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Tess
公眾號| 蕭懿(xiaoyiat2017)
一些老外貿可能對這種場景不陌生:某客戶在跟供應商做了一段時間生意,逐步建立信任之后,就開始要求更寬松的付款方式。
比如,從原來的30%定金,出貨之前付清70%尾款到“見提單原件付尾款”,到“貨物到港付尾款”,到“貨物到港30/60天付尾款”。
與此同時,他們還會要求降低首付比例,從30%降低到20%,甚至10%。
很多供應商因為對方是老客戶的原因,會一步步妥協,結果讓自己在交易的過程中處于了很不利的境地,以至于風險越來越大,一旦客戶資金鏈出現問題,就可能全盤皆輸。
這種陷阱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不算詐騙,卻一樣致命。
它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騙局,沒有假合同、沒有空殼公司、沒有騙子跑單。它甚至不違法,只是商業博弈中,對方在利用你的信任,悄悄將風險轉嫁給你。
你很難界定客戶“錯在哪里”,因為一切都是你自愿讓步的結果。而這恰恰是它的殺傷力所在,看似無害,實則步步為營。
問題來了,為什么你會掉進去?我分析了一下原因,大概有4個:
1、信任的慣性
客戶前幾單表現優異,于是你下意識將他“標簽化”為優質客戶,自動降低了警惕。
2、付款條件的溫水效應
每一次修改看起來都不嚴重:從提單付款到到港付款、從30%定金變成20%,你覺得“只是一步小讓步”,但客戶是在一步步試探你的底線。
3、被依賴綁架的心理
訂單金額越做越大,占你銷售比重越來越高,讓你逐漸“不能沒有他”,失去了談判主動權。
4、人情與合作年限的雙重麻醉
很多人覺得,合作這么多年,他不會賴賬吧。但現實告訴我們:真正賴你賬的,往往就是你最信任的人。
所以,你要明白,再熟的客戶,也應簽署清晰的訂單合同,并設定付款條件底線。可以靈活,不可松懈。
定金比例建議不低于20%,哪怕對方提出“要加大合作力度”;
尾款至少應與提單、發票、交單節點綁定,避免“貨到就失控”的局面;
賬期訂單不等于安全訂單,如果客戶 insist 要賬期,務必要求對方出具銀行保函、信用保險、第三方擔保等措施,一旦發生風險,不至于全盤崩塌。
最后,建議大家養成隔段時間就去對客戶做下背調,特別是當他們提出要更改付款條件的時候。
再啰嗦兩句,客戶的信任本應是一筆寶貴的無形資產。但很多供應商在與“老客戶”的長期合作中,逐漸放松了應有的風控警惕,最終將自己一步步推進了一個隱蔽卻高危的陷阱之中,不知不覺中把底線交出去,最終難以收場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吧。
3.30佛山線下聚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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