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一個既歡樂又嚴肅的日子。歡樂的原因是,如今清明節已是法定節假日,人們可以在假期里踏青游玩,放松心情。
嚴肅的原因是,清明節也是我國傳統的祭祖節日,在秦漢時期就已經初步形成,經過長期的發展,如今的清明節習俗較多。
常見的有上墳掃墓、踏青郊游、插柳戴柳、吃青團、吃馓子、放風箏等等,其中,上墳掃墓是最主要的習俗。
今年清明節不一般,有3點特殊
其一,今年是乙巳蛇年,清明節也就是乙巳蛇年的清明節。天干地支組合共60種(10天干×12地支),每60年循環一次,稱為“一甲子”。
上一次乙巳蛇年是1965年,而下一次乙巳蛇年是2085年,因此,今年清明節就有了60年一遇的說法。
其二,今年清明節在4月4日,這個時間是太陽黃經達15°節點來確定的,由于地球公轉位置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因此,每年清明節的時間也不固定,會在公歷的4月4日-6日之間。
根據往年清明節的時間來看,多數年份4月5日是清明節,而今年是4月4日,相對提早一天(不過也屬于正常的時間范疇)。
其三,清明也是一個節氣,今年清明節氣的具體時間是 4月4日20時49分,屬于 “晚上清明”。
民間有說法,白天清明或預示后續很快會迎來高溫天氣,而晚上清明,后續一段時間,或還會有溫度較低的天氣。
清明節上墳掃墓,哪6類人要去?
第一類人:子女
傳統文化中,子女有“追養繼孝”的責任,平時不去上墳,到了特定節日,如果子女還不去上墳的話,可能會視為“不孝”。
父母和祖先對子女也有養育之恩,清明節去上墳祭祀,也表達了對他們的感恩和懷念之情。
不僅是子女,孫子孫女也應該一起去,人越多,說明家族越旺盛,寓意也比較好。
有些子女可能在外地,清明節期間不方便回老家上墳,也會托兄弟姐妹們代自己去上墳。
第二類人:養子養女
養子養女在清明節到來的時候,也要去給去世的養父養母上墳。一方面,在法律上,養子養女與親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另外一方面,養父母對養子養女有養育之恩,在長期的共同生活中,已經有了深厚的情感,理應去給他們上墳。
在小幫手所在的地區,不僅是養父養母,哪怕是后認的“干爸干媽”,也會去上墳的,這也是一種孝順的表現。
第三類人:配偶
如果夫妻二人,其中一個因不幸去世的話,那么另一半也要去上墳(年紀大的老人除外)。
小幫手所在的地區,在我們這邊有這樣的做法,另一半去世的話,哪怕在世的另一半又結婚了,也會去上墳。
如果是女方在世,又嫁到了外地,到了每年清明節的時候,也會回來上墳。當然,有個前提,在世時夫妻感情比較好,如果夫妻感情不好,那一般都不會去了。
如果有子女,在世的配偶,也要拉著子女一起去上墳,為子女樹立榜樣,更好地傳承。
第四類人:新婚夫婦
清明節上墳時新婚夫婦一同前往,是向家族祖先宣告新成員的加入,象征著新婚夫婦正式被家族所接納,成為家族傳承的一部分。
在一些地方的宗族文化中,新婚夫婦首次清明上墳,是“認祖歸宗”的重要環節,增強了歸屬感。
一般情況下,都是第一年是必須去的。比如我們這邊,結婚后遇到的第一個清明節,男方都要帶著女方去上墳。
至于第一年過后,再遇到清明節時,就沒有嚴格的要求了,有時間就去,沒時間也可以不去。
第五類人:受恩于逝者的人
受恩于逝者的人,包含了多個方面,比如逝者可能在生前給予過受恩者物質上的幫助,或者受恩者與逝者之間有著特殊的回憶和經歷。
老話說得好“滴水之恩,涌泉相報”,如果逝者生前對受恩者有重大幫助(資助求學、救命之恩),受恩者在清明節去上墳,也是一種恩情的延續。
當然,這種情況要看個人了,有些人可能會忘記恩情,有些人會銘記一輩子,我個人觀點,有時間話,還是去上墳為宜。
第六類人:感情深厚的朋友
清明節上墳,并不是只有親情、恩情的人才能去,朋友的友情也可以去。尤其是一些突然離去的好朋友,每每想起非常惋惜,到了清明節,也可以去上墳,敘說在一起的友情。
古代文人也常把朋友以“生死之交”互稱,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會去上墳掃墓。與逝者生前有許多共同經歷的美好回憶,都是珍貴且難以忘懷的。
今天就是清明節了,問問大家,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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