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執行法官通過釋法說理、督促執行,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當場收到了被執行人應予退還的66萬元現金欠款。
2020年12月,鐘某與劉某簽訂《房屋裝修合同》,約定由劉某負責鐘某的房屋裝修。簽訂合同后,鐘某向劉某支付了裝修款,但劉某并未按約進場裝修。
2023年6月,因向劉某催促履約無果,鐘某訴至法院要求劉某退款。經一、二審審理后,法院認定劉某構成根本違約,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裝修合同》并由劉某退還鐘某裝修款。
判決生效后,劉某仍未履行法律義務,鐘某即申請渝中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未查詢到劉某有可供執行財產,劉某亦表示無能力履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然而,執行法官在核查被執行人不動產歷史登記情況后,發現劉某在本案二審期間將其名下三套房屋以房屋買賣形式過戶登記至其前妻等人名下,可能涉及逃避執行行為。
執行法官立即對被執行人進行約談,并通知申請人到場。約談過程中,被執行人劉某一度狡辯稱賣房是為了償還其他債務,且賣房時判決尚未生效,不是逃避執行。
執行法官明確指出劉某轉移房產時間在案件審理期間,其行為涉嫌逃避執行,若查實屬于虛假交易,將承擔被司法拘留和追究拒執罪的法律后果。
“法官,別拘我,我馬上叫人來還錢!”面對執行威懾,劉某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當即表示馬上履行并請求法官從寬處理。
最終,在執行法官的組織下,雙方達成執行和解,由劉某一次性向鐘某支付66萬元案款了結全案,劉某通過電話安排家屬帶來66萬元現金還款。
事后,執行法官向劉某作出口頭訓誡,劉某也表示深刻意識到自身行為錯誤,主動接受法官教導,并進行深刻反思。
上游新聞記者 徐勤 通訊員 伍永威 包杭 渝中區人民法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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