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來,美國不斷揮舞關稅大棒,對中國商品加征高額關稅,試圖在貿易領域壓制中國發展。
2021 年 6 月 10 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
這部法律的出臺,標志著中國在應對外部壓力時,從被動防御轉向了主動構建規則體系。
用圍棋術語來說,中國不再只是"應手",而是開始下"先手"。
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這部法律精準覆蓋了一類特殊群體,那些游走于中西之間的跨國資本集團,香港媒體戲稱為"李嘉誠們"……
那么《外國制裁法》究竟有什么用?又是否可以整改"李嘉誠們"呢?
【風暴前奏:美國的 “三板斧” 與中國困局】
這幾年美國對中國發起了一系列隱蔽而又極具殺傷力的行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 “三板斧”。
這 “三板斧”,每一招都直擊要害,讓中國在經濟與戰略安全等多個層面面臨嚴峻挑戰 。
第一斧,李嘉誠家族將巴拿馬運河兩端的 43 個港口,以 228 億美元的高價售予美國貝萊德財團。
這一交易表面上看,不過是一場普通的商業資產買賣,遵循著市場的規則,價格、流程等都符合商業邏輯,但深入探究就會發現,其背后隱藏著巨大的戰略隱患。
巴拿馬運河作為全球航運的關鍵咽喉,承載著全球 6% 的海運貿易量,而中國貨輪通行權更是占到了 21%,這意味著中國相當一部分的國際貿易依賴于此。
而李嘉誠在出售港口的同時,還將 4000 萬條中國貨輪航行數據一并交給了美國。
這些數據,就如同中國海運的 “命門”,一旦落入美國手中,中國在海運領域的一舉一動都可能被美國監視,戰略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
第二斧,沃爾瑪要求中國供應商降價 10%,以此來轉嫁美國 20% 的關稅。
沃爾瑪作為全球零售巨頭,其全球采購量的 60% 依賴中國供應商,它利用自身在供應鏈中的優勢地位,通過 “長臂管轄”,將美國貿易保護主義帶來的關稅壓力單邊轉移給中國供應商。
從商業合同角度看,這是對原有合同的單方面更改,嚴重違反契約精神。
從市場秩序角度分析,這種行為擾亂了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使得中國供應商陷入兩難境地,要么接受降價,承受利潤被壓縮甚至虧損的風險,要么失去沃爾瑪這個大客戶,面臨市場份額的流失 。
第三斧,Costco 加速采購轉移,將東南亞采購占比從 5% 提升至 15%。
Costco 作為知名的零售企業,在全球市場有著廣泛的影響力。它的這一采購策略調整,看似是企業正常的市場布局和成本優化行為,但實際上,它利用自身市場優勢,對中國的同類市場進行強制性破壞。
隨著采購訂單的轉移,中國相關產業的供應鏈穩定性受到沖擊,大量企業面臨訂單減少、產能過剩的困境,對中國的經濟發展和就業穩定造成了負面影響 。
【破局之刃:《外國制裁法》橫空出世】
美國這些年憑借其在國際經濟、政治領域的強勢地位,以所謂的 “人權”“國家安全” 等荒謬借口,對中國實施了一系列無理制裁。
從貿易領域的關稅壁壘,到科技領域的技術封鎖,再到金融領域的限制融資,美國試圖全方位遏制中國的發展步伐 。
與此同時,一些西方企業也在其政府的授意下,或者出于自身利益考量,配合西方國家的制裁行動,對中國企業進行排擠、打壓。
面對如此嚴峻的外部挑戰,中國若繼續在西方國家主導的規則下被動應對,必然會陷入更加艱難的境地。
《外國制裁法》的出臺,正是中國在這種復雜國際形勢下的必然選擇,它是中國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有力武器,也是對西方國家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堅決回應 。
《外國制裁法》的核心條款,猶如一把把鋒利的刀刃,精準地指向西方國家的制裁與惡意商業行為。
該法明確規定,對于那些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以各種借口對中國進行遏制、打壓,對中國公民、組織采取歧視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國內政的外國國家、組織和個人,中國有權采取相應反制措施 。
若某外國企業聽從其政府指令,停止與中國企業的正常合作,以配合制裁行動,那么該企業就可能成為《外國制裁法》的反制對象 。
從反制邏輯上看,《外國制裁法》遵循 “對等反制” 和 “精準打擊” 的原則。
“對等反制” 意味著中國的反制措施在力度和范圍上,與外國的制裁行為相對等,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讓對方明白制裁并非沒有后果。
“精準打擊” 則是指反制措施直接針對實施制裁的主體及其關鍵利益領域,避免對無辜第三方造成不必要的影響,確保反制行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這種反制邏輯,既體現了中國在維護國家利益上的堅定決心,又展示了中國在國際事務中負責任大國的形象,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應對外部挑戰,維護國際公平正義 。
【劍指 “李嘉誠們”:法律下的精準打擊】
李嘉誠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這一事件,堪稱近年來最具爭議性的商業交易之一。
2025 年 3 月,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宣布,將全球港口業務核心資產,包括巴拿馬運河兩端的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等 43 個港口,以 228 億美元的價格售予美國貝萊德財團 。
從商業角度看,李嘉誠聲稱這是一次正常的資產優化和商業避險行為。
他強調,港口業務維護成本高,受全球經濟波動、巴拿馬運河干旱導致通行效率降低等因素影響,長期盈利能力下滑。
通過此次出售,他能套現 190 億美元現金,降低集團負債率,為投資新興領域提供資金,遵循了他一貫 “低買高賣” 的商業策略 。
而從國家戰略安全層面深入分析,這一交易的危害不言而喻。
巴拿馬運河作為全球最重要的海運通道之一,承載著全球 6% 的海運貿易量,而中國貨輪通行權占比高達 21%。
這些港口不僅是商業資產,更是國家經濟安全和全球影響力的關鍵支撐點 。
李嘉誠在出售港口時,將 4000 萬條中國貨輪航行數據一并交給美國,這無疑是將中國海運的關鍵信息拱手送人。
美國一旦掌握這些數據,就能精準監控中國貨輪的行蹤,在關鍵時刻,如貿易摩擦升級、地緣政治沖突加劇時,對中國海運進行限制、封鎖,嚴重威脅中國的能源進口和商品出口安全 。
香港特區政府在面對這一事件時,也陷入了調查困境,依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三條啟動 “勾結外國勢力” 調查,但李嘉誠一口咬定這是純粹的商業行為,政府難以找到確鑿證據來認定其違法,使得調查難以深入推進 。
【法律如何 “對癥下藥”】
所以《外國制裁法》的出臺,就是為解決類似李嘉誠出售港口這樣的問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根據《外國制裁法》,只要能證明存在這種脅迫貿易行為,就可對李嘉誠的交易行為進行限制。
通過調查美國對巴拿馬政府的各種施壓手段,如政治威脅、經濟制裁等,一旦確認這些行為與港口交易存在關聯,就可依法凍結交易,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平的貿易秩序 。
在實施流程上,當發現類似李嘉誠出售港口這樣可能涉及國家利益受損的交易時,相關部門首先要迅速啟動調查程序,收集各方證據,包括交易雙方的背景信息、交易細節、相關的政治經濟背景等 。
然后依據《外國制裁法》的具體條款,對證據進行分析評估,判斷是否符合壟斷審查或脅迫貿易審查的條件 。
若符合條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發布凍結交易等相關措施的通知,并嚴格監督執行,確保法律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
通過這些手段,《外國制裁法》能夠精準打擊類似李嘉誠出售港口這樣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為國家的戰略安全和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
【結語】
《反外國制裁法》不僅是反制工具,更是一種新商業倫理的制度化嘗試。
對于那些習慣了在灰色地帶獲利的跨國資本而言,游戲規則已經改變。
未來的贏家,或許是那些能夠真正理解"雙循環"深層邏輯,在商業價值與社會責任間找到平衡點的企業家。
畢竟當潮水退去時,真正可持續的從來不是套利技巧,而是與國家發展同頻共振的戰略眼光。
參考資料:
中國青年網在2021-06-11關于《為反制外國歧視性措施提供有力法治支撐和保障——專家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報道
人民日報海外版在2021-06-19關于《國際法專家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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