互生情愫后,當即表示要給二人證婚:
“我們共產黨人又不是和尚,緊急時刻獻衷情,只有革命者才能做到。來得早不如來得巧,就讓我當個證婚人吧?!?br/>
就這樣,由彭湃為兩人證婚,在這里舉行了一個簡單的婚禮?;槎Y儀式上,方志敏的誓詞更是令人感動:
“我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為了救可愛的中國,為了美好的明天,我倆甘愿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彭湃還送給兩人一副對聯作為新婚禮物,對聯內容如下:
“擁護中央政策,方繆奮斗到底!加強農運工作,準備流血犧牲!”
當天晚上,方志敏將隨身攜帶的一支金筆作為禮物送給妻子,并給她起了個化名李祥貞,自己則叫李祥松。對外以兄妹相稱,秘密聯絡時使用這個名字。此后,方志敏和繆敏攜手在閩浙贛蘇區開始了革命戰斗的生活。
婚后不久,繆敏便開始使用李祥貞這個名字,并認了房東為干娘,以這一身份作為掩護開展工作。
11月的一天深夜,贛北特委正在召開重要會議,繆敏負責警戒。因黨內出現了叛徒,敵人在這天深夜包圍了特委機關。
在這一關鍵時刻,察覺到異常的繆敏立即銷毀文件,并發出暗號,雖然特委書記等人被捕,但也有同志安全跑了出去。
繆敏也因嫌疑被關押在了獄中,面對敵人的威逼利誘,她始終沒有承認自己的身份,更不曾暴露半點兒黨的情報。
為救出繆敏,繆敏的哥哥繆鎮東曾向方志敏要四百大洋的保釋費。方志敏聽后,毫不猶豫地拒絕了。盡管他是閩浙贛蘇維埃政府的主席,經手的款項足夠支付妻子的保釋費,但他還是沒有同意。
不過,方志敏等人很快便想到了一個辦法。他一邊以李祥松的名義給妻子寫去信件,用來迷惑敵人對繆敏身份的懷疑。另一方面,他又讓繆鎮東扮作洋人前往營救。
最終,繆敏成功獲救,并在第一時間離開了鄱陽。與此同時,當地的縣長也接到了國民黨下發的急電,電報內容明晃晃寫著一句話:
“方志敏之妻李祥貞被貴縣捕獲,需嚴加懲辦?!?br/>
縣長看著電報,追悔莫及。
1934年,方志敏率紅十軍團北上抗日,繆敏因懷孕未能同行,繼續留下來開展游擊作戰,與丈夫失去了聯系。1936年6月7日,因叛徒告密,繆敏在德興縣被敵人逮捕入獄。
繆敏被捕后,國民黨方面立即在縣城召開了大會,要求繆敏當眾自首,發表講話。當天,繆敏滿身鮮血,高燒不止,但她卻站在臺上,發表了慷慨激昂的講話:
“請大家不要忘記蘇維埃,不要忘記共產黨,革命一定會勝利,紅軍一定會打回來的!”
在獄中,繆敏被敵人告知方志敏被捕且已經“投降”,又抓來方志敏的姐姐和自己的侄子以骨肉之情威脅她。面對敵人的這些手段,繆敏始終堅定不移地相信方志敏,她不屑一顧地看著敵人,堅定說道:
“頭可斷,血可流,革命信仰的主義決不能丟!”
敵人見無法勸降繆敏后,她便被判處無期徒刑,關押在了南昌女子監獄。在這里,她才知道了丈夫方志敏已經在1935年8月6日壯烈犧牲。
突如其來的噩耗令繆敏備受打擊,看守見狀,以為這是個勸降她的好機會,對她說道:“你今年才26,丈夫已經死了,為什么有太太不做。難不成真要在獄中把頭發坐白么?”
繆敏聽后,一掃悲痛的情緒,義正言辭地說道:
“我為革命生,愿為革命死,也愿為革命把牢底坐穿!”
直到1937年,國共第二次合作后,共產黨得知繆敏被國民黨關押的消息后,當即與其展開交涉。在我黨的努力下,繆敏得以重獲自由。
在艱苦的革命戰爭年代,繆敏先后兩次入獄,在獄中受盡折磨,但她從未動搖過自己的革命理想和信念。
出獄后,她再次毫不猶豫地投入到了革命工作中,而經過鮮血和牢獄的淬煉,她的革命精神變得更加堅定了。
1938年,繆敏帶著兩個兒女來到了延安,第二天晚上,毛主席約見她。在談話中,毛主席稱贊她說:“你和志敏一樣,有我們共產黨人的骨氣?!?/p>
臨走前,繆敏還請毛主席在自己的筆記本上題詞,毛主席略一思考,在上面寫下了這樣一句話:
“沒有什么困難可以阻礙人的前進的:只要奮斗。加以堅持,困難就趕跑了?!?br/>
此后,這句話成為了繆敏學習和工作的重要動力。
新中國成立后,繆敏帶著兒子回到江西老家工作,并將方老太太接到自己身邊照顧。她跪在方老太太面前,哽咽地表示要為她“養老”,直言“我就是您兒媳,也是您的女兒。”此后,她一直照顧著方老太太。
新中國成立后,繆敏先后在上饒、江西省內擔任重要職務。在上饒擔任地委組織部長期間,工資有132元,后在江西省衛生廳工作期間,工資也有130多。
盡管如此,但一家人的生活卻過得十分清貧。原來,她經常買藥品寄回瑞金老區。她的工資基本被分成了三個部分,除了寄給贛東北的烈士家屬和購買編寫歷史資料的筆墨紙張外,留給全家人的開銷只有32元。就連兒子結婚時,她也沒有太多的錢為兒子操辦婚禮。
1972年,繆敏每月有89元的津貼,但這筆津貼經常被她捐贈出去。她的一生就像方志敏說的一樣——清貧、潔白樸素的生活。
1977年7月9日,繆敏在南昌逝世,享年68歲,打開她的存款一看,上面只有36元。她對自己十分“摳搜”,但對烈士子女、老區人民等卻很是慷慨。
參考資料:當代黨員2011年7期、新湘評論·下半月2018年7期、紅土地2019年4期、老友2011年3期、黨史文苑2009年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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