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 要 】
陰陽五行學說起源于中國上古的天文歷法學。五行理論至為重要,它也是古代中醫學的理論基礎之一。但是,其本來意義卻長期湮沒難明。20世紀初葉主流史家如顧頡剛等認為,“五行”學說是起源于戰國未及漢代的神秘理論,現在看來,這種說法實乃不明源流之論。本文試圖探討五行學說的起源。
此文發表于20多年前,老何授權本博重新發表,并且有所修訂。
【正文】
自漢代以后,五行學說本來的天文歷法本義即逐漸淹晦失傳[注一]。現代哲學家多以為五行學說是以“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為宇宙本原的物質本體論,完全誤解了五行說的真正來源及意義。[注二]
五行,初義來源于五運、五氣、五風的理論,即所謂“五行運之氣”耳。古人將一年的氣候劃分為五個時段,五季節:春,夏,長夏,秋,冬。長夏即盛夏。
所謂五氣或者五風,實際是以中原為中心本位,而感受到的來自中國大陸四邊的四方季風,以及極陽無風的酷暑盛夏一季。
氣象學認為,季風(monsoon)是由于大陸及海洋之間存在的溫度差異而形成大范圍運行的,方向隨季節有顯著變化的大氣流。具有這種大氣環流特征的風稱為季風。由于大陸和海洋在一年之中增熱和冷卻程度不同,在大陸和海洋之間大范圍的、風向隨季節有規律改變,是形成季風的原因。中國大陸的內陸地區,四季分明,屬于典型的季風氣候(monsoon climate)。由于海陸熱力性質差異或氣壓帶風帶隨季節移動而引起的大范圍地區的盛行風隨季節而改變的現象,稱季風氣候。
對于中原地區來說,東風來時,意味著春季降臨。西風來時,意味著秋季降臨。南風來時,夏季降臨。北風來時,冬季降臨。酷暑無風(中央風)之時,則為盛夏之季,古人稱為長夏,以焦土為象征也。
古人認為,太陽與季風是形成五季變化的原因,由此而形成了以太陽(陽氣)及四風(陰氣)相輔相成的陰、陽五行歷即黃帝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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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觀念起源于上古天文歷法之學。所謂五行,行,指五氣之行運,而用以標記五季、五時、五節。行者,巡也,即旬。孫星衍《尚書·洪范》疏引漢儒鄭康成說:“行者順天行氣。”
《管子·五行》云:黃帝“作立五行以正天時,五官以正人位。”
五行在《黃帝內經》中稱“五運”,本來的意義就是天地陰陽五氣的運行,用以說明一年之中五個季節的氣候變化。《呂氏春秋》把五行直稱為“五氣”。所謂五行,即一年中運行的五個節氣,五風以及相關的五個時節。
《禮運》云:“播五行于四時,和四氣而后月(按,指月份非月亮)生。”《尚書·皋陶謨》云:“撫于五辰,庶績其凝”。五辰即五時或者五季節。故孫星衍疏引《詩毛傳》注:“辰者,時也。”
上古夏商時代,“季節”不稱“季節”,商代稱“旬”,夏代稱“時”。據《管子》的記述,一年分為五旬,一旬即一個時季,有七十二日。五旬各以五材——即五種物質為象征,也就是金、水、木、火、土。
關于五氣,古人以五種物質作為象征。認為:用木之季在春,主生。用火之季在夏,主旺。用土之季在長夏,主成長。用金之季在秋,主肅殺。用水(冰)之季在冬,主藏伏。
《禮記·郊特牲》孔疏:“以郊對五時之迎氣。”皇侃疏:“天歲八祭。冬至,一也。夏正,二也。五時迎氣,三也。”所言五時迎(五)氣,都是指五季、五行之運氣也。
所以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五刑相生》說:“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謂之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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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之五行歷法,到兩漢以后即逐漸失傳。五行變成五種物質即金、木、水、火、土。但究其本義,五行之金木水火土,非指五物,而為五物之氣。五氣即金氣、木氣、土氣、水氣及火氣之名,五氣行運而成五風,先有五氣而后凝聚為五材、五物。五風運行導致五種季節的發生,此乃五行、五運學說之本義。
《管子五行》曰:“黃帝作立五行,以正天時。”
《史記·天官書》曰:“天有五星,地有五行。”
《左傳》昭公元年:“分為四時,序為五節。”
從以上的古代文獻可以約略知道,上古有兩種分季歷法,一種是四時之歷,即一年分春夏秋冬的四季,流行至今。另一種是五行之歷,即一年以金木水火土五氣之行劃為五季,這種分季法于兩漢后就失傳了。
《史記·五帝本紀》及《大戴禮·五帝德》說黃帝發明五行,“治五氣”。王聘珍注:“五氣,謂五行之氣”。此所謂黃帝治五氣,即根據五氣運行而制訂五行之歷法也。《春秋繁露·五行大義》釋五行周天而產生五季節云: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是故木居東方而主春氣,火居南方而主夏氣,金居西方而生主秋氣,水居北方而主冬氣。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殺,火主暑而水主寒。”“故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陰,竅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時,和而后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闕。五行之動,迭相竭也。五行、四時、十二月,還相為本也。”
班固的《白虎通德論》解釋“五行”說:“行有五,時有四,何?四時為時,五行為節。”
以上這些論述都說明,至兩漢時人們仍然知道五行與五節氣有關。《后漢書·東平王蒼傳》中也仍然有關于“五時衣各一襲”,即依五時之變,配合冷暖而更衣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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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上的五行體系,最早是從五方五土的劃分開始。而五方五土的概念,則是以中國——亦即中央之都城——中原的概念為核心的。地理上中國的概念,現在所見的最早考古文物之一是西周的銅器“何尊”。
但是實際上,在殷商人的甲骨文中,已經具有中土的概念,中土就是中原地區。殷商人以商朝的國都大邑商為中心,自稱中土,并多次提到環繞在其周邊的“四土”、“四方”;即:東土、南土、西土、北土。中商加上四方,是正為地理上的五土、五方。
甲骨卜辭中記五土、五方:
“戊寅卜,王貞受中商年。十月”(《前編》8,10,1)
“己巳,王卜,貞今歲商受年。王占曰:吉。
東土受年?南土受年?西北受年?北土受年”(《粹編》907)
五土生五氣,五氣運行為五風。
五風運環,形成氣候上劃分之五季節,這是華夏上古原始的氣象學理論。在甲骨文中,記載了來自五方的五大神風,并且各有神靈之名:
“東方曰析,風曰夷。南方曰夾,風曰凱。西方曰韋,風曰彝。北方曰勹,風曰殳。”(《京》520)[注三])
五方之土又各有“五臣”:
“庚午貞,……于帝五豐臣,……”(《粹編》12)
豐,借為方。即五方臣。臣者,長也。
“王又歲于帝五臣正。”(《粹編》13)
甲骨學家丁山指出,這里所說的帝,應該便是中央之帝,即殷人祖宗在其左右的那位上帝。這位上帝加上前面有名字的四帝,便構造出統領五方、代表五方的五神帝。配以作為五帝輔佐的“五豐臣”,就構成五帝十神的天神體系。
在出現于晚周的《山海經》里,五方各有五神,五方之神均為人獸合體的怪物:
“東方句芒,鳥身人面,乘兩龍。”(《海外東經》)
“南方祝融,獸身人面,乘兩龍。”(《海外東經》)
“西方蓐收,左耳有蛇,乘兩龍。”(《海外東經》)
“北方禺強,人面鳥身,珥兩青蛇,踐兩青蛇。(《海外東經》)”
后來這些方神,或被附會于某些歷史人物。如《呂氏春秋·孟秋》“其神蓐收”。高誘注:“少皋氏裔子曰該,實有金德,死托祀為金神”。
諸帝神又“各以方色為稱號”(《太平御覽》卷十九引注),五色帝即:青帝、赤帝、白帝、黑帝。中央之帝,則是亦人亦神的黃帝。
后來又有所謂黃帝勝四帝的神話和傳說(見《孫子·行軍》及《孫子佚篇·黃帝伐赤帝》),又演化為上帝以某日殺某色龍于某方,行事應有所規避的禁忌(見《墨子·貴義》)。
《左傳·隱公六年》記述九宗五正之說。九宗者,九州之宗正也。五正者,五行之官也。
《左傳》昭29年記:“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根據《左傳》,五行各有材官,稱“五官”,五官有族,封受氏姓。死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進行尊奉。
五方、五風、五臣、五帝之外,還有五火之說,亦見于甲骨文:
“丁丑卜,又于五火,隹。二月,卜。”(《鄴中》三,下,40,10)
“……卜,又于五火,在齊。”(《粹編》72)
所謂“又”即“侑”,據郭沫若說乃是祭祀的名稱,一種感恩之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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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我在《諸神的起源》一書中,曾推測上古流傳的羿射十日之神話,可能反映上古曾通行一種十月紀時而以十干命名的古老歷法。[注四]
此說后來在陳久金所著之《彝族十月歷》中得到證實。
陳久金指出:“中國上古最古老的十月歷的月名,當是依《洪范》五行所排列的順序來命名的:從夏至新年開始,經水火木金土5個月,到冬至新年;再經水火木金土5個月,又回到夏至新年。一年10個月分別配以公母,便成一水公,二火母,三木公,四金母,五土公,六水母,七火公,八木母,九金公,十土母。如以冬至為一年之始,情況也相類似。”
這種歷法,即五行十月歷,或曰五氣十月歷法,來源甚為古老。我竊以為,此即上古所傳說之“黃帝(或顓頊?)歷”也。據《大戴禮·五帝德》及《史記?五帝本紀》,歷法始創于黃帝。《史記》稱黃帝“治五氣,設五量,撫萬民,度四方。”注引《漢書律歷志》:“黃帝起五蔀”,孟康云:“五蔀謂五行也。”
《史記·歷書》曰:“黃帝考定星歷,以立五行。”
《管子·五行》曰:“黃帝作立五行,以正天時。”
五行,以及所謂五行之氣,實際就是以中原為本土,而感受到的來自中國大陸四邊的四方季風。一般來說,東風來時,春季降臨。西風來時,秋季降臨。南風來時,夏季降臨。北風來時,冬季降臨。無風(中央風)之時,酷署之季也。上古人認為,太陽與季風用是形成五季變化的原因,由此形成以太陽(陽氣)及五風(陰氣)相輔相成的陰、陽五行歷即黃帝歷。[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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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傳世之《夏小正》,本來面目就是上古的十月歷法,后來經過晚周人的改纂,但遣跡仍存見在經文中。[注六]
上古這種五行十月歷法,將一年分為五季,每季72天,其中每一行季又分為陰陽兩部分。每部各分為36天,一年十蔀即360天。十蔀,即十個節氣,或曰“季”,或曰“節”,或曰“月”。
《管子·五行》說:
“作立五行,以正六時,以正人位。人與天調,然后天地之美生。
日至,睹甲子,木行御,……七十二日而畢。
睹丙子,火行御,……七十二日而畢。
睹戊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畢。
睹庚子,金行御,……七十二日而畢。
睹壬子,水行御,……七十二日而畢。”
也就是說:從冬至甲子至乙亥72日為木行,繼之丙子至丁亥72日為火行,繼之戊子至己亥72日為土行,繼之庚子至辛亥72日,最后是壬子至癸亥72日而畢,恰為六個干支周期的結尾,共360日整。
在《管子·四時》篇中,于春夏秋冬各占三月、各據一方、各應一行外,特于敘述季夏時,中間橫插一段“中央曰土,土德關輔四時入出……”云云,從而形成五季。而《五行》篇中,以五季分配一年之三百六十日,各得“七十二日”。其法從冬至開始,第一個七十二日配木,第二個七十二日配火,如此類推,五個七十二日配完五行,正好一年完畢,以五行統配一年之三百六十日。
這種歷法,是晚周人所傳述的上古五行十月歷法。東漢未流行的《太平經》中有一則“三合相通訣”:
“十號數之終也,故物至十月而反初。天正以八月為十月,故物畢成。地正以九月為十月,故物畢老。人正以亥為十月,故物畢死。
三正(天、地、人)竟也,物當復生,故乾在西北。凡物始核于亥,天法從八月而分別之。九月而究竟之,十月實核之。故天地人之三統俱終,實核于亥。”
這一記述清楚地表明,以“亥”月為終的歷法,原型也是五行十月的歷法。
《呂氏春秋》十二紀、《禮記·月令》在季夏之月末尾,皆有“中央土”。《淮南子》的《時則訓》,火德主管孟夏、仲夏,五月、六月季夏則為土德,一年亦分紀為五時(春、夏、季夏、秋、冬)。這其實也都是上古五季、十月歷法觀念的反映。
【附注】此文原文已經收入何新《宇宙的起源·楚帛書、夏小正新考》一書。此次重發時作者有新的訂正。
【注釋】
①上世紀初“古史辯”派以為五行說起自我國鄒衍“五運說”,并疑《洪苑》所言“五行”為晚出之說。又謂陰陽五行說乃漢代隨讖緯出而大行。其說皆出臆測,不足為訓。
②我本人過去對五行論的真義也有誤解。
③參《乙編》2452,3094;《通》398。
④“堯時,十日并出。”羿乃射之:
1.十個太陽在同一天一起出。
2.十個太陽交替(連著)出,沒有夜晚。
十日,十只太陽。十個不同的太陽,分別有名號,即十干,將一年分為十個節氣。前者是神話,后者是歷史,指歷法混亂。
羿射日,神話,羿造反,歷史。羿即有易、有狄、有虞之首領。
⑤秦國所用之顓頊歷,似即為十月歷。出士秦簡《編年記》云:“昭王五十六年,后九月昭死。”所謂后九月,即以十月為終月,閏月置于九月后,稱后九月。
⑥詳說見陳久金《論夏小正》《十月太陽歷》,《陳久金集》,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88。
《夏小正》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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