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交通出行中,城市道路交叉口因機動車、電動自行車、行人交匯集中,成為道路交通事故的密集發生地。廣大交通參與者在經過路口時,一定要遵守交通信號燈,認真觀察交通狀況,確保安全再有序緩慢通行。機動車在路口右拐時,駕駛員要仔細觀察信號燈,并遵守“右轉讓直行”“禮讓行人”等交通理念,避免因搶道而引發交通事故。
2025年4月1日12時12分許,海口市龍華區南海大道與坡巷路交叉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當事人呂某某駕駛車牌號為瓊ADR7**的小型轎車沿海口市龍華區南海大道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至該路口右轉彎時,因未禮讓直行車輛,與楊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兩車不同程度受損,楊某受傷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事故直接原因為呂某某駕駛機動車右轉彎時未依法讓行直行車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項明確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呂某某的行為已涉嫌違反上述法規,導致本次悲劇發生。
目前,事故車輛已被依法扣留并等待技術檢驗,案件由海口公安交警龍華事故中隊進一步處理中,相關善后工作正有序開展。
交警提醒:車輛轉彎時務必提前觀察、禮讓直行車輛及行人,嚴守交通法規是對生命的敬畏,也是對自己和家人的保護。
來源:椰城交警
編輯:黃露莎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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