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醫保局印發《關于修訂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對59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調整,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執行。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關于修訂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皖醫保發〔2025〕1號
各市醫療保障局,省屬公立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醫療服務需求,增強現行價格項目對醫療技術和醫療活動改良創新的兼容性,提升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性,現就修訂完善我省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通知如下:
一、修訂59項(見附件1)、廢止4項(見附件2)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所標注價格為省屬三級公立醫院最高政府指導價,原醫保支付政策不變。
二、各市醫保局負責組織做好本地區醫保信息系統數據庫更新維護和對照匹配等工作。
三、本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執行,既往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如遇國家或省出臺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附件:
1.修訂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匯總表
2.廢止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匯總表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修訂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匯總表
附件2.廢止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匯總表
來源:安徽省醫療保障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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