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已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為加快優勢資源轉換,著力打造新能源產業高地,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能源電力行業政策,為轄區經濟綠色高質量快速發展助力。為準確把握政策脈搏,特地高效匯編了2024年新疆能源電力行業重要政策,從"源、網、荷、儲“四方要素充分剖析了新疆地區能源電力發展新形勢。
01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我區2024年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項目的通知》
發布機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發布時間:2024年1月5日
主要內容:《通知》明確了在綜合考慮機型類型、機組容量、改造方案、年度檢修計劃等因素,采用低負荷穩燃、鍋爐燃燒器、鍋爐輔機改造、增加水動力循環、加熱器及疏水系統改造、控制系統優化、熔鹽儲熱改造等等技術路線,確定24個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
政策分析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全國煤電機組改造升級的通知》要求,在我區“十四五”第一批、第二批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項目后的又一批次。項目實施后,充分挖掘燃煤機組調峰能力,改造后的機組最小出力為裝機容量的20%-30%,全面提高系統調峰和新能源消納能力。
02
《關于加快推進氫能產業發展的通知》
發布機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發布時間:2024年3月26日
主要內容:《通知》指出,允許在化工園區外建設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和制氫加氫站;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不需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的儲存、運輸、充裝、使用等在自治區出臺氫氣管理相關規定前,暫時參照現行天然氣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政策分析
該文件的出臺是落實《自治區氫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有力支撐,是提高能源安全、引領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途徑,為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從而提高新能源利用率,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
03
《關于進一步發揮風光資源優勢 促進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發布機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4年3月27日
主要內容:《通知》提出在推動氫能產業加快發展、推動綠色算力規模加速壯大、推動重點用能單位綠電替代、推動打造低碳產業園區和加快優勢資源轉換方面,明確了新能源的匹配規模。
政策分析
《通知》提出的“4推動1加快”,是充分發揮我區風光等新能源資源優勢,不僅強力支持氫能、綠色算力等新質生產力加速壯大,而且強化高耗能企業綠電消費責任,形成特色產業集群的綠色承載地。以資源換產業、以產業促發展,扎實做好中東部產業轉移,招商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裝備制造等重大產業平臺落地新疆。
04
《自治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
發布機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2024年5月28日
主要內容:《方案》提出,大力實施工業、農業、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教育、文旅、醫療領域設備更新行動和節能降碳綠色發展行動,推進新能源、清潔能源車型替代,到2027年,除應急車輛外,公共交通、環境衛生、郵政快遞、城市物流、公務用車等領域基本使用新能源、清潔能源汽車。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持續優化油氣消費結構,加快優勢產業與新能源耦合發展。力爭到2025年底存量項目綠電消納比例達到新上項目比例。推進交通運輸節能降碳行動,推動運輸裝備低碳轉型。推進低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提升改造。
政策分析
《方案》的印發,旨在加快形成更新換代的規模效應和內生動力,進一步激發投資和消費潛力,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城鄉居民生活品質提升,推動高質量發展。
05
《關于印發 <新疆電力負荷管理實施細則> 的通知》
發布機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兵團發展改革委、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4年6月26日
主要內容:《實施細則》從為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維護供用電秩序平穩、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提升用能效率,綜合采用經濟、行政、技術等手段,對電力負荷進行調節、控制和運行優化的管理工作,包含需求響應、有序用電、系統支撐等方面四十四條措施。
政策分析
《實施細則》的發布,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保障全社會用電秩序,服務新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堅持兵地“一盤棋”,有效銜接、協同推進新疆電網和兵團各師(市)聯絡線的電力調度和負荷管理工作,共同維護新疆供用電秩序平穩。
06
《關于做好2024年全區獨立新型儲能項目布局及相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機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4年8月8號
主要內容:《通知》形成了《2024年全區獨立新型儲能項目清單》,要求各地、州、市發展改革委,對項目實行備案管理,指出新能源配建儲能轉為共享儲能方式要求,以及容量達到20萬千瓦時的獨立新型儲能電站作為共享儲能的收益模式。
政策分析
有利于促進我區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提升電網調峰、頂峰能力,推進我區獨立新型儲能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固本培元,構建高效穩定的新型儲能系統。
07
《關于深化新能源開發管理改革 優化新能源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機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發布時間:2024年8月
主要內容:《通知》貫徹落實國家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等系列文件精神,將風電、光伏項目由自治區級備案下放至地州級備案,簡化項目備案程序,并通過自治區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一網通辦”。
政策分析
《通知》進一步發揮政策規則的引導推進作用,不斷提高效率、釋放活力、激發動力,力爭保障新能源發展的體制機制達到全國最優,做到新能源大規模開發、高水平利用。利用數字化、智能化手段,幫助各地依托平臺做好新能源項目科學布局、儲備、業主選擇、建設管理、信用監管、消納拓展等工作,保障新能源規模化、市場化、可持續健康發展,助力我區大型清潔能源基地建設。
08
《關于完善電采暖電價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
發布機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發布時間:2024年8月21日
主要內容:《通知》明確煤改電等居民用戶電采暖電價不變,突出精準保障、分類施策、市場推進,有利于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電采暖用電與生活用電執行統一價格;鼓勵支持非居民電采暖用戶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化方式購電形成用電價格。《通知》要求,各地、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組織實施,做好非居民電采暖用戶參與電力市場服務工作,確保政策順利實施;要引導電采暖用戶合理配置儲熱設施,用好分時電價政策,錯峰用電、降低用電成本。
政策分析
《通知》將電采暖用戶分為三類:煤改電等居民用戶,電采暖電價保持不變,繼續執行0.22元/千瓦時;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電采暖用電與生活用電執行統一價格;鼓勵支持非居民電采暖用戶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化方式購電形成用電價格。
09
《關于2025年新疆電網優先購電優先發電計劃的通知》
發布機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發布時間:2024年11月
主要內容:明確2025年新疆電網優先購電計劃電量738.52億千瓦時;優先發電計劃包括風電機組、太陽能發電機組、水電機組、生物質能發電和資源綜合利用機組,分別安排優先發電計劃電量248.82億千瓦時、181.85億千瓦時、238.65億千瓦時和40.44億千瓦時等。
政策分析
《通知》提出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保留必要的優先購電優先發電計劃;低價電源優先保障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大力促進綠色低碳發展,重點考慮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的保障性收購,推動電力行業綠色發展和能源結構優化。
來源:新疆電力設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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